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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默认 第181章 手套很暖和呢
    临上车前,想起自己曾经那个梦,对金宝说:“这两天天儿不好,你们睡觉时注意点。万一降雪,记得到村里提醒一下。”

    金宝点头,表示知道了。只不过,实在不赞同主子夫人单独出行。

    “夫人,要不让奴才给您赶车吧!从云柔县到府城,少说也得五六天。您和主子受不了的!”

    池兴月有些犹豫。

    不用想,她这一路上肯定是在车厢里窝着,舒服得很。凌季恒就不一样了,得一直在外头赶车。

    北风呼呼吹着,无需多久,身子就会又僵又冷。没个人帮着,是挺遭罪的。

    扭头去看对方,眼神里的担忧不言而喻。

    凌季恒却摇头:“不用,你照顾好家里就成。”

    多带一个人,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变化。却有可能让两人顾忌着,拖慢回程的进度。

    金宝叹了口气,不再纠结。不过,往车上放了两件大氅,让凌季恒冷的时候穿上。

    池兴月把家里剩下的毛线都带上了。和毛衣针放在一起,准备织双手套。

    常万也将凌家人准备的吃食放好,再三感谢之后,扬鞭准备出发。

    却在临出门前脚步一顿,扭头问凌季恒:“二少爷,不知可否将培养蘑菇的花槽带上?余大人可能会感兴趣!”

    凌季恒微微笑:“好!”

    折回清风院,将池兴月做实验的花槽拿出来。

    圆嘟嘟、拇指大小的菌菇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耿素华、梁芷君感觉呼吸都急促了。

    “这是啥时候弄的?”老太太看着蘑菇好奇地问。

    池兴月含含糊糊:“先前就有想法,怕弄不成,没敢张扬。”

    隐藏的意思便是,她做了尝试,成功了,才敢带着大房、三房,甚至是青山村发家致富。

    老太太对小姑娘更加欣赏了。站在马车旁边,握着池兴月的手,一时间泪眼婆娑:“要早点回来,知道吗?”

    池兴月点头,声音也带上了哭腔:“我知道了,祖母!您在家要照顾好自己,等我和相公回来!”

    “成,走吧,趁着天没亮,多赶点儿路。”

    马车离开凌家大宅,行进在漆黑的乡间小道上,发出哒哒哒的声音。

    凌季恒坐在车头,努力辨认方向。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的视力,像是开了挂一般,即便黑乎乎的,也能分清树和土。

    常万从挂在马匹两侧的箩筐里抽出一个火把点上,漆黑的夜里瞬间一片光亮。路好走多了。

    池兴月将意识探入空间,五点十五。再过一个小时,天就大亮了,也不用这般辛苦。

    摸黑将毛衣针、羊毛线、花槽收进空间。躺到被子里,灵魂进入。坐在村委大院的台阶上织手套。

    凌季恒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没想到,自己的厚棉衣根本不顶用。

    风一吹,直往脖子里灌。手脚脸蛋,瞬间红通通。

    将车停下,进车厢穿了大氅不说,还给自己戴了个棉口罩。

    问常万:“兄弟们冷吗,我这里还有件大氅!”

    常万摆手:“多谢凌公子好意,我们常年风里来雨里去,已经习惯了。”

    说着露出手上的冻疮,来证明话语里的真实性。

    凌季恒拱手表示钦佩,坐在车头,继续赶路。

    池兴月因为没在空间里,不清楚外头的情况。可想也知道,挺糟心的。

    好在她动作快,没多久,就织好一只了。

    池兴月织的是五指手套,为了保暖,还在手套里面添了一层绒布。

    至于布从哪来的,咳,她剪了一件自己不怎么穿的衬衣,给手套做内衬。

    等明天,也能看看空间会不会刷新出来。

    池兴月从空间出来,发现天已大亮。车厢里的冷空气,刺激得她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凌季恒一听便知道,小媳妇儿回来了。嘴角不禁勾起一抹浅笑,可现在,实在不是打情骂俏的好时候。

    扭头问了句:“睡醒了?”

    池兴月适应片刻,撩起车帘,就被外头的景色惊住。

    瞅了眼空间里的手表,才惊觉已经过去了五个小时。他们现在,已经离开了云柔县城,正在朝着府城的方向狂飙。

    池兴月抬手戳了下凌季恒:“相公,我给你织了一只手套,你快试试。”

    虽然只有一只,可能够套在右手上牵缰绳,在这种情况下,是一份难得的礼物。

    虽然没有收到心心念念的羊毛衣,可面对池兴月的心意,凌季恒还是很开心的。

    恨不得将小仙女抱怀里亲一亲,却因为赶路,暂时放下心头的火热。

    将手套接过来,戴在右手上,发现还挺合适的。

    软乎乎的布料阻挡了冽冽寒风,凌季恒感到一阵温暖。

    还叮嘱她:“快回去,别被风吹着。织一只就可以了,别伤到眼睛。”

    池兴月笑笑,心想只是一只手套,怎么可能伤到眼睛。却很受用对方的关心。

    答应了声,就放下帘子了。把车里的小炉子生起来,将茶壶蹲上去,准备煮点姜枣茶喝。

    池兴月拿出毛线来,继续织手套。只不过车厢里晃晃悠悠的,没有空间稳当。她速度慢了许多。

    常万几人察觉后面的动静,扭头一看,发现凌季恒手上多了个东西。

    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的,白白的,还有毛,看起来很暖和。

    不由有些羡慕,这娶个好媳妇儿呀,就是不一样。

    经过早上那一遭,常万也知道了蘑菇是池兴月种的,不由对她心生敬佩。

    大雍朝虽然民风开放,可大多数女子连字都不识得,就更别提什么建树了。

    小时候听爹爹的,长大了听夫君的,年老时听儿子的,一辈子依靠男人,根本不会有其他想法。

    可凌季恒的媳妇儿不一样,她会种蘑菇,还会做手闷子。说不定,还有其他过人的本事,真是让人羡慕呢。

    池兴月可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的,抓紧时间,忙到半下午,才把另外一只织好。

    拿给凌季恒的时候,发现他右手上的手套已经黑了,不由头疼。

    早知道,就该染了色的。现在可好,不一定洗得起来。

    不过,小伙子是丝毫不嫌弃。还笑着说:“手套很暖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