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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504章 报案,请沈捕头抓捕庞斑
    “浩然正气,一气破七气。

    这个说法来自《正气歌》,说的是文天祥被俘入狱,监狱中有无数污秽至极的气息,能把人折磨成恶鬼。

    文天祥文弱书生,不会武功,却能百病不生,靠的就是浩然正气……”

    朱标诵念话本后面的批注。

    这些批注是沈炼为了契合逻辑,胡乱编出来的,蹭了很多名人热度。

    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真有人去钻研这些批注,觉得这些话本,是一位绝代高人著作,蕴含高深的武道。

    理论来说,除了对作者有误解,别的方面非常正确,很多绝代高人,能从经史子集、山川草木中领悟绝学。

    法海闲着没事,闭关修行,把沈炼恶搞的大威天龙,变为了现实。

    朱标对武功并不怎么擅长,读起来只觉得有趣,还能领悟到文字中蕴含的历史教训,治国之道,以此自勉。

    史艳文何等境界,又是文韬武略的大才子,只是听了一遍,便在指尖凝聚出浩然气机,顺着窗口轻轻一弹,远处一株大树轻轻的摇晃,却没有倒。

    “先生失败了?”

    “确实失败了。”

    “如果树不动,就成功了。”

    “殿下真是好悟性。”

    史艳文这招不是炸裂劲力,目标并非摧毁大树,而是如同无相劫指,出手时无形无相,无迹可寻,唯有体悟属于自身的本相,才能发觉指力痕迹。

    大树摇晃,便是有相。

    因此,史艳文觉得失败了。

    “先生,父皇让我巡视西北,到底有什么目的?父皇想做什么?”

    史艳文是太子少师,除非是在上朝之类的场合,朱标均称其为先生。

    沈炼能察觉到老朱有目的,朱标当然也能察觉,只不过朱元璋向来深不可测难以捉摸,谁也不知他的想法。

    刘伯温那种神神叨叨,好似半仙儿的聪明人,喜欢猜测老朱的想法。

    虚若无闲着无聊的时候,也喜欢猜朱元璋的想法,两人甚至会在私下里下棋聊天喝酒,用这个作为耍乐。

    ——朱元璋很享受其中的乐趣!

    胜过一千个庸人,也不如胜过一个聪明人畅快,感种感觉,就好似吃了五百零四枚蟠桃,全身上下都舒服。

    史艳文是非常务实的人,虽然入朝为官免不得要揣测君心,但他想的最多的还是西北之行,会不会有征战。

    根据锦衣卫提供的情报,瓦剌最近风起云涌,沈炼更是通过隐秘渠道,得知瓦剌内部即将爆发反叛内斗。

    ——难道这次是去打仗的么?

    朱标在这里,遇到事情,无需向皇帝请示圣命,可以直接做出处置。

    朱标会打仗么?

    这么说吧,朱标出生的时候,朱元璋麾下刚有一小块地盘,随着朱标一天天长大,朱元璋的地盘逐步增加。

    在这其中发生的征战,朱标基本上都看到过,是乱世成长的太子。

    打仗,那是他的童年日常。

    史艳文没有回答朱标的问题,而是认真的说道:“殿下,无论陛下在京城做什么,暂时与咱们无关,咱们该关注西北之行,很可能会爆发战争。”

    “就像去年秋天那样?”

    “差不多吧!”

    “是不是瓦剌?”

    “瓦剌动,蒙元必动。”

    “所以父皇给了我虎符,而且让先生这位兵部尚书,做我贴身护卫。”

    朱标不着痕迹换了话题:“慈航静斋在此时打开山门,有什么目的?秦梦瑶说是历练,我总觉得不太对。”

    史艳文笑道:“殿下,江湖中的事您可以询问虎威侯,他全都知道。”

    朱标打趣道:“后汉三国年间,常山赵子龙被称为虎威将军,两人用的都是长枪,不知虎威侯能不能在敌军战阵中七进七出?如果真的发生征战,就封他为虎威将军,用这话刺激他!”

    虎威将军其实是一种杂号将军,而且赵云没有这个官职,而是由于浑身是胆太过勇猛,被将士们尊称虎威。

    类似于许褚的“虎痴”。

    将军你太猛了啊,你简直比老虎还要勇猛啊,不敢冒犯将军虎威,否则一户口本都没了,还沦为千载笑柄!

