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高跟鞋落下之时,一阵阴影陡然浮现,如潮水一样,将两只高跟鞋淹没。
阴影先是古井无波,随即如烧开的沸水,猛烈翻滚起来,向外凸起一个个脚印,就像有十几个人在阴影中踩踏蹬踹一样,试图冲出阴影的束缚。
不仅如此,那些凸起的脚印中,都有殷红的鲜血渗出,令人不寒而栗。
一时间,阴影动荡不休,幽黑与血色交织,无形可怕的韵律震荡开来,灯光闪烁,电器短路,火花四溅。
僵持数息后,只见阴影蠕动变幻,化作人形,身后依次生出三臂,另有三十三臂若隐若现,虚幻无形。
下一刻,三臂结印,一股神秘恐怖、威严邪异的诡韵弥漫开来。
随着诡韵弥漫,阴影上的血色脚印不断消退,动荡翻涌的阴影也慢慢恢复平静。
然后,便见人影张口一吸,那弥漫于屋内的阴邪诡韵和楼道内的血色雾气,尽数没入人影的口中。
做完这一切后,人影倏忽溃散,如潮水般退去,在退去时还十分贴心地关上了门,眨眼就消失不见。
“这诡异也太嚣张了吧,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出来害人。”
楼梯口,叶青收回影诡,看到外面已经暗下来的天空,旋即改口道:“哦,已经不是光天化日了啊。”
随后,叶青转身上楼,回到家中。
先前,他刚炼化完老乞婆,正在熟悉影诡的新力量。
炼化完老乞婆后,影诡的实力又增强了一大截,凝聚了第三条手臂,并不出意外地获得了老乞婆的能力,也就是老乞婆那种夺取、赋予他人气运的能力。
无论是夺运还是赋运,听起来很厉害,但实际上也就那样。
因为这种能力只对人有用,对诡异基本没用,甚至于对像陈罗汉那样可以借用诡异力量的人,也没有太大的作用,所以这玩意儿充其量只能用来阴阴普通人,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
当然,他对此也没有抱太大的期望,或者说早有预料。
说回正事,他在熟悉影诡的力量时,忽感觉到一股强烈且熟悉的诡异气息。
于是,他就循着诡异气息追了上去,然后不出意外地看到了那天夜里他所见到的血色高跟鞋,而那双高跟鞋正打算害人。
那还有啥说的,当然是见义勇为了。
那天的高跟鞋对他爱答不理,今天的他却让高跟鞋高攀不起,基本没费什么力气,他就镇压了对方。
说实话,虽然都是怨憎诡异,但血色高跟鞋的实力绝对要强于客房服务员和老乞婆,甚至不输于他刚练成影诡那会儿。
如果是那时候他碰到血色高跟鞋,大概率是个两败俱伤。
不过,在炼化客房服务员和老乞婆后,影诡的实力比之先前提升了将近一半,所以他才能镇压血色高跟鞋。
只能说,感谢客房服务员,感谢老乞婆,感谢两位诡异的舍己为他。
“来,让我看看这双高跟鞋究竟是什么东西?”
叶青关上门,取出《诡录》翻开。
果然,在怨憎篇的最后一页,出现了关于高跟鞋的图鉴和介绍。
图片就是一双沾满鲜血的高跟鞋,似有无数鲜血从高跟鞋上流淌而下,纵然只是一张图片,亦给人一种怨气冲天的感觉。
图片旁边,就是高跟鞋的介绍。
“血色高跟鞋,怨憎诡异,诞生于世人的认知偏差、谣言传说以及恐惧害怕。”
“六十多年前,有一个杀人狂,喜欢尾随单身独居、穿着高跟鞋的女子,然后偷偷进入她们的房间,将她们残忍杀害,杀人后,杀人狂会带走受害人的高跟鞋作为收藏品。”
“后来,有一个小偷入室行窃,被杀人狂发现,小偷与杀人狂打斗之时,用高跟鞋失手将其杀死,后逃之夭夭。随后杀人狂的尸体被邻居发现,由于邻居只看到杀人犯满身血色脚印,旁边到处都是染血的高跟鞋,便有人认为是那些被杀害的女子怨气不散,附身高跟鞋,回来复仇,活生生踩死了杀人狂。”
“虽说后续有警备厅出面辟谣,澄清事实,可是由于当时网络信息不发达,人们文化程度不高,普遍比较迷信,故而大都认为是高跟鞋复仇杀死了那个杀人狂。”
“随着关于血色高跟鞋的怪谈流传越来越广,越来越为人所知,亦越来越为人所恐惧、害怕,渐渐滋生了诡异血色高跟鞋,化作真实,存于人世。”
“这诡异诞生的方式,还真是千奇百怪。”
看完关于血色高跟鞋的介绍,叶青着实有一种大开眼界之感。
“不知炼化血色高跟鞋后,能获得什么能力?”
