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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章 找儿子
    车牌号88888的宾利豪车,已经找人问出了车主。

    拥有者,苗香依,23岁,超模,舞蹈家。

    居住地,香河市雾影山庄。

    苗香依的父亲名叫苗生,当代最知名的画家之一。

    创作出很多震撼人心的画作,每一幅都是百万起,也经常有作品创下千万的拍卖纪录。

    苗生的朋友非富即贵。

    据说还有更深的背景,不详!

    “龙大师,不好意思,能问到的就这么多。”黄正康面带歉意。

    “已经足够了,多谢。”

    龙小野拿起纸笔,将关键字记录下来。

    “苗香依是苗生的独女,掌上明珠,去年公布的择偶标准,相貌英俊,一米八五,博士后,身价百亿。”

    黄正康的话里,不乏暗示,想追求这种女孩,简直难于上青天。

    扒拉手指头算算,小野哥哪一条都不合格。

    但是,

    龙小野没想追求苗香依,只是看中了她的特殊体质。

    她什么择偶条件高低,跟自己什么关系?

    “嘿嘿,这么高的标准,也不好嫁出去吧。”龙小野笑问。

    “对于苗家,标准不是太高。”

    黄正康含糊一句,“只不过,附加年轻帅气的条件,群体就很小了。”

    闲聊几句挂断,龙小野就在浏览器中,输入苗生的名字。

    有专门的词条,介绍得非常详尽。

    大画家,知名学者。

    各种大奖拿到手软,还有关于他画作的图片。

    龙小野直挠头,这也叫画?

    各种奇怪的线条、色彩块的堆积,完全看不出画的到底是什么。

    小野哥脚趾头夹上笔,闭着眼睛,画出的也差不多。

    有些地方,像是画符,又像是古老的文字。

    看得头晕眼花,气血不调。

    龙小野连忙关闭浏览器,喝口冰饮压压惊。

    随后喊来苏夏,订后天去往香河市的车票。

    “野哥,我要是跟着,就只能坐大客。”苏夏犹豫了。

    没有证件的苏夏,出门坐车,面临很大问题。

    飞机和火车都不行,需要验证身份的高档酒店,也不行。

    “那就算了,不订票了。”

    龙小野摆摆手,拿起手机,打给了高丽娜。

    “小野,正开会呢,有什么事?”高丽娜语气温和。

    “我打算后天去香河市,能不能给派一辆车,费用好说。”龙小野道。

    “你……要去找苗香依?”

    听出来了,高丽娜早就知道开宾利的女孩是谁,只是不想说而已。

    “对,我打算跟她交个朋友,互通有无。”

    龙小野并不遮掩,也是这么想的。

    “你……”

    高丽娜火气上涌,死死压住,半晌后说道:“好吧,后天我没事儿,陪你一起去。”

    “哈哈,有劳了!”

    龙小野开心一笑,也不废话,直接挂断。

    “野哥,你好像不太会哄女孩子啊。”

    苏夏笑了,神情中带着幸灾乐祸。

    “为什么要哄?”龙小野反问。

    “嘿嘿,野哥霸气。”

    苏夏苦笑,又去练习画符了。

    细雨绵绵,直到下午还没停。

    龙小野百无聊赖,正打算上楼去睡觉,却有客人冒雨登门了。

    这名女人三十出头,穿着一套运动装,身材微胖,急火火的闯进来,问道:“小师父,我儿子丢了,能不能算出来,他跑到了哪里?找到有重谢!”

    “既没结婚,也没生育,哪来的儿子?”

    龙小野扫了眼她的面相,不由皱眉。

    苏夏更是脸色一黑,做好了下逐客令的准备。

    有水平啊!

    女人竖起白嫩的大拇指在赞了一句,又焦急解释:“是我养了一只金毛犬,一起八年了,跟儿子一样。”

    狗儿子!

    城里人跟山里人,没什么区别嘛。

    龙小野就把小狐狸当伙伴!

    “这里收费十万,看你儿子值不值这个价。觉得贵,就抓紧另请高明吧!”龙小野懒洋洋道。

    “保准吗?”

    “必须的啊。”

    “只要能找回儿子,我给。”

    女人爱子心切,也不差钱,立刻拿出手机。

    龙小野翻出二维码,十万就入账了。

    取出三枚铜钱,龙小野让女人摇了一卦。

    卦象《山泽损》。

    山,艮卦,代表的就是狗。

    端详半分钟,龙小野自信地开口道:“这只狗目前还活着,从这个方向往西边找。卦象显示,是个小村子,名字中带金,门牌号38。”

    “我就是从金湾村出来的,38号……是我叔叔家啊。”

    女人脱口而出,完全想不到,龙小野可以算得这么准。

    “铁锅已经支起来了,六点以后,就变成狗肉了。快走吧!”

    龙小野催促,路上需要时间。

    “啊?我给叔叔打个电话!”

    女人大吃一惊,却被龙小野制止了,“千万别通信,否则,狗死了,别怪本大师。”

    一拍脑门,女人明白了。

    叔叔绝不会承认,还会提前把狗给杀了。

    夺门而出,女人开上小轿车,风驰电掣般,在雨中赶往金湾村。

    叔叔偷了侄女的狗,准备炖狗肉。

    听起来,叔叔不是个好东西。

    龙小野却认为,事情未必表面这么简单。

    侄女把狗当成儿子,迟迟不婚,这也是亲人们心头的一根刺。

    只能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绝了她的狗后,不让这种情况持续下去。

    很快,又来人了。

    是一名穿雨衣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呲牙一笑,还少了两颗门牙。

    我去!

    这才是真正的丢孩子。

    “叔叔,有人让我送来一样东西。”

    小男孩扔来一个纸团,转身就跑。

    龙小野连忙来到窗前,这才看见一名打着伞的女子,一边奔跑,一边呼唤着壮壮。

    母子很快重逢,壮壮被打了屁股,哭着走了。

    龙小野打开灵眼,扫视地下的纸团,确信没危险,这才捡起来,展开捋平。

    上面一行字,红笔写成的。

    “小子,你可真能多管闲事,黄,破坏做法,死不足惜。限你今晚,交出肾游虫,放在门前。本法师便不跟你一般见识,否则,后果自负。”

    给黄正康种下虫子的那名法师,终于现身了。

    威胁小野哥,当然不好使!

    鼓捣一个孩子来送信,不敢直接面对,没真胆。

    龙小野唰唰几下,不屑将纸张撕碎,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