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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小懒虫
    中午十一点半,新郎新娘走完热闹隆重的迎亲环节,携手抵达酒店,在老谭的带领下,站在门口迎接和感谢来宾。

    四个当伴郎伴娘的小屁孩,原本还在酒店前面排排站了一会,宾客中相熟的同龄玩伴一来,打闹着就跑没了影。

    而门后,则摆有一张长方形的桌子,充当礼桌。

    桌后。

    余欢和谭溪并肩而坐。

    他只需要持笔写礼簿,竖排记录下每一位宾客的姓名和礼金,礼金要大写汉字,每写完一页,还要将当页的金额统计好。

    而谭溪则除了收取礼金之外,还需负责给上礼的宾客分发一盒芙蓉王香烟及一袋喜糖,顺便将她熟稔之人的姓名,准确告之余欢,以便不出差错。

    随着时间的缓缓推移,宾客们如潮水般陆续抵达,整个婚礼现场热闹非凡,一切都进行得乱而有序。

    礼桌前,上礼的宾客们熙熙攘攘地围成一团,乌泱泱的,欢声笑语此起彼伏。

    老谭开始招呼着大堂里的宾客接连入座。

    不过写个礼簿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行行整齐的字迹,灵动地跃然纸上。

    余老爷子呵呵地笑着,眼中满是欣慰,感叹说:“欢欢这次回来,变化是真的蛮大,我都感觉有点像两個人了。”

    他对于大部分宾客来说属于是生面孔,但顶着一张年轻的帅脸,人高马大地坐在这里便格外注目,免不了一番寒暄询问。

    甚至还有跟谭溪相熟的,笑哈哈拿两人打趣几句。

    “看起来倒是比以前有出息多了。”吴老师点点头,赞同地说:“写礼簿不止要字好,人也要机灵。我之前还有点担心他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呢,现在看来完全是杞人忧天了。”

    老余年近五十,一生笔耕不辍,写过的字比他走过的路还长,论硬笔书法的老辣和功底,他是相差甚远。

    更何况,从学校里面出来以后,他就很少用笔写字了。

    余欢只觉耳朵里是闹哄哄的,都快要被震出耳鸣了。

    吃席上礼,在这里并没有太多排队的规矩讲究,更多的是一份随意和自在。

    “余老师儿子这字写得比他还要好啊!”

    不多时。

    上完了礼簿之后,开席尚早,许多人甚至就站在一边,互相寒暄了起来。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说的不是写字!小余长得比他爸帅多了。”

    他始终保持着微笑,客套的简单回应几句,同时手中签字笔在礼簿上行云流水地不停书写。

    他知道这些人话语中带着几分恭维和玩笑。

    “虎父无犬子嘛,更何况往上数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小余那肯定也是有文化的人啊!”

    余欢在忙碌中抬起头,捕捉到这些话语,跟他们打趣说:“主要还是家里的领导栽培得好!”

    远远坐在席间观望的余老师,看着余欢在众目具瞻中这副游刃有余的样子,还不时跟人在搭话,整个人不禁笑盈盈的。

    当然也有不少宾客认识他,围着礼桌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着:

    余欢持笔挥洒,经过一番忙碌,给桌前最后几位上礼的宾客写好礼簿,搁下笔后,暗暗长吁了一口气。

    心中也涌起一股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写礼簿,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驾轻就熟。

    然而,此间事还未了,还有零零散散的宾客会来,现在是不能够离桌的。

    老谭从酒店门口负手走到桌前,打趣说:“小余,你跟我侄女坐在一起还真是般配。”

    闻言,余欢付之一笑。

    谭溪白了老谭一眼,嘴角却挂着笑意:“大伯,你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啊!小余都已经有对象了。”

    新郎谭志远和新娘百忙中得了几分闲暇,也围到了桌前。

    他一袭正装,好奇地说:“小余,我爸昨天晚上说你一下就喊出了我的名字,知道是我结婚,才答应来写礼簿——”

    谭志远比他大了五岁多,也不好讲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做好事不留名。

    更不好开口,直接说出他们之间的渊源。

    说其原本年后就得突发噩耗,双双暴毙,而他其实是劳什子救命恩人吧?

    在人家的大喜之日说这些,不得被关到白塔精神病院去啊?