    魏国和吴国都有这个将军封号。

    魏国的虎威将军是于禁,吴国是吕蒙和丁奉,但考虑到沈炼的勇猛,还有手中兵刃,还是用赵云比对最好。

    其实沈炼和赵云身材很像,区别是赵云的皮肤可能比沈炼白皙一些。

    呃……赵云常年行军打仗,皮肤应该不会太过白皙,多半是小麦色。

    ……

    太子即将到达长安的消息,飞一般传遍长安所有世家大族,就连提前跑路的雷损,都接到了这个重大消息。

    看到这条情报,雷损庆幸的摸了摸大光头,心说这次做对了决定。

    雷损是什么人?

    京城黑道帮派六分半堂总堂主。

    这个身份,就算想拍马屁,也没这个机会,尤其他的名声太差,恐怕刚刚靠近太子,护卫就亮出了弓弩。

    与其做毫无意义的巴结,不如老老实实的退开,有多远躲多远。

    雷损出家避难后,得到的最大的教训就是不能过度接触官场,涉及皇家的事少参与,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上次犯错,没的是头发。

    下次犯错,没的可就是脑袋了。

    长安世家大族心中惴惴。

    上次沈炼去洛阳打前站,郭不敬紧随其后到达,砍瓜切菜收割世家。

    这次沈炼来长安打前阵,紧跟着太子爷要过来,根据府尹的说法,长安有人想要造反,他们想刺杀太子。

    万一出了事,必然血流成河。

    死的人怕是比胡惟庸案更多。

    有鉴于此,无数人购买情报,探查沈炼的爱好,准备探探沈炼口风。

    公孙兰再次大赚一笔!

    沈炼正在与靳冰云谈人生,说白了就是沈炼说,靳冰云听,消解靳冰云心中郁气,顺便套慈航静斋的情报。

    就在沈炼说到精彩处的时候,府尹快步赶来,为沈炼送上一叠请帖。

    “府尹大人,什么意思?闲着没事请我做什么?我不是来查案的,我真的没想要查案,纯粹是误打误撞。”

    “侯爷诶,您这话下官信,那些世家大族不信啊,那些人盘根错节,关系求到我父母、夫人、岳父母,若是不把您给请过去,下官别想回家了。”

    府尹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长期和世家大族虚与委蛇,他自然有八面玲珑的手段,知道什么时候说什么样的话,把姿态摆的非常低。

    “他们怎么不去求秦王?”

    “呵呵呵呵……”

    府尹尴尬的笑了几声。

    秦王就是朱樉,朱元璋二儿子,他的封地就在长安,是长安土霸王。

    朱樉擅长军略,擅长建筑,中原很多城池都是他重建的,边境很多防御工事也是他修的,能力没问题,就是性格太残暴,属于天怒人怨那种。

    怎么形容呢?

    朱樉暴毙身亡,朱元璋不仅没有对此表示哀叹,反而觉得死得好。

    自尔之国,并无善称。昵比小人,荒淫酒色。肆虐境内,贻怒于天。

    屡尝教责,终不省悟,致殒厥身。尔虽死矣,余辜显然。

    这是朱元璋亲笔写的祭文,表示这货作恶多端,屡教不改,死有余辜。

    沈炼暗示府尹,左武王有造反作乱的心思,长安只有一位王爷,哪怕只是为了避嫌,也要离朱樉远一点。

    世家大族别的方面,或许没有那么的强烈,比如忠诚,但他们对某些事情非常敏感,往往能渡过必杀之局。

    渡不过的,传承不到现在。

    “回去告诉这些家主,我会按时参加这场晚宴,但丑话说在前边,如果有人作奸犯科,我肯定不放过他。”

    “多谢侯爷,下官告退。”

    看着长安府尹的背影,靳冰云忍不住感叹道:“府尹也不容易啊。”

    沈炼打趣道:“他不容易?你要不要看看金陵府尹?年不满四十,老的像是八十岁,满头都是白发。”

    “金陵府尹这么累么?”

    “这倒不是,他是在某次武林争端中被人下毒,虽然保住性命,头发却自此变得花白,这家伙擅长装模作样,拿着拐杖上朝,骗了一大堆赏赐。”

    靳冰云:Σ(⊙▽⊙“a

    白发还能这么用?

    我这次出门算是长见识了。

    沈炼笑道:“这不是卖惨,越是繁华的城池,世家大族越多,父母官就越是难当,京城府尹那就更难了。”

    “侯爷如何处理京城案情?”

