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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默认 第120章天刀,土匪来袭
    梦境。

    “老登,又见面了。”

    陈胜招了招手。

    长须中年人:……

    年轻人,些许言语,休想激怒我。

    “开打吧,你知道的,我爱学习,我喜欢爱莲说这篇课文。”

    陈胜持刀前冲,轻功连点,步伐飘逸。

    长须中年人眉头一挑,他感觉陈胜没有往日那般浮躁。

    嗯,先试探一下吧。

    咻!

    一道轻柔的刀气如薄纱般飘向陈胜。

    看似轻柔,实则暗藏锋芒,看似慢飘,实则快速异常。

    翩若惊鸿舞,宛若游龙飘。

    锵!

    杖刀出鞘。

    陈胜的刀气居然后发先到!

    迅猛凌厉的刀气搅乱了唯美的轻柔,尽显粗鄙。

    刀韵大有进步,看来是顿悟了啊。

    长须中年人颔首,他明白,自己这轻柔如仙飘的刀韵终究还是差了陈胜的快刀刀韵一筹。

    顿悟,对于武者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机遇。

    一朝悟道见真我,昔日枷锁皆云烟。

    过了心魔破了槛,心境便能大涨。

    而心强,道便涨,韵即升。

    所以老夫就稍微认真一些吧!

    长须中年挥刀绽莲花,万千刀法作花瓣。

    我等得就是你这莲花!

    陈胜的气势再次攀升,真气附着在刀上,化作一线白光,在那莲花蕊处轻轻一点!

    万丈高楼平地起,万千刀法也要有中轴。

    这莲花蕊就是中轴。

    换做之前的陈胜,就算是发现这个破绽,也没有任何办法。

    因为在他点中之前,刀气花瓣就会将他斩成碎片!

    之前,他不够快,现在,够了!

    那就辣手摧花!

    滋啦!

    刀气四溢,化作清风,莲花凋零。

    长须中年人后撤十几步,将手搭在了背上刀匣。

    好小子,够资格让我拿出看家本领了!

    陈胜见此情形也是神色凛然,杖刀入鞘,手搭刀柄。

    他在蓄势,以拔刀斩的形式挥击是最简单,最能体现快刀道的方式。

    天刀一式: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刀匣中的红柄长刀出鞘,一股苍茫混沌之感宣泄而出。

    混沌如鸡子。

    陈胜仿佛身处这鸡子中,不辨南北,无分东西,未知上下。

    他连手中的杖刀都感觉不到了!

    待得重定方位,依然是复活之后。

    “真特么……离谱啊!”

    陈胜有些无语。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长须中年人背上的刀匣共计有九把。

    “这才第一把啊!”

    陈胜摇头。

    真是令人绝望的数字。

    但俗话说得好,只要我斩得够快,绝望就追不上我!

    “再来!”

    陈胜斗志昂扬。

    失败的原因,不过是他不够快罢了。

    长须中年人扬刀,混沌再次降临。

    陈胜摸到刀了,只可惜,也就摸了一下,就死了。

    “哈哈,有进步,再来!”

    他不会气馁,也不会沮丧,肉眼可见的进步就是最好的动力。

    混沌中死,梦境中生。

    孜孜不倦,至死方生!

    陈胜从一开始连刀都摸不到,到最后能拔刀,已经是极大的进步了。

    但做到拔刀这一步,却再也提不上去了。

    因为他不知道要斩什么,要斩谁,于混沌中迷失了方向,最终的结果就是不知何时被杀,重新复活。

    “今夜,便到这里吧,欲速则不达,明夜再战!”

    陈胜拱手道。

    长须中年也收刀拱手回礼。

    他对陈胜也愈发满意,这小子不错,知道什么叫张弛有度了。

    此时夜刚过半,陈胜于梦境中醒来,翻了个身,挠了挠屁股,打算一觉睡到天明。

    嗯?不对,有动静。

    他起身聆听。

    这是……马蹄声?

    “大当家,前面就是我们踩好点的村子了,百十来户人家,三四百青壮,还算富裕,定有余粮。”

    小个子谄媚道。

    “嗯,你小子,算没白养你。”

    骑着白马的土匪头子借着月光看着眼前的村落,满意地点了点头,露出狰狞的笑容。

    “儿郎们,守好各村要道,别让人跑了,有我一口肉吃,就有你们一碗汤喝,今儿个,我要拿人心下酒!”

    说着,土匪头子率领三十多骑马匪,挥舞手中鬼头刀,沿着村道杀去。

    剩余三百来号土匪则以十人为组,点起火把,将村子包围了起来。

    他们只需要在村民往外逃的时候喊一声,就有马匪过来收脑袋。

    两条腿的村民跑不过四条腿的马,他们只会一个个被撵上,男的砍死,女的玩死。

    “怎么回事!外面什么动静!”

    有村民听到动静,打开窗探出头,迎面就是一刀砍过来。

    噗滋!

    鲜血飞溅,人头落地,尸体挂在窗台。

    “土匪进村了!土匪进村了!”

    整个村子乱做一团。

    村长握着梭镖,紧贴在门后,又惊又怒。

    该死的土匪,挑晚上人睡得最香的时候来,就是想让他们于惊慌失措中被杀。

    若是白天,青壮都在田里干活,手里好歹有锄头,能殊死一搏。

    现在完全是一盘散沙,谁也不敢出自己屋,如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逐个击破。

    “相公,这可如何是好啊!”

    妇女抱紧果果,缩在墙角。

    “别怕,我们隔壁屋还住着陈小哥呢!”

    赵达咽了口唾沫,握紧手中的粪叉子。

    土匪头子命人将几处茅草屋点燃,火光照耀,骑兵的影子映在村民们纸糊的窗户上,来回跑动,吓得他们瑟瑟发抖,只敢缩在屋子里。

    “哈哈哈,兄弟们,今天合该咱们大碗吃肉,大口喝酒!”

    土匪头子嚣张无比地笑着。

    他无比自豪当初砸锅卖铁凑齐三十匹马充面子的决定。

    马加上人,几米高的庞然大物快速跑动,对平民的视觉冲击力极大,足以震慑他们。

    就算有村民胆敢反抗,土匪们借着马速,就算是普通人,也能把人脑袋轻而易举砍下来。

    砍个三四头,绝大多数村民的内心就会崩溃,就会跪地求饶了。

    所以用骑兵劫掠村民,真是无往不利。

    吱呀……

    一户民房门打开。

    土匪头子皱眉,寻声望去,火光照耀出屋主的面容,居然是个瞎子。

    也对,瞎子看不到高头大马,自然就没那么怕了。

    “大当家的,交给我来处理吧!”

    大肚汉舔舐着嘴唇,驱马朝着陈胜奔去,一刀劈开院子门,目露凶光。

    他因为踩点有功,荣升马匪,还没在马上砍过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