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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默认 第3章 快刀对招
    瞎眼大叔待在原地,手搭于刀柄上,侧偏着脑袋,聆听四周动静。

    而陈胜则是屏气凝神,像猫一样,缓缓挪动着自己的脚步。

    他知道,大叔不会走位,会在原地等着他。

    上万次的对决,也让陈胜见识到了对方听觉之灵敏。

    只要发出一点动静,瞎眼大叔的杖刀就会如影随形。

    出鞘,收刀。

    只需要眨眼的时间,就能在敌人脖子上切出一道恰到好处的伤口。

    虽然上万次的死亡让陈胜的刀法毫不逊色于瞎眼大叔,但身体素质却是最大的桎梏。

    他才十五岁,在梦境里也是十五岁,身体发育尚未完全。

    面对年龄在四十左右,力量经验二合一,正值巅峰的瞎眼大叔,盲目与之对招,结局不言而喻。

    只消得几次对拼,陈胜就会后继无力,手提兵器招架时,会被瞎眼大叔用蛮力轻而易举磕开,顺势补刀斩杀。

    所以二者之间的盲战,突出一个静字。

    陈胜需要出其不备,一击必杀,否则拼刀次数越多,他失败的几率就越大。

    而瞎眼大叔则是相反,靠着身体优势,他只需要守株待兔,等待陈胜冲杀过来,露出破绽,再抓住破绽,然后出刀带走其性命!

    到底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还是干脆利落一击杀敌,就要看谁的操作更胜一筹了。

    陈胜慢慢靠近到瞎眼大叔三步之遥,这已是极限距离,但凡再前行一点,就会被察觉到。

    人在行动中不可能做到完全无声。

    而瞎眼大叔除了听觉灵敏外,他的嗅觉、触觉也远超常人。

    三步的距离,风被遮挡,汗水的气味,随时都会暴露陈胜的行踪。

    锵!

    陈胜杖刀出鞘。

    瞎眼大叔的杖刀紧随其后,却后发先至。

    两道白色匹练划出一条弧线。

    咔嚓!

    什么东西应声而断。

    两人交错对过。

    滋啦!

    陈胜丢掉只剩半截的刀鞘,杖刀插地三分,捂着左脖颈,鲜血不断从指缝中溢出,但他却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他赢了啊!

    用刀鞘架挡对方的杖刀,虽然被斩断,但却稍稍削减了攻击的力道。

    让原本恰到好处的割喉致命伤变成了重创,还能苟延残喘着。

    瞎眼大叔露出豪迈的笑容,脖颈处的鲜血洒落,染红了空白的地面。

    他没有预料到陈胜的套路,所以迎接他的只有死亡。

    呼……

    瞎眼大叔的身形逐渐消失,而陈胜身上的伤也在瞬间痊愈。

    陈胜不以为然,等待着一个熟悉又崭新的瞎眼大叔再次出现在原地。

    然而,这次瞎眼大叔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穿羊皮袄,蓬头垢面的少年盘坐在地。

    若不是知道梦境中出现的人不会言语,陈胜定会问个究竟。

    那瞎眼大叔还欠他一千次盲砍呢!

    陈胜打量着少年,看起来年纪还没他大,小腿处各绑着一柄短刀。

    是刀客吗?

    也太小了吧,我都下不去手啊。

    陈胜这么想着,但他还是迈步靠近少年。

    漫漫长夜难熬,不砍点东西怎么度过?

    他也得实验一下,看看这个少年有几条命,希望能摸清瞎眼大叔消失的原因。

    少年随着陈胜的靠近不再盘坐,站起身,双臂垂直于地面,手指轻轻上勾,小腿处两把短刀开始不安分起来,时而出鞘一点,时而落下。

    陈胜瞳孔微微一缩。

    少年的手可距离刀柄还有一段距离呢!

    难道是御刀术?

    这是什么妖孽?

    不过看起来御刀范围比较小,不然对方早在十步外就把他砍死了。

    但这终究是一门神奇的功夫,使得陈胜兴趣大增。

    “有意思,让我看看你有什么真本事。”

    七步。

    五步。

    三步。

    陈胜拔刀,朝着少年脖颈砍去。

    然后天旋地转,失了方向。

    那具无头尸体好眼熟。

    啊,原来是我啊,我说怎么眼熟呢……

    呜呜呜!

    公鸡啼鸣,旭日东升。

    陈胜睁开了眼,暗叹一声。

    “好快的刀。”

    明明是他先出手,却被人家抢先割了脑袋。

    他连让对方架挡的资格都没有。

    正在陈胜感慨双方之间的差距时,他的身体突然发出爆豆般的响声,一股记忆不断灌输进脑海中,那是瞎子大叔对刀的感悟。

    原来如此,打服了就会消失吗?

    陈胜感受着不断增强的体质,由衷地感谢瞎子大叔的馈赠。

    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比很多成年人还要强了,对刀的使用也更加得心应手。

    “是时候该复仇了啊。”

    戴上斗笠蓑衣,背起行囊二胡,腰里悬着酒葫芦。

    全副武装的陈胜拍了拍房门,算是最后的告别。

    ……

    “一间老破屋,五两银子。”

    “十两。”

    “就那破屋子,你还想要十两?我最多出六两。”

    “不卖!”

    陈胜拿着房契和地契扭头就走。

    当初老人可是花了十五两银子买下来的房子,就算是这几年兵荒马乱,那价格也不至于比腰斩还低啊。

    “哎哎哎,回来回来,十两就十两。”

    当铺老板只能松口。

    要不是十两买下还有得赚,他才不把人喊回来呢。

    最讨厌碰上这种给价不对心就走的人,他高超的砍价技术都派不上用场。

    死当不赎,十两银子到手。

    陈胜掂量着手里的碎银子,少了点份量,说是十两,实则九两半。

    短了半两,换算成铜板的话,差不多能换五吊钱,他在酒肆卖唱三天都不一定能赚到这个数。

    得,又欺负他是个瞎子。

    陈胜摇了摇头,并没有像在酒肆时那么斤斤计较。

    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将装碎银子的袋子系好揣怀里,陈胜离开了当铺。

    而当铺老板还在为自己多赚到的半两银子沾沾自喜。

    拐杖轻扣地面。

    陈胜有些明白老人为什么要把钱藏在裆里了。

    一路走来,他就遇到了不下三起行人钱袋丢失事件。

    失主的咒骂声。

    高喊抓贼的尖啸声。

    贼被暴打的惨叫声。

    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要不是陈胜避得快,早被人撞到,当肉垫踩了。

    万幸,没有扒手打他一个瞎子的主意。

    毕竟谁能相信一个穿着破旧的卖唱瞎子身怀十四两半碎银“巨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