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为地之血,荒为天之灵!”
“真不知道会不会觉醒?”
“觉醒之后的血脉,总不至于容貌大变样吧?”
有点轻度臭美,也有对未知的迷茫,让他对于觉醒血脉既紧张又担忧,甚至还有点神经质的错乱。他可不要长成雷巨那样的丑汉,甚至比雷巨更加不堪。真变成第二个雷巨的话,还不如死了算了。
入夜,李顿却一直因为巫总管的这句话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他有心反驳,郑重其事地告诉巫总管,一切迷信思想都是愚昧的后遗症,科学才是人类走向文明的基础。可实际情况是,巫总管的话更加贴近蛮荒的真相。蛮荒的血脉很强势,已经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范畴,这让李顿异常恐慌。
随着无法解释的现象越来越多,甚至现在出现了用常理根本就解释不通的生物——荒兽。
李顿开始怀疑自己当初认为蛮荒是一个落后的原始社会有多么的可笑,失去掌控的走向,让他无力再去想象接下来他会遇到什么?是否入乡随俗,成为一个彻底的蛮荒愚昧信徒更加妥当一些?
好吧,连他自己都开始糊涂了,怎么能判断蛮荒的真正面目?将后世,也就是他生活过的地球说成是一个超越普通生物圈的存在,还是说蛮荒才是生物圈的高级存在?这恐怕说不过去。
如果说地球是高级生物圈的话,蛮荒为低级生物圈,可地球上的人会拥有血脉这一神奇的终端力量吗?
答案是否定的,没有。地球上的人,从本质上来说,只有基因遗传正常和不正常的两种人,前者是正常人,后者是残疾人……
如果说地球是普通,甚至是低级生物圈,而蛮荒世界代表的是高级生物圈,至少血脉和荒兽的存在已经让所有科学都将黯然失色。
可让李顿很憋屈的是,一个连内裤都造不出来的世界,还有脸说自己是高级生物圈?
就像是一个死循环,让李顿不胜其扰。有心高看一眼蛮荒世界的生物等级,可生活条件让他只能皱眉。可要说蛮荒的生物等低,仅仅凭借荒兽,就能甩地球生物圈几个星系。作为一个深受科学熏陶的青年,当发现科学也帮不了他的时候,熏陶也就变成了毒害。反倒是一些毫无根据的,缺乏理论作证的‘迷信’思想,却成为解释蛮荒世界最好的方式。
神棍!
难道真的这么有前途?
左右不得其果地胡思乱想,让李顿也大干苦恼,最近的睡眠一直不理想,李顿自我安慰了一句:“哥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早睡早起,才能保持翩翩美少年的风度……”
至于十五岁?
这是巫总管计算的结果,李顿无法考证,也懒得去考证。
反正只要知道自己正年轻,就好。
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李顿感觉一个热乎乎的肉球正往他的卧榻上拱,好吧,应该不是部落的少女。在表现出对部落女子不假辞色的强硬态度之后,没有一个部落女子敢于对李顿做出诱惑的举动。他就算是和蛮牛部落任何一个女人没有身体上的欢愉,但并不妨碍他成为所有女人幻想的对象。首领,永远是部落怨妇们最为痴迷的对象。这一点,哪怕是雷巨这个猛男也无法弥补双方在出身上的巨大差距。
应该是荒兽。李顿迷迷糊糊地想到。说起来也奇怪,荒兽长了一身的鳞甲,看着冷冰冰的,可身体却异常的暖和。
双手胡乱一抓,感觉抓住那个小东西,人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反应是最迟钝的,他早就忘记了巫总管的话,要把荒兽当成祖宗一样看待。
感觉垫在脑袋下的石头很硬,李顿果断一巴掌拍开,将荒兽放在枕头的位置,一股久违的熟悉感让他仿佛四体百骸都有种放松的欢愉。
舒坦。
就这两个字,却能让人完全放松下来。
李顿的床铺……好吧,姑且用床铺来形容。实际就是一块高出地面的石头,下面垫了一层干燥的细树枝,上面是厚厚的相知草的干枯的草茎,这种草在蛮荒没有任何用处,开的花也其丑无比,可晒干的草茎却有一种淡淡的清香,而且柔软暖和。李顿用的相知草是蛮牛部落最好的相知草,其等级犹如皇帝路易十四的天鹅绒被子和巴黎贫民窟的霉烂棉絮之间的差距。
大自然是公平的,在让某种生物失去了一些的同时,又让他获得了补偿。让每一样自然创造的生物都不是无用的。
相知草别看没有似乎可利用的价值,可是就其淡雅,不失雅致的香味,就足以让它受到青睐。一般淡雅的香味是能够促使人进入梦想的臂助。相知草估计也有这种效果。
其实,蛮牛部落其他成员都不用床垫,也就李顿这个首领有这个臭毛病。
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石头上,呼噜打地震天响,才是部落成员的真实写照。
翌日。
天气依然晴好。
这个蛮牛部落争取秋收冬藏的大生产创造了一定的自然条件,可是蛮牛部落的成员一个个都没有离开营地的迹象,反而围在李顿的床铺周围,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同样的表情——惊恐。
似乎下一刻蛮牛部落就要大难临头似的,李顿依旧在熟睡之中,对于蛮牛部落的成员来说,自从首领那次意外昏迷之后,小首领在肉眼可见的速度下,越来越懒。和之前那个虽然做任何事情都做不好,但看在部落成员的眼里很努力的小首领截然不同。
要是李顿能够听到他的子民如此非议他的话,肯定会生气地咆哮:“我是你们的首领,不是你们的奴隶。想要吃得比猪差,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首领,干脆去别的部落找,蛮牛部落不伺候。”或者干脆说李顿不伺候,这样的人伺候不起,什么毛病?凭什么首领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在蛮荒人的印象中,李顿的行径已经和昏君没有什么区别了。
好在昏君只知道糟蹋东西,而李顿却给部落带来了巨大的改变,甚至用重生来形容蛮牛部落的现状也不为过。
可这一次,李顿的行径仿佛要