    于是。

    余欢念头一转,面不改色地接过话茬:“谭哥,我在镇上读书的时候,有些同学也是你们村的。以前经常找他们玩,偶然就认识你了。那时候我还小,你对我没印象很正常。”

    解释合情合理,让人信服。

    “哦。”谭志远听了,一副果然如此地点点头。

    余欢对老谭露出真诚的微笑,谦逊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写礼簿,承蒙谭伯伯的信任,今日有幸沾沾喜气。”

    “小余啊,就冲你这么会说话,红包不能给小了。”老谭欣赏地看着余欢,然后对谭志远使了个眼色。

    谭志远立刻会意,他解开西装上衣的一粒扣子,就这么敞开来内口袋,里面装着厚厚一叠红包,大小各不相同。

    前面的红包较小,后面的则逐渐变大,而他的裤口袋也鼓鼓囊囊的,隐约可以看到里面装满了迷伱小红包。

    根据不同的关系和亲近程度,来选择合适的红包,这其中是有很多说法的。

    谭志远从最后面抽出一个大红包,然后迅速扣上扣子。他绕到桌子侧面,将红包塞到余欢手中,热情地说:“多谢了,小余!你的字写得真漂亮,这个红包你一定要收下。”

    余欢看着谭志远热情洋溢的脸庞,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也不假客气多作推辞。

    他双手接过红包,微笑着说:“谭哥,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谭溪看到这一幕,也大声插话说:“远哥远哥!我的红包呢!”

    谭志远哈哈一笑,随手伸进衣襟里,摸出一个红包递给她:“这可是你的第二个红包,再问我要肯定就不会给了!”

    “谢谢远哥!”谭溪笑嘻嘻地接过红包。

    酒店大门那边又走进来一家三口,谭志远连忙牵着新娘子的手迎了上去:“姨妈!你们来了!快请进!”

    老谭见状也连忙上前寒暄,和谭志远的姨父两个人勾肩搭背,场面一度十分热闹。

    余欢随手将红包放在身前的桌面上,谭溪歪着脑袋打量一番说:“你这个红包应该是三百的,我这个是一百的。”

    “哦?你怎么知道?”

    谭溪不假思索地眨了眨眼睛:“你说呢?因为这些红包都是我和新娘子两个人包的!我当然知道有多少钱!”

    不待余欢回应。

    倏忽。

    余欢放在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起来,响起视频通话的铃声。

    在2012年,微信还只是正在普及的阶段,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视频通话还是一种新鲜而陌生的功能。

    所以,会给他打视频通话的人,还能有谁?

    他下意识地瞥了一眼身旁的谭溪,发现她也正用好奇的目光注视着自己。

    两人坐在一条长凳上,余欢莫名有一种被查岗的感觉。

    然而,作为礼账先生,起码没到开席他不能随意离开礼桌,毕竟是收了人家的红包。

    可纯爱战士打视频电话过来,他不得不接。

    余欢旋即不动声色往外侧挪动一下身体,都要掉下凳子去了,低头从兜里摸出手机。

    将手机持在桌沿下,接通视频。

    屏幕里出现了林有容睡眼惺忪的面孔,她的脸上还带着些许迷离。

    显然是从睡梦中醒来后,第一时间就给他打了视频通话。

    前置摄像头离她的脸很近,使得她的脸颊在镜头下显得有些形变。

    她素面朝天,没有化妆,林林总总的综合起来,与舞台上那个光鲜亮丽的形象判若两人。

    现在这个样子,让人感到亲近多了。

    余欢迅速调整了手机画面,将其缩小到小窗口,然后再丝毫不慌地将手机放上桌面,对着自己的脸。

    倒也不怕窥屏被认出来。

    这边的画面晃来晃去,经过一番调整,终于稳定下来,清晰地展现出了余欢的脸庞。

    屏幕另一端的林有容,双眼显得有些迷离,哈欠连天,却仍难掩她的好奇:“你在干嘛呢?左摇右晃的!”

    “我在婚礼上帮忙写礼簿呢,这边很多人。”余欢言语间提醒她一句,嘴角挂着微笑,声音不自觉变得很温柔:“小懒虫,你怎么现在才起床?”

    坐在一旁的谭溪,听着余欢那充满亲昵的语气,心中顿时明了,哪里还没有意识到跟他视频的人是谁。

    一些亲戚长辈‘金童玉女’的打趣终归是玩笑话,他是有对象的人了!

    不禁泛起一丝好奇。

    能够让这么帅的男人如此宠溺相待的女子,究竟长得如何?颜值肯定也很高吧!

    谭溪不动神色偷偷地瞄向余欢的手机屏幕,然而,小窗口里的画面实在太过模糊,让她无法看清对方的面容。

    闻听余欢前面那句话,心领神会的林有容,立马将摄像头朝向天花板。

    慵懒的声音施施然传来:“昨天忙到晚上十一点多,吃了点东西,回酒店卸妆洗漱完就两点多了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