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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121 饲养
    百足蜈蚣很快意识到,他无法甩掉背上的罗克昭。

    它突然停了下来,头往地面猛地一扎。

    轰隆隆~

    大地剧烈震动,泥土疯狂往外翻涌。

    罗克昭吃了一惊,低头看去,这才发现百足蜈蚣正在打洞,往地底钻去。

    他恰好站在脖子那里,没几下,泥土就滚到了他的脚下。

    罗克昭冷哼一声,翻身落地。

    突然,他发现百足蜈蚣停了下来,并且缓慢地往外倒着爬出来。

    罗克昭先是一愣,猛地转头看向尾部。

    只见方知行双手并用,抱住了百足蜈蚣的尾巴,竟以蛮力硬生生将百足蜈蚣强行拉了出来。

    “果然是巨熊系!”

    罗克昭对此没有任何意外。

    上次他观看方知行和许大智血斗,便猜测方知行极有可能强化了力量。

    防御,韧性,敏捷,力量!

    通常情况下,只有脑筋简单的人,才会首先选择强化力量。

    换言之,巨熊系全是一群莽汉,野蛮粗暴,一根筋,自认为仅凭一身巨力便能横推一切。

    罗克昭之前也曾考虑过优先强化力量,男人嘛,哪个不喜欢自己肌肉发达?

    不过,考虑到罗家最强大的武功《天罗密经》最适合强化了韧性或敏捷的人修炼,所以他最终选择了影豹系。

    “咦?!”

    百足蜈蚣也非常错愕。

    他之所以自始至终不慌不忙,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肯定能够逃得掉。

    人类毋庸置疑是陆地上的霸主,但水里、天空,还有地下,人类暂时还做不了主。

    只是没想到……

    “原来你是巨熊系,力量还真是够大的,看来不解决掉你,我是走不掉的。”

    百足蜈蚣扭动身躯,怨毒的看着方知行,猛地回头扑咬。

    方知行冷笑一声,右手抬起,抓住了背在身上的重刀,一下便擎举向了天空。

    百足蜈蚣瞳孔一缩,如此巨大的重刀,看着就很危险。

    他本能的产生畏惧,冲击之势瞬间瓦解,头又缩了回来。

    然而,方知行却不依不饶,身体骤然化作一条血线,晃动间,转移到了百足蜈蚣身旁一侧。

    听风刀猛地劈砍而下!

    噗嗤!

    绿色液体高高喷起,百足蜈蚣从后腰处直接断裂,一分为二。

    紧接着,方知行一脚踢在后半截身躯上,将其踢飞。

    嘭~

    后半截身躯恰好落在丁志刚面前。

    丁志刚心领神会,抡起长刀,一通猛烈劈砍。

    “啊~”

    百足蜈蚣惨嚎,人头滚滚,哗啦啦掉落。

    方知行眉梢挑起,发现百足蜈蚣的身体,并没有迅速愈合。

    “看来,不是所有的妖魔都拥有‘超速愈合’的能力。”

    方知行心头迅速明了。

    类似百足蜈蚣这种外壳坚硬的妖魔,愈合速度可能天然就不快。

    下一刻,百足蜈蚣突然往前飞快爬去,连续翻过十几座坟头,冲向外面的森林。

    “想逃?”

    罗克昭精神大振,全身肌肉鼓胀而起,唰的一下,伴随着一道劲风,他整个人好似离弦之箭,骤然闪身出现在了百足蜈蚣的后背上。

    一刀捅了下去!

    噗~

    百足蜈蚣吃痛,恼羞成怒,扭头欲咬,突然他看到方知行拖拽着那口吓人的重刀,风风火火追来。

    “可恶!”

    百足蜈蚣眼神越发怨毒,立刻再次闷头逃窜。

    “杀!”

    温玉东挡在了前面,他身后是全副武装的步兵。

    步兵早已布置好了障碍物。

    一根根斜向冲天的长矛倒插在地上。

    百足蜈蚣冲来,迎面撞向了长矛,腹部柔软处摩擦长矛,滋啦啦,迸射出一道道电火花。

    “糟糕!”

    百足蜈蚣心头大急,被长矛阻碍了下,他的速度骤然慢了下来。

    果不其然!

    方知行追了上来,抡起听风刀,唰唰砍了两下。

    百足蜈蚣瞬间断裂成了三截!

    趁此机会,罗克昭双脚扎根定住,快刀乱斩。

    不消片刻后,百足蜈蚣就只剩下半个脑袋,耷拉在一个坟头上。

    “你,伱是谁?”