叶青想起先前与血色高跟鞋打斗时,血色高跟鞋那种超乎寻常的巨大力道,那种一瞬间所爆发出来的力量,就算是影诡也有些承受不住。
如果不是他观想无相影诡,以无相影诡的诡韵强行镇压血色高跟鞋,他未必能轻易拿下对方。
念头转动间,苏逸伸手按在《诡录》上,伴随着无形诡韵荡开,一条信息浮现在他的脑海中。
【诛灭怨憎诡异血色高跟鞋,奖励诡物血高跟炼制之法。】
【以影诡之术,洗练、剥落血色高跟鞋上的鲜血怨气,以影诡之咒、无相影诡韵浸染,可得诡物血高跟。】
【血高跟:怨憎诡物,乃由怨憎诡异血色高跟鞋炼制而成,承继了部分血色高跟鞋的能力,穿之则血雾随行,双脚拥有百斤之力,碎砖裂石,如摧腐朽。】
【不过,血高跟每使用一次,就会陷入沉寂,十二小时后方能重新使用,而且每次使用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刻钟,若超过一刻钟,血高跟将会失去控制,无法脱下,无法操控,肆意踩踏、攻击一切生灵活物,不分敌我,直至使用者力竭,或者死亡。】
【注:当穿上这双高跟鞋时,你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诡物?”
苏逸眼睛一亮,想起来先前在明思酒店时陈罗汉使用过的那个美女头颅,也就是梦女之颅,他至今仍对那个让他昏昏欲睡的诡物记忆犹新。
“血高跟吗,有意思!”
苏逸来了兴趣,事实上,他刚才就对血色高跟鞋那种超乎寻常的力量颇感兴趣,想着说利用影诡吞噬、炼化血色高跟鞋后,会不会得到那种能力。
当然,他也就想想,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
毕竟,利用影诡吞噬、炼化血色高跟鞋后,虽说大概率能得到血色高跟鞋的能力,可是想要使用那种能力,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了,肯定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契合其规律,才可使用,参考客房服务员和老乞婆就知道了。
那种能力,有和没有一个样,基本没有太大的用武之地。
可万万没想到,《诡录》直接给了他一个惊喜,一个大惊喜。
相比于利用影诡吞噬、炼化得到血色高跟鞋的能力,诡物血高跟的使用方法就简单了许多,穿上就行了。
只要穿上,那就是妥妥的武林高手,天残脚的那一种。
当然,血高跟也有缺陷,那就是不像经影诡吞噬后,化为自己的力量,可以肆无忌惮地使用,没有时间限制,亦无后患,血高跟则有着很明显的使用限制和后患,就像游戏大招,持续时间十五分钟,冷却时间十二小时。
更重要的是,一旦违逆血高跟的使用规则和限制,极有可能会危及自己的性命,后患无穷。
还有最令苏逸反感的是,他是个大男人,穿个高跟鞋算是怎么回事?
女装大佬吗?
他没这个癖好!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诡物虽好,但需慎用;高跟虽强,少穿为妙。
反正他是打定主意了,血高跟这玩意儿,能少穿就少穿,尤其是在人前,嗯,他怕社死。
当然,万一遇到生死危机,那就另当别论了。
毕竟,社死,总比真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