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线索再次中断,西斯却必须佩服王灯明的侦破能力,虽然王灯明还不是真正的侦破高手。
直觉有时真的比线索更重要吗?
这句话是探长用来笑话王灯明的,被西斯听在耳朵中之后,他开始怀疑探长的嘲讽是不是有道理。
不管线索也好,直觉也好,能破案就是好警探。
这也是西斯信任王灯明的一个原因。
线索断了,西斯唉声叹气,懊恼的不行,要重新找线索谈何容易,直接关联的三个人都死翘翘,剩下唯一的线索那只能是返回蒙大拿州找家具老板好好谈谈。
王灯明表示不服,温蒂说当时不是还有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陪着斯特尔一起来买车,那人去哪里了?
温蒂的口述是,男人并没跟斯特尔一起走,斯特尔开车新车走了之后,就不见人影。
但4S店是有监控的,好多个监控,连修炼车间都有监控探头。
两人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那个戴墨镜的男人离开4S店的情形,他在紧挨着4S店的国家公路上叫了一辆计程车,往西走。
计程车的车牌也被拍下来了,王灯明迅速联系计程车所在的计程车公司,找到当时的司机,司机对那个客人记忆犹新,他说,那家伙就像个黑社会头目,上车后只说了去的地方,然后就一言不发,上身纹丝不动的笔直坐在后排座位上。
至于司机长什么样,监控探头虽然拍下了他的脸,但他戴着墨镜,司机说,那家伙的右额头上有块比黄豆大一点的,呈现不规则状的黑色的印记,不知道是不是被什么利器打伤了,还是娘胎就带下来的胎印。
身材高大,胎印,就是王灯明能掌握的墨镜男的全部特征面貌。
根据司机提供地址,他们来到墨镜男下车的街道WestMainStreet.
这是条繁华的主街道。
尽管司机提供了墨镜男的下车地点,但也是个模糊的位置,谁知道他会朝哪个方向走,这里车水马龙的,建筑商铺这么多。
西斯气馁到极点,王灯明却依然撑着,司机说,那人穿着一身黑西装,戴着墨镜,坐着的时候还纹丝不动,王灯明首先猜墨镜男应该是个练家子,职业,不是私人保镖,就是拳击教练一类的。
范围虽然缩小了这么多,但要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容易。
“看来,我们只能去当地的警局碰碰运气,往东走,穿过那座公园,有个分局,怎么样,我们是不是去问问?”
西斯拿着自己的手机,在地图上使劲的搜索着警察局三个字。
王灯明不像西斯那么着急,没按时破案,他没什么损失,西斯难受,他快被辛默海逼疯了。
王灯明当然也不明白,警察局部门那么多,为什么西斯非得赖在县警察局的刑警队不走,为什么呢,去管管诸如少年案,车案不是更轻松一点。
王灯明曾经问过西斯,西斯说是为了尊严。
这他妈就是屁话。
现在的问题在于,王灯明已经将西斯当成了哥们,西斯貌似也把王灯明当成了好兄弟,就像西斯说的,都是自己人,什么事都可以商量。
西斯急,王灯明为了哥们不免也着急。
着急吃不了热豆腐,着急没用,这么大区域要找到墨镜男,难度相当大。
况且,墨镜男还不一定就住在附近,他也许就是来办事的。
两人走进一间冷饮店,王灯明要了一杯柠檬汁,冰块都加了半杯,西斯要了一瓶冰啤酒,不要杯子,咬开盖子就喝。
他的警帽歪斜着,警纪扣也不扣,露出红色的背心。
“队长,你能把扣子扣起来吗,外边坐着的那个流浪汉都比你体面。”
“去你的,别烦我!我的前途都攥在你的手心里,可千万别又弄出一个悬案来。”
“我喜欢悬案,越诡秘,年代越久的悬案我越喜欢。”
“你这是在诅咒我吗,别开玩笑了,我们还是立刻回去吧,线索就在家具老板那儿,事情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你可以让你的手下去把家具商抓起来突审,我可以肯定,你不会有任何的收获.....”
“我们这边连根毛的线索都没有,怎么查?”
“看吧,那里有处喷泉,喷泉很漂亮,这个地方像是有钱人的聚集地,想想,戴墨镜的人会不会是在这附近某个有钱人的保镖?”
西斯逐渐的冷静下来,透过玻璃窗往外看。
“第一次来这个鬼地方,富人的保镖,有一点道理,但我们不能每家每户都去问,你们家里是不是有这么一个保镖,什么年代了,还黑衣黑裤的戴着墨镜,比你还乡巴佬!”
王灯明侧目而望。
“不好意思,我就是打个比喻。”
“好吧,我们去警察分局走走,查明了没有,是分局,还是片区警局?”
“是分局,分局,我都说了三遍了!”
“队长,火气小点,小点有好处,自从那只从天而降的猫砸在我的警车上,我就知道案子会很不顺利的。”
“你这个迷信的家伙!你不应该那么迷信的,你在市警局是一个英雄人物,你救了费德利警监,在县警局你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探称号,他妈的英雄和神探怎么能迷信呢。”
“我不迷信不行的,我中了诅咒,也许哪天就会被诅咒弄死。”
“呃,呃,呃,我好像轻松了不少,你个该死的东西,好吧,我不着急,我一点都着急,我着急什么,我为什么着急?”
两人一边说一边互相打趣。
冷饮喝完,王灯明还真的要跑一趟公园后的警察分局。
问题去警察局找谁,找哪个部门的人,是找重案组吗,他们就是查个人,那就找户籍管理部门,找户籍警,商量妥当,王灯明特地将西斯歪着的警帽扶正,这不是说他介意西斯的警纪不行,而是因为他跟西斯在一起,不能因为西斯是个败类的模样,弄得自己也成了一个败类。
就在他们要离开的时候,王灯明忽然发现冷饮店的最里端,坐着一个带着墨镜,身穿一套黑色西装的人。
他拿着一份报纸,报纸的高度距离鼻孔约三公分,王灯明发现他的时候,他好像也在偷窥王灯明。
但是不是这样,王灯明不能肯定,他鼻梁上架着一副深色墨镜。
王灯明坐着的位置是靠着进来的双拉门,没看见他什么时候进来的,也就是说,这人是先于王灯明和西斯进的冷饮店。
西斯欣喜不已,运气不会这么好吧。
“等着,我去看看他额头上有没有奴隶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