    百足蜈蚣死死盯着方知行,用无比怨恨的声音嘶吼道:“我今日本来命不该绝,如果没有你的话!”

    方知行无动于衷。

    但,罗克昭一听这话,心头顿时不爽了。

    百足蜈蚣有一百多条命,其中至少八十条命是他取走的。

    结果,百足蜈蚣只盯着方知行嘶吼,把他给无视了。

    骂错人了吧?

    罗克昭越想越不爽,大步走上前,一刀捅进了百足蜈蚣的眼珠子里,刀锋往上一拉,脑袋随即绽裂开来。

    下一刻,百足蜈蚣全身缓慢地萎缩、干枯,最终化作飞灰,散落在了乱坟岗上,随风乱舞。

    “哈哈哈,我们赢了!”

    “我们斩杀妖魔了,噢耶!”

    众人无不是欢呼雀跃,喜笑颜开。

    讲真的,妖魔这种吃人的怪物,给普通人的压迫感太大了,犹在异兽之上。

    就算他们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也是心中惴惴,恐惧不已。

    罗克昭心情大悦,跳到了坟头上,站在高处,振臂一呼:“诸位兄弟辛苦了,走,我们这就去三岔镇,好好的庆贺一番!”

    “好!”

    众人心潮澎湃,兴高采烈。

    方知行见此,眉头微皱。

    很快,罗克昭带着他的七百步兵,浩浩荡荡,扬长而去。

    丁志刚和吕佩佩等人也要跟随而去。

    方知行却默默站在原地,没有动。

    细狗蹲在他的身旁,仰头看着他。

    “你确定?”

    方知行脸上浮现一抹诧异之色。

    细狗回道:“嗯,我肯定!那头妖魔在现出原形之后,他身上散发出的气味,我曾经闻到过。”

    方知行问道:“在哪里,谁身上的气味?”

    细狗答道:“还记得孙恭长一直携带在身边的那个大箱子吗?”

    孙恭长,又是他!!

    方知行脸色顿时一变,记得细狗在商船的身后,十分在意那个大箱子,说是闻到了血腥味,还是人血。

    也就是说,那时候装在大箱子里的活物,就是这头百足蜈蚣!

    孙恭长与妖魔为伴?!

    是否意味着,他也是妖魔?

    亦或者……

    方知行深吸一口气,浮想联翩,神情逐渐严峻。

    三百弓兵安静的等待着。

    良久,黄大顺忍不住开口问道:“大人,我们不去吗?”

    方知行摇头道:“不,你们今晚依旧夜宿镇子外,不要去打扰镇上的百姓。”

    黄大顺等人互相看了看,一个个若有所思。

    但命令就是命令。

    没有人敢不从!

    这时候,丁志刚和吕佩佩折返回来,诧异道:“老弟,你怎么还不走?”

    方知行略默,应道:“我怀疑,不止有一头妖魔潜伏在三岔镇中。”

    丁志刚和吕佩佩面面相觑,惊诧莫名。

    两个人一时间愣在当场。

    “老弟!”

    丁志刚眨眨眼,神情一肃,慎重的问道:“此话怎讲,你千万别吓唬我?”

    吕佩佩也皱眉道:“这不大可能吧,妖魔拥有极强的领地意识,同一片地方几乎不会出现两头妖魔。”

    方知行自然无法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直道:“百足蜈蚣总共吃了一百多人,但三岔镇失踪的人只有十来个,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丁志刚摊手道:“有可能是它在其他地方吃了人。”

    方知行反问:“在哪吃的呢,死了那么多人,为什么没有人报案?”

    “啊这……”

    丁志刚回答不上来。

    吕佩佩眉头蹙起,沉吟道:“说起来,我也感觉有点奇怪。

    不久前,我还听说‘无影腿’孟从光,约战了‘鬼鞭腿’任一迈。

    二人都擅长腿功,互相较劲,谁都不服谁,于是他们约定在百日后一决胜负。

    算时间,这才过去一个半月而已,孟从光他是什么时候遇害的?”

    方知行连道:“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被百足蜈蚣吃掉那些人,面孔大多比较年轻,且多是女人和孩子。”

    丁志刚仔细回想了下,还真是!

    他不禁眉头大皱,费解道:“老弟的意思?”

