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没问题,只是赵兄在他面前不要过于跳脱才好。”谢尔敦疑惑地答应。
“那是必然的,能跟两广总督签协议的人物,哪能怠慢呢。”赵大贵没口子地答应。
五人接下来继续聊其他话题,到了晚上,神父就留下五人在修道院吃饭,果然拿出修道院自酿的朗姆酒招待众人。
这朗姆酒的确是极品,味道一流,就是一向不怎么喝酒的赵大贵等能感觉到这酒不是凡品,晚上告辞回家的时候脚步就已经有些飘飘然了。
回到旅馆的路上,斯塔克扶助赵大贵,然后不动声色地问道:“赵买办的人脉真是广阔啊,那位美国总统的专史顾盛先生,你也认识吗?”
“呵呵,我并没见过他,只是神交而已。跟你说斯塔克少校,我这回可是要发大财了。”赵大贵心情大好地说酒话。
“能发财自然是好事,只不知是怎么发财?”斯塔克急忙竖起耳朵问道。
“这个,这事情对我来说是发财,但对你恐怕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赵大贵酒醒了些,叹了口气说道。
斯塔克摇摇头,知道套不出什么话,只能作罢。
凯莱布.顾盛(calebcushing)在1800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索尔兹伯里的一个富有的造船商家庭;
1813年,年仅十三岁的顾盛进入哈佛大学读书(又是一个邻居家的孩子,十三岁的大学生,还是哈佛的);
毕业后在1820到1821年期间在哈佛教授数学;
1824年开始做律师,并在同年与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法官的女儿结婚;
1843年美国总统约翰.泰勒提名顾盛担任美国财政部长,但遭到美国参议院的否决;
1843年被美国总统派为特使到中国,于1844年二月抵达澳门,并在六月份在望厦村与两广总督耆英签署“望厦条约”,获得令人诟病的片面最惠国待遇;
1846年回美国后,担任很多重要职位,1853年被任命为美国司法部长;
1874年总统尤利塞斯.s.格兰特提名顾盛为美国首席大法官,但被参议院否决;
于1879年去世。
从顾盛的履历中可以看出,顾盛本来是家境富裕、少年有成的神童(主角光环哪),担任过很多重要职位---当然,中国人更关心的是顾盛签署的“望厦条约”。
在顾盛到中国之前,美国从没派遣外交人员到中国,在顾盛回到美国后,1846年到1853年的漫长期间,似乎也没有美国政府派遣的正式外交人员到达中国的例子。
总统约翰.泰勒派遣顾盛作为专史到中国的时候,给了他四万美元做经费,然后又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力,还叮嘱他如果有机会,还要到日本递交国书,打开日本的国门什么的(不过顾盛似乎就没到日本)。
结果,这位前学霸顾盛用经费买了一大堆科技类书籍,什么学科都有,幻想着用这些书籍讨取想象中给予跟英国人掰腕子的中国官员们的欢心,然后坐上一艘到中国的船,直奔澳门而来。
顾盛到达澳门后就向管辖澳门的望厦县知县那里投递国书,然后这国书就石沉大海,无人理会,想来区区一个知县也不敢涉足到抚夷的外交大事中来。
不过,谁让人家是学霸呢,很快就搞明白这一块的外交准则,向知县衙门的官员们声称如果没人搭理他,就要坐着兵船到北京,要跟皇帝直接谈判。
地方官员最怕的就是外国人做这种事情,然后自己被朝廷狠狠收拾,急忙好言相劝,又告知耆英有这么一件事情,最后才使得耆英出现解决这件外交麻烦。
耆英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在望厦县的望厦村与顾盛见面,然后被顾盛一阵忽悠,就在不做任何修改和讨价还价的情况下,在顾盛订立的合约上签字,这就是后世熟知的“望厦条约”。
考虑到此时的美国在中国沿海,实没有一兵一卒一船,顾盛能敲诈成功,还能为美国夺取那么大的利益,实在是后辈之楷模啊。
顾盛的这一套模式,被后来的其他国家外交使节给全盘学去,比如法国派专史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也是以到北京面见皇帝为借口,迫使广东官员见面,又借机签订对中国极为不利的条约,轻松获得英国打生打死才获得的诸多利益。
顾盛在中国,为美国夺取了片面最惠国待遇,除了没有割地赔款之外,英国获得的诸项权力,美国都一样不落全部获得;
另外,所谓的领事裁判权也是顾盛谈出来的。
顾盛签署的这项条约的时限是十二年,这后来成为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
1854年的时候,“望厦条约”就要到期结束,英国和法国就以帮助美国延长条约时限的名义出兵,先是占领广州,焚毁十三行,接着带兵北上,直扑北京,只是在塘沽炮台出人意料地吃了败仗。
僧格林沁暗地里建好炮台却不发动,等到英法联军登陆的时候才发炮,当场死伤数百名英法士兵,又击沉十多艘两国军舰,实为此前和此后百年来中国取得的最重大军事胜利;就是在甲午海战中,中国都未能击沉一艘日军军舰。
当时的美国海军本来在远处观战,做出中立态势,但看到两国海军遭受重大伤亡后,也红了眼参战,帮忙攻击中国的陆上炮台。
海军的一位军官询问过当时的美国海军司令官,说英美是世仇,为什么还要救助,这位海军司令官说出一句名言:“血浓于水”。
“血浓于水”这句话,就此成为传遍天下,也传到后世的名言。
这里再说一下顾盛为美国获得的“领事裁判权”,由美国领事处罚在中国犯法的美国人,回国后其实是受到不少指责的。
有一些不懂历史或不愿意懂历史的人指出,中国和美国司法体系相差那么大,落后许多,不让中国人审判犯法的美国人,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按照当时的国际公约,外国人到某一国犯罪,向来是按照所在国的法律判罚的,并没有上述说法。
更关键的是,让美国驻中国领事处罚在中国犯法的美国人,根本不符合司法制度,一位领事,一位外交人员,什么时候拥有裁判权了,你这是对法官和司法体系的赤果果的侵害。
更何况,美国政府对出国的美国公民有管辖权利吗,美国的公民们给过这么大的权利吗,不经国会和参议院的授权,就赋予美国政府如此重要的权力,这是对民主赤果果的践踏,公民权力的强行剥夺,这哪还有民主国家的风范。
这就不难理解很多美国人事后指责顾盛,这样一来中国人不能处罚犯法的美国人,美国领事也没有权力责罚犯法的美国人,最后只会导致犯法者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唉,这近代就是一笔又一笔的烂账啊,赵大贵也是吐槽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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