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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默认 第556章 杀狼屠狗
    “噗滋!”

    一排狼牙刺入肉中。

    “啊!”

    脚踝处传来的剧痛让张方倒在地上,狗王立马扑了上来,张开血盆大口朝着脖子咬去。

    张方下意识提起左手在咽喉部。

    狗牙立马就嵌进他的小臂当中。

    “啊啊!臭狗,给我死啊!”

    张方的肾上腺素飙升,短暂地克服了疼痛,将狗王推开,右手拿着菜刀照着狗头就是一刀又一刀。

    噗滋噗滋!

    狗血飞溅。

    “呜呜呜!”

    狗王撑不住了,松开了嘴,倒在地上,血流不止。

    到底是恐怖直立猿,在生命面临威胁时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十分巨大,十几刀下就差点将狗头整个砍开,里面白花花的豆腐脑都露了出来。

    “呼呼呼……”

    张方气喘吁吁,看着奄奄一息的狗王,心里紧绷着的一根弦松开了,肾上腺素体验卡到期,疲惫感如潮水般涌来,就在这时,一道黑影冲向了他!

    是狼王!

    疲惫不堪的张方根本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咬住咽喉部位,狼头再猛地一甩。

    嘶啦!

    一大块血肉被扯下来,狼王也不恋战,叼着这块血肉便蹿出一丈的距离,回过头将肉吃下,然后眼神戏谑地看着张方。

    它是故意的,它知道手持武器的人类在生死时刻会爆发出何等反击之力,于是便主动绕后,攻击张方的脚踝,让狗王觉得有可乘之机,飞扑上去。

    果不其然,暴发起来的张方非但没有让狗王咬死,还成功反杀了。

    这时候狼王再趁其不备搞偷袭,照着要害撕扯下来一大片血肉,它甚至还考虑到了猎物会不会临死再反扑,没有乘胜死咬,反而拉开距离,像毒蛇一样,等待猎物中毒(窒息失血)而亡。

    “嗬,嗬……”

    张方捂着脖子,血依旧止不住地从指缝里漏出,他的呼吸愈发急促,最终不甘心地倒在地上,步了狗王的后尘。

    “呜呜~”

    狼王再也忍不住内心的喜悦,发出胜利的嚎叫。

    “呜~”

    狼群成员跟着一块儿欢呼。

    此刻小庙前的空地上已经没有一个站着的人了。

    “汪汪汪!”

    老大死了,野狗们象征性地叫了几声,然后灰溜溜地离去。

    狼王并没有选择追击,而是放任野狗们离去。

    毕竟狗王虽死,但野狗数量摆在那儿,没必要现在起冲突付出重大伤亡,等野狗们开始为了争夺王位打得你死我活时再歼灭之会轻松很多。

    “这狼都快成精了吧,还真是够狡猾的。”

    陈胜啧啧称奇。

    这狼王可比普通狼要聪明许多,更像只狡猾的狐狸,若是能踏入修行路,凭城府或许能混得风生水起。

    只可惜,它永远也没有机会踏上修行路了,因为它这辈子到头了!

    陈胜站起身,走到门前,一屁股坐在老马背上。

    “嗷咦。”

    老马翻着白眼,知道这小子又要装逼。

    差不多得了啊,一群狼能给你提供什么情绪价值?

    “吼!”

    几只野狼朝着老马发出挑衅的低吼。

    狼王将目光锁定老马,垂涎欲滴。

    这可是正儿八经野狼该吃的肉,人肉其实并不在它们菜单上,或者说没有哪一个食肉动物就是奔着吃人而生的。

    只不过人把狼能吃的都吃了,狼没办法,只能开始吃人了。

    老马这几百斤的一坨肉,显然比人看上去要好吃多了,而且食草动物很少反扑,只知道一味的逃跑。

    “嗷咦?”

    老马看着馋它身子的野狼群,顿时露出无语之色。

    不是,给你脸了,你居然敢打我的主意?

    一丝丝妖力释放而出。

    哗啦……

    一股妖风刮起。

    狼王感受着这股妖风,汗毛竖立,发出一声撤退的低吼,然后扭头就跑。

    这股风,它曾经在山林里感受过,在一头牛犊大小的豹子身上感受过。

    那豹子速度十分快,力气十分大,连老虎都无法与之匹敌,被轻易猎杀,在山林里,它就是当之无愧的王,想吃什么动物,就吃什么动物。

    好在,豹子嫌狼的肉少,不好吃,并没有对狼群下杀手,只是咆哮声驱赶。

    狼王也是个识时务的,立马带着族群逃离。

    它想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动物能违背自然常理,明明是豹子见狼群会退避,会爬上树躲着,怎么会突然冒出体型这么大,跟它们简直不是一个层次的豹子?

    而那骡子散发出来的气息就更加离谱,比那只豹子都还强!

    狼王有些难以接受,被豹子驱赶也就算了,因为豹子单体实力好歹比狼要强很多,但被原本的盘中餐,嘴下食驱赶,这憋屈得……

    不过憋屈也得跑啊!

    面子里子,哪有命子重要?

    “跑,你们跑得掉吗?”

    陈胜的声音在狼王的脑海中响起。

    于是乎,狼王跑得更快了。

    天呐,这是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会有声音?为什么我听得懂这声音?

    “放任你们回去,恐怕会吃更多的人。”

    陈胜念头一动。

    咻咻咻!

    三把飞刀如利箭般激射而出,化作流光。

    它们已经很久没有饱尝鲜血了。

    久到人们只知道快刀陈胜有一把快刀,却忘了他还使得一手好飞刀!

    咻咻咻!

    光在流转,发出刺耳的声音,照在野狼的尾部,然后从头透出。

    任你什么铜头铁骨豆腐腰,玄铁飞刀都能游刃有余地破开。

    一点点猩红不断在狼群成员的眉心显现,然后就成片成片地死去,连哀嚎的机会都没有,栽倒在地,死的时候瞳孔都透着迷茫之色。

    狼王闻着背后愈发浓烈的血腥味,四条腿飞快地倒腾着,爆发出远超平时的速度,它这辈子都没跑这么快过,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以后了。

    噗滋!

    三把玄铁飞刀从里到外,似是从头骨里长出来的一般。

    狼王只感觉一瞬间的剧烈疼痛,随后瞳孔涣散,惯性带着躯体往前滚了十几圈,最后不甘心地闭上眼。

    三把玄铁飞刀团灭狼群后并未消停,反而追上了远在几里外的野狗群,再次展开一场血腥屠杀。

    咻咻咻!

    半刻钟过后,它们全都飞了回来,上面没有沾染一丝血迹,精准无误地落入陈胜的腰带扣中。

    铁蛋离开母亲的怀抱,壮着胆子往门外瞥了一眼,看到了满地人与狼的尸体。

    “嘎嘎嘎……”

    乌鸦在天空盘旋,它们闻着味儿就来了,本来想捡点边角料吃的,没想到居然是自助餐。

    有胆大的已经落下去吃肉了。

    食腐动物是因为没本事才食腐,有新鲜肉肯定优先吃新鲜的。

    对此陈胜并没有射杀乌鸦的想法,这些小家伙可不像野狗和野狼,会主动狩猎人,只是密密麻麻落在尸体上大快朵颐时,看着有些渗人。

    铁蛋见此画面并没有太害怕,因为一路上见过的死人太多,早已习惯,只是瞪圆了眼睛,嘴里喃喃自语。

    “好,好厉害,要是我也这么厉害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