    “我不回京城!我出道之后便在江湖中厮混,随后在杭州安家,天南海北四处办案,唯独很少回京城。”

    听到这话,靳冰云目露向往之色。

    就算是宅女,也想看看大好河山。

    风四娘混江湖比沈炼更早,澹台镜明和沈炼经历无数次冒险,冯素贞更是陪同沈炼乘船出海,看大海汪洋。

    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于自幼被当成工具培养的笼中鸟靳冰云而言,有着深入骨髓的诱惑,内心异常的向往。

    与此同时,修行慈航剑典,内心异常敏锐的靳冰云,能够感觉到沈炼话语中的真诚,绝无任何虚情假意。

    沈炼看出她心中的郁闷,给她讲天南海北的趣闻,讲笑话开导她。

    不是为了美色,不是为了利益,就是想开导她,那双比虎眸更加坚定凌厉的眼睛里,绝对没有任何色欲。

    靳冰云越发觉得愧疚。

    沈炼对她没有任何算计,她对沈炼却有诸多目的,甚至可以说是勾引。

    她不知道沈炼能不能过这一关,沈炼很可能因此而死,想到此处,靳冰云内心越发愧疚,同时也越发沉郁。

    “靳姑娘,我从伱的眼睛里,看到近乎凝成实质的愧疚,我越是开导,越是宽慰,你眼中的愧疚便越深。

    根据我的推断,你应该是带着目的接近我,你怀有的目的,可能会对我造成严重损伤,所以你觉得愧疚。

    我的分析是否正确?”

    沈炼为靳冰云倒了杯酒。

    这是长安太白楼的美酒,李白曾在此喝过酒,还曾在墙壁上题诗。

    太白楼传承数百年,最为有名的就是美酒窖藏时间极长,最香醇的美酒窖藏足足一百三十年,约莫有二百坛。

    就是原剧情中,田伯光砸的那个。

    田伯光表示这么好的酒,只有我和令狐冲有资格喝,所以只留两坛,挑到华山与令狐冲共饮,别的尽数砸毁。

    时移世易,斗转星移,田伯光由于欺负岳灵珊,被令狐冲拔剑砍了。

    他只能去阴曹地府品尝油锅。

    昨晚沈炼和归海百炼饮酒,临走前买了两坛,正好用来招待靳冰云。

    靳冰云这种仙子,看起来就像是餐风饮露,喝百花甘露水,酒肉肯定是从来不沾的,但兴之所至,嗅着酒杯中辛辣刺鼻的味道,忍不住端起酒杯。

    “侯爷的分析很正确,我确实怀有不好的心思,这是瞒不住的,具体的情况我不会告诉你,如果你想杀我,可以直接动手,冰云不会做出反抗。”

    靳冰云面色略有些潮红。

    她从没喝过酒,纵然内功精深真气精纯,对于酒量也没有太大加成。

    沈炼摆了摆手:“我可以把这当成是你在报案么?有人逼迫你,让你靠着美色接近我,这事我应该管。”

    靳冰云再次喝了一杯酒:“随便你怎么想吧,嗝儿,我这就……”

    靳冰云醉倒在了桌子上。

    两杯倒!

    她对沈炼没有丝毫防备。

    无论沈炼想对她做什么,她都不会有丝毫反抗,好似案板上的鱼肉。

    这招似乎叫做……欲擒故纵!

    看着靳冰云曲线玲珑的娇躯,白裙下若隐若现的玉足,沈炼叹了口气,难道我在外的形象,是色中饿鬼么?

    右手轻轻一拂,柔和的纯阳罡气把靳冰云托起,放到一旁的床榻上。

    左手擒龙控鹤,拉过被子。

    “大黄,守着门,如果有人靠近这间屋子,你就狠狠的咬他。”

    “汪汪汪!”

    沈炼想到个笑话,一男一女晚上睡在一张床上,女子划了一条线,表示你晚上过线就是禽兽,翌日清晨,女子愤怒的表示,你这家伙禽兽不如。

    我这算不算是禽兽不如?

    应该不算吧!

    趁人之危,与禽兽何异?

    沈炼整了整衣衫,翻看着长安府尹送来的请帖,不由得撇了撇嘴。

    一个也不认识!

    我真是自找麻烦,闲着没事查什么十三凶徒啊,交给史艳文多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