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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嗯,他(她)是大傻子
    李璎珞如遭雷击,一个踉跄差点栽倒。

    “父亲大人为何不用真名示人?世民,世民,世代为民……难道父亲大人是让我们放弃江山社稷?”

    片刻后,一道电光闪过,

    “我懂了,我懂了!

    原来是父亲大人,觉得我和弟弟孤苦伶仃,在朝野中孤立无援。

    他老人家是用名字在点化我们,事若不可为,宁可舍弃江山化身为民……保命要紧。

    这哪里是名字,这是父亲对弟弟和我的大爱无疆,是在为我姐弟指点迷津。”

    李璎珞想明白其中道理,身体仿佛再次注入了无穷活力……

    “父亲大人考虑事情向来周密,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经过再次思索,她眼睛异彩连连,

    “明白了,父皇果然还有第二层意思,大齐国之崛起在于府县,世民指的应该是我齐国府县万民。

    父皇他老人家,是让我按照他在平安县的方法,将所有大齐的县,都打造成平安县。

    世民者,以民为念,这应该就是他老人家所说的,万民如江水,载君以舟行吧。”

    她想通一切,所有疑问也都串联了起来,抑郁之情一扫而空。

    一旁的萧不语都看傻了,他只见,李璎珞一会儿如遭雷击,似被掏空了身体。

    下一刻,人又龙精虎猛起来,跟喂了三哥神油似的……

    这,是正常人干的事?

    “还是上医院去看看吧,你指定是有啥毛病。

    这娘们可不像好人呐!尼玛,她不会是个精神病人吧。”

    李璎珞扭头看了眼,还在旁目瞪口呆的萧不语,只感觉他懵懵懂懂不禁莞尔。

    “父亲只是利用他,给我传递信息。

    这个家伙反应慢得泛傻,真以为自己受到了神人传授。

    还说什么圣人不语怪力乱神,哈哈哈,笑死个人了,有够傻够天真。

    不过,父亲既然能选择他传递消息,说明此人有可取之处,傻点好。”

    萧不语见李璎珞投来目光,急忙肃立站好。

    “漂亮的躯壳千篇一律,这娘们不但相信了我为国为民的鬼话,居然还信了神人降临的神话。

    不愧是当代傻白甜,真尼玛够傻的。”

    瞬间,两人四目相对,确定过眼神儿。

    “嗯,他(她)是大傻子!”

    已经明白了一切,再无留下的必要,

    “告辞!”

    李璎珞也是洒脱,推开窗户一跃而下……

    “姑娘且慢,窗外有个……坑。”

    只可惜,萧不语的话没说完,李璎珞人已经飞出去了。

    “噗通!”……“哎呀!”

    “大当家,你还活着吗?”

    “太尊,太尊,您没事吧!”

    “抓刺客啊!有人行刺太尊大人……”

    直到此刻,张龙赵虎等人终于听到动响,冲进萧不语的卧房,众人乱哄哄喊叫起来。

    赵虎冲到萧不语身前,背对他手中长刀出鞘,警惕四周……

    只要有我赵虎在,尔等休想动大当家分毫。

    张龙也不是善茬,他看到窗户大开,嗖,嗖,嗖,他手中暗青子瞬间出手,飞身扑到窗前,仔细察看……

    其他人也没闲着,迅速分散队形,将卧室围了个水泄不通。

    “真尼玛来的及时啊!等你们来护卫,老爷我早凉了。”

    萧不语倒是没有生气,因为没用。

    张龙在仔细观察窗台后,又探出头望了望,回头就对萧不语伸出大拇指,

    “根据标下多年办案经验判断,刺客定是喜欢上大当家的美色,又感觉无从下手,无奈才跃下深坑逃走。”

    卧槽!

    萧不语一拍额头:“我这个脑子啊。”

    “乘风兄,刚才熟悉的暗香浮动,一个婀娜的身影,从太尊房间而出。

    据我多年经验,她似乎行走不便……”

    “老王啊,抽空你还是去看看脑子吧。”

    “诗人的浪漫你不懂,吾辈不孤也,太尊不愧是男人中的男人,雄风不在老夫当年之下,不吃药也如此犀利。”

    与此同时,京都,燕王府,含章殿。

    大殿内,八十八盏铜灯亮起,整个大殿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一名内侍,还是觉得光线不够明亮,便吩咐仆役添置灯具。

    “再去取几盏灯来,有眼无珠的东西,没见到王爷在写字吗?”

    “你放肆!

    八十八之数,乃我大齐王爵的礼制,多一盏便是僭制,为大不敬!

    孤身为国之燕王,岂能因私忘公?

    自己下去领四十大板,以儆效尤。

    下次若犯数罪并罚,孤可饶不得你。”

    燕王的语气不徐不疾,就像在说家长里短,言语间也很是温和,但却一种不容违背的威严,令人不敢不遵。

    世人皆知,燕王府的规矩最为严苛,轻则砍手砍脚,重则灭族。

    “奴才该死,犯下了王爷定下的规矩,谢殿下不斩之恩,奴才这就去领罚。”

    内侍能不死已经万幸,他浑身暴汗跪地磕头不已,倒退三步后退下。

    大殿中间,巨大的书案前,俏丽的侍女,正含笑一手挽袖,一手研墨。

    身形挺拔,英俊帅气的燕王殿下,正在挥毫泼墨……

    “王爷的书法又有精进,字字苍劲有力,笔笔犹如铁画银钩。

    就连魏国书法大家廖文凯,出三千金求购王爷的字帖,却终不可得。

    这幅字,若是被京城那些书吏们得了去,可是不得了的宝贝哪,怕又要打破了头,引起一番争夺。”

    燕王含笑不语,一气呵成,直到最后一笔写完,才吐了一口气,

    “诗书读万卷,胸中气自华,心中有天地,方可下笔如神助。

    有些人写了一辈子的字,终究是上不得台面。

    写字不止需要勤加习练,还需要赋秉于天。

    孤的字,好就好在:天赋奇禀于孤耳!”

    说罢,他将手中的笔往案上一扔,负手而立,目光却看向大殿的阴暗处……

    “到哪儿了?”

    阴暗处,走出一个光头和尚装扮的人,他身形虽然魁梧,可眉清目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小郎君。

    这个世界可没有寺院,更没有和尚这个职业,这个人只能算一名佛修。

    他双手合十,恭声道:“回燕王殿下的话,摄政王今早就进了平安县,已经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