    方知行琢磨道:“百足蜈蚣可能有一个同伙,那个同伙可能是妖魔,也可能是人。”

    丁志刚悚然变色,咂舌道:“你是说,有人在暗中饲养妖魔?!”

    方知行点头道:“妖魔的同伙花钱买来女人和孩子,不断的投喂它,他这才有机会吃掉一百多个人而不被外界发现。”

    丁志刚和吕佩佩不由得呼吸凝滞,心头骇然。

    也是,现在兵荒马乱,人命非常贱,人口贩卖猖獗,花点钱就能买到很多女人和小孩。

    而且,即便她们失踪了,也不会有人察觉和在意。

    吕佩佩头皮发麻,悚然道:“谁会做这种事?就不怕那头妖魔反噬自己吗?”

    方知行沉吟道:“妖魔在失控之前,也是人,是人就有父母亲人。

    我认为,这头妖魔在失控之前,其家人对他依然不离不弃,可能尝试救过他,并且失败之后,依然没有放弃他,一直在暗中买人喂养它。”

    这个推断倒也说得过去,勉强算是合情合理。

    有些父母过度宠溺儿女,哪怕孩子变成坏蛋乃至恶魔,他们依然深爱着自己的孩子,愿意为其不择手段,甚至做出任何疯狂的事情都有可能。

    丁志刚深吸气道:“若是这样的话,百足蜈蚣的同伙,一定还在三岔镇中。”

    吕佩佩迟疑道:“话虽如此,我们怎么找出那个人呢?”

    丁志刚干着急,为难道:“对方多半是人,不是妖魔,查起来更难,甚至可能就是三岔镇本地人,根本无从查起。”

    吕佩佩想想也是,又看了眼大摇大摆进入镇子的罗克昭等人,摇头道:“罗二公子一进入镇子,必定大肆炫耀,对方也会收到风声,可能躲藏更深,也可能直接跑路。”

    方知行叹道:“我手里没有确凿的证据,只有一些怀疑和推断,加上二公子对我很是嫌恶,所以我才没有把这些想法告诉他。”

    丁志刚表示万分理解,罗克昭刚愎自用,喜怒形于色,跟他说了也是白搭。

    三个人迅速达成默契,谁都不进入三岔镇。

    与此同时!

    “二公子,方知行他们似乎没有跟上来。”

    温玉东回头看了眼,眉头不禁皱起,心中满是疑惑。

    按理说,他们成功杀死妖魔,可喜可贺,应该好好庆贺一番的。

    罗克昭回头一看,顿时脸色阴沉下来,怒哼一声,咬牙道:“好家伙!我好心邀请他们一起来庆贺,他们竟敢不来?”

    一个手下趁机煽风点火,附和道:“他们太嚣张了,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二公子您,这分明是不把您放在眼里呀。”

    罗克昭恼羞成怒,冷笑道:“不管他们,我们今晚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多玩女人,就让他们眼巴巴的干看着,气死他们。”

    “好!”

    一众步兵喜不自禁,洋洋得意,迈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径直闯入了三岔镇。

    很快,三岔镇上的百姓得知,近来失踪案的罪魁祸首已经被解决掉了。

    百姓闻讯,自然是全部松了口气。

    三姨娘随即宣布取消戒严,整个镇子随之恢复了生气。

    罗克昭带着七百步兵,先是在酒楼里大肆吃喝。

    之后很多步兵跑去了青楼妓院里玩耍。

    另有一些步兵不甘寂寞,在大街上闲逛,趁着酒劲,闯进几户人家,抢了一些财物,侮辱了几位妇女。

    夜渐渐深了……

    一个黑黝黝的深巷子里,两名步兵爬了起来,一脸笑嘻嘻的提上了裤子。

    地上有一个昏死过去的年轻女孩,流了一地都是血。

    “肚子饿了没,走,吃点夜宵去。”

    两个步兵勾肩搭背,刚走几步。

    其中一个步兵突然说道:“等等,我得放点水。”

    他左看右看,没有找到茅厕。

    另一个步兵哈哈讥笑道:“你特么真喝多了,找什么茅厕,随便尿就行了。”

    步兵愣了下,这才反应过来,面朝墙面滋了一泡尿。

    然后他回过头,突然愣住了,就见到同伴捂着脖子,鲜血从指缝间不停地涌出来,然后直挺挺倒了下去。

    “啊这!”

    步兵悚然变色,蓦然一只大手从黑暗里探出来,掐住了他的脖子,将他一屁股摁倒在地。

    他感觉到地面不是冷的,有点温热,有点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