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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第23章 宾斯教授
    攻略教授们的第一步,路易准备采用的方案就是刷存在感,提升好感度,为期暂定为一年的时间。

    一年后,假如全盘计划尽在掌握之中,随着教授们的好感度全部刷满,便是路易能够为所欲为的时候了。

    当然。

    无论是多完美的计划,难免都会有变数产生。

    例如,负责教导魔药学的斯内普教授,HP电影里有名的“老蝙蝠”,至今路易都没想到什么比较好的攻略方案,可以用于提高两人间的好感度,所以很多有关于他的攻略计划,只能说尽力而为吧!

    而在格兰芬多新生们的第一堂魔咒课结束后,路易因为要刷弗利维教授好感度的缘故耽搁了不少时间,旋即他就在为乔治,弗雷德,盖伦三人解释“摔倒咒”这个把戏的同时,匆匆前往了二楼的魔法史教室。

    多亏课间休息整整有20分钟的时间,不然没有路易在前面带路,很多格兰芬多的新生们都有可能迟到。

    显然。

    不知道魔咒课教室在哪的他们,同样不晓得魔法史的教室在哪。

    待到路易等四人来到魔法史教室的时候,教室的大门是敞开的,里面少数仍然在玩笑的新生们来自格兰芬多,多数或是闲聊,或是看书的新生们则是来自拉克劳文,路易当初感觉自己会被分到的学院。

    看看身旁的乔治,弗雷德两个活宝,进入教室没多久便用特殊方式结交了不少新朋友,使得自己周围聚集了不少格兰芬多的新生,路易又用余光瞥向相对安静的拉克劳文坐席,瞧见那里的学习氛围极好,不免暗自叹息了一声:

    “唉...”

    “果然鹰院更加适合我啊!”

    然后随着上课的钟声响起,负责教导大家魔法史的宾斯教授穿过黑板,以极具个性的方式来到教室里面上课,效果就像是魔咒课上弗利维教授的魔法表演一样惊艳全场,瞬间抓住了教室内所有新生们的眼球。

    “那是什么魔法?”盖伦怔怔的看着宾斯教授问。

    “宾斯教授用的不是魔法。”

    路易微笑着回答道:“根据《霍格沃兹,一段校史》记录的内容来看,年迈的宾斯教授某天待在教员休息室里的火炉前打瞌睡,当他醒来后急着去上课却忘记带上他的身体,结果他当天晚上就死了,成为了霍格沃兹历史上唯一一名幽灵教授。”

    “幽灵?”

    盖伦狠狠的吞了口口水,接着问道:“能吃吗?”

    路易,双胞胎:“.....”

    它是能不能吃的问题吗?

    几人交谈到此结束,开启认真听课模式。

    然而短短五分钟后。

    随着宾斯教授单调且乏味的声音回荡在教室内,原本被宾斯教授特殊出场方式所吸引的新生们,多数都变成了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好像宾斯教授的授课内容,是婴儿入睡前所听的摇篮曲一样,唯有少数不多来自拉克劳文的新生们能坚持听课。

    而路易...

    无疑是来自格兰芬多的特例。

    甚至,他可能是教室所有新生里面唯一一个,觉得宾斯教授讲课很有意思的人。

    的确。

    自从宾斯教授死后以幽灵形态存活于世,继续担任魔法史授课教授的他失去了敏捷的头脑,清晰的思路,无法像以前一样将魔法史教的生动有趣,使得教室内的学生们能对魔法充满着无限的遐想,只能絮絮叨叨的照本宣科,将魔法史的课堂变成了学生们心目中无比枯燥的课堂。

    但偶尔宾斯教授也有灵光一闪的时候,在授课内容中穿插着自己独特的见解,讲述某些魔法发展历史中遗失的片段,补全那部分路易在书本中无法了解的知识。

    除此之外...

    宾斯教授的身子也很有研究价值。

    不是吗?

    感觉霍格沃兹城堡内的幽灵,极有可能全部是邓布利多的眼线,有兴趣解析幽灵奥妙的路易不愿意和它们接触的太多,反而是担任魔法史教授的宾斯教授,路易认为是个很好的研究对象。

    所以...

    继续按原计划行事!

    浑浑噩噩间听见了下课的钟声响起,受尽煎熬的盖伦打了个哈欠,叫醒身旁熟睡的乔治,弗雷德两人,扭头便不好意思的面向路易问道:

    “路易,请问...你的魔法史笔记能借我抄一下吗?”

    “没问题。”

    路易微笑着将认真记录好的笔记交给盖伦,旋即便见乔治,弗雷德一副心悦诚服的表情,说道:

    “路易,你真厉害,竟然能听完整堂课。”

    “没错,以前我和乔治就听珀西说过,魔法史是霍格沃兹最无聊,最枯燥的课,很少有人能在宾斯教授的课堂上保持清醒。”

    “所以...”

    双胞胎一齐嘿嘿笑道:

    “路易,等盖伦抄完你的笔记,你能再借我们抄一下吗?”

    “当然,而且...你们不必等盖伦抄完。”

    说着,路易从盖伦那里要回笔记,拿出魔杖点在上面,轻声道:

    “复制成双!”

    一转眼...

    嗡!

    桌面上的笔记开始微微颤动,接着就在双胞胎,盖伦震惊的目光下,从原本的一份变成了眼前的四份。

    使用一个“简单”的复制咒,完美解决了大家都需要借笔记抄的难题,路易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笔记本,刚要跟双胞胎和盖伦说没必要等他去礼堂吃午餐,他有些不明白的问题要去询问宾斯教授,没想震惊过后的双胞胎竟用闪亮亮的目光盯着他,激动的问道:

    “路易,你用的是复制咒吗?”

    “嗯哼...没错。”

    “那你的复制咒能持续多久?”

    “多久吗?”

    路易皱眉思索片刻,稳妥的回答道:“以使用复制咒所消耗的魔力来看,我复制出来的笔记最少...最少能维持个三天的时间?”

    三天?

    足够了!

    乔治,弗雷德相互对视一眼,两人接下来倒是没有询问路易,为何他的复制咒如此优秀,竟然最少都能维持三天的时间,而是央求路易能多复制几分魔法史笔记入股,准备卖给其余的格兰芬多新生们赚些零用钱。

    对此路易倒是没有拒绝,他反而觉得双胞胎很有经商头脑,不愧是未来能在对角巷开店的男人。

    至于他的魔法史笔记能否有销路的问题...

    路易真是懒的问。

    反正乔治,弗雷德做的是无本买卖,需要的仅仅是消耗点魔力而已,能多卖出去一份就代表着几人能多赚一份,绝对不存在亏本的可能性。

    而且,要不是魔法部管的比较严,曾经想过要用复制咒牟利的路易,倒是不介意杰森从医生转职为军火贩子,向恐怖组织贩卖军火赚取英镑的同时,又能在交易后及时解除复制咒,顺便维护下世界和平什么的。

    紧接着,将复制出来的魔法史笔记全部交给双胞胎的盖伦,看着三人的身影渐渐埋没在格兰芬多的新生队伍中,路易没在继续关注三人具体是怎样做生意的,而是来到了宾斯教授面前开始刷好感度。

    然而,在一番深入交流之后,宾斯教授的好感度有没有一定程度的提升,路易显然是没办法确定的。

    因为此时路易唯一能确定的一件事就是...

    幽灵...

    真的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