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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为自己活不可耻,为他人死是光荣!
    空房子内,叶东默默无言地坐着,双手紧紧地攥在一起,低着头不说话。

    我倒了杯热水放在他的面前,随后说道:“我理解你为什么想跑,因为会死。是吗?”

    他犹豫了,却没有开口。

    “我一直认为做你们这一行的人应该是不会怕死的,因为毕竟你们是杀手,你们应该在第一次夺取别人性命的时候就做好了要被别人杀死的准备,但是你还是逃走了,反而让我有些吃惊。”

    我继续说道,他依然默不作声。

    沉默着,伸出手握住了水杯,好一会儿后说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因为帮你们偷渡的人,先把消息告诉了我们。我同意让他赚了你这一百万的钱,然后再出手抓你。所以。你以为你跑的了?”

    我轻蔑地说道。

    “那你想干什么?杀了我吗?”

    他紧紧握着水杯,终于问道了这个问题。

    “在我眼中,无论是什么行业都是存在善与恶的,天间是没有对错,只有善恶,杀人的,抢劫的,偷盗的。法律规定了人们的生活,让世界变的有序起来,而我们这些游走于法律之外,天天打打杀杀的人,却没有任何可以约束我们的规则。强大者便是强大。弱小者便是弱小,弱肉强食,如同森林一般可怕。但是,狮子亦有狮子的威严,孤狼也有孤狼的气节,我想,即便是杀手,也应该知道什么该杀,什么不该杀。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十岁入行,十三岁杀的第一个人,二十五岁的时候已经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十二年,三十岁加入刀子,如今四十多岁。正值壮年,很多人都说你将来是一定会进入杀手组织的高层。我原本觉得,这样一个人应该是如同孤狼或者狮子一般威严的,但是很可惜,你没有。这一点,让我失望。”跪求百独壹黑!岩!閣

    我低声说道。

    “我只是想活去,有什么错?别人的生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低着头忽然喊了起来。

    看着他,我竟然有一瞬间的愣神,仿佛看见了一直以来的自己。

    天与我何干?我只是想活去,我为活去杀人,我为活去拼命,世人都说不喜欢我。是因为他们在我身上看见了他们最不憧憬甚至可以说是最厌恶的生活方式,如同蛆虫,如同老?一般地苟且着。

    在我心中,没有大义,在我看来,如果人死了,那还谈什么大义?你今天为了大义死去,邪恶却还是不会终结,只有活着,只有活去,不断变强,不断地苟且着,才能希冀着成为有朝一日的霸主。

    想活去,这句话有什么错呢?

    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我,他活了四十年,我只算这一世的话,活了二十载,虽然还是十八岁的身体,除掉在木棺中过去的百年,二十载我却终于明白了一些课本上,老师口中,大人嘴里不断对我们说的话。

    人不能为自己活着!

    小时候,我很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喜欢讲气节这个词,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甘愿为了别人牺牲。

    很多人嘴里说很多的道理,可是真正到了自己身上,又有多少人真正能做到呢?

    活了大半辈子,听了无数道理,却依然浑浑噩噩的人多不胜数。

    “叶东,你说的没错。”

    我开口道。

    他一怔,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我,我想了想后说道:“你说的没有错,我们都该为了自己而活着,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拯救更多的人,那么牺牲这条性命又算什么呢?为了自己活着这一点不可耻,但是,如果为了别人的生命而死去,那便是光荣。人这一生,终将一死,但是如果带着这份光荣死去,那便是无憾。你是个杀手,我是个刽子手,我们手上都沾满了鲜血,我们都是罪人,我们用了几十年时间为了自己活着而去杀人,现在,哪怕只有一点机会,能让我们的生命带上荣光,我觉得都是值得的。你说呢?”

    叶东看着我,过了好久都没说话。

    “你有一个晚上的时间来思考,我本来是想用死来逼迫你说出实情,但是现在我不想这么做,无论你说还是不说,你都能活着。我不会杀你,现在,说的权力在你手上。”

    我走出了房子,站在夜空,仰起头看着白雪,轻声说道:“当我们走完一生,到了生命终点的时候,忽然发现,原来我们这一生都是错误的,那,也许才会更悲伤吧。”

    这一夜,叶东始终没有出过门,我在门外的车子里等了一个晚上,清晨黎明,日光照射在大地上的时候,房门被打开了,叶东从里面走了出来,拖着疲惫的身躯,以及一张苍白的脸,我摇车窗看着他,他走过来开口说道:“我告诉你。”

    老沈阳城,中心庙附近,一块地方被清了场,泥土被挖开,我站在隔离带后面,听见身边的小囧说道:“毒纱的确是很难对付,还好及时被发现,如果破开,里面的毒沙随风吹散,只要一粒就可能置人于死地,而且所带的毒素成分都不知道,是相当难对付的。”

    我点点头,回头看着身后车子里的叶东,他将信封中的内容告诉了我,被毛舜埋在沈阳的第一个事物就是毒沙,此毒沙罐子四周设有法阵,到了时间,罐子会自动破碎,随后法阵会启动,以大风钻开地面,将毒沙弥漫在老沈阳城内,死亡数量会急剧攀升,我们的确是避免了一场灾难。

    “取出来了!”

    方猫仔高喊道,几个命师小心翼翼地将一个罐子举了起来,大约有五十多厘米高,圆筒状,我走了过去,让他们把罐子放后快速退后,魔火燃起,点在了罐子上,火焰燃烧在罐子的表面,很快阵法被破坏,毒沙从中漏了出来,被魔火烧毁。

    “现在,第一轮我们算是赢!”

    我露出一丝笑容。

    叶东乘坐的轿车发动,远远驶离,我则等待着毛舜的电话。

    夜里,叶东回到自己的住处,空无一人的家里供奉着死去的老父亲的遗像,他走过去,在遗像前跪,轻轻说道:“爹,当年我抱着您的遗像闯天,记住的只有您说过的一句话,堂堂正正做人。您儿子,当年没办法做了杀手。如今,终于有机会翻身了,老爹,我这一次应该是作对了吧!”

    他连磕了三个响头,最后却将额头贴在了地面上,哭泣起来。

    一个身影却轻轻地落在了其背后,叶东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猛地回头,看见一只手化作一道白光劈,接着眼中看见的却只是一片血光。

    脑袋在地上滚落,鲜血染红了地面。

    我是凌晨的时候被叫醒的,接着冲到叶东家的时候,房子里已经站着不少人,我穿过人群,看见他倒在地上,身体上脑袋已经没有了,我回头吼道:“脑袋呢!”

    有人提着他的脑袋走了过来,脸上却还带着笑。

    我知道他一定已经做好了这个场的准备,因为当他把秘密告诉我的时候,就代表了他会死在毛舜的手中,其实我是想派人保护他的,但是毛舜要杀他,我拦不住,明明门口就有护卫,房子走廊四周也装了摄像头,但是什么都没拍到。

    他还是被毛舜杀了,就在他回来的第一天,仿佛在他走出房子告诉我那个信封里秘密的一刻,这样的结局似乎已经注定了。

    “你来看。”

    荀彻低着头说。

    我跟着头走了过去,看见在卧室的墙壁上用鲜血写着这样的话:第二件,藏于凡人体内,发动,万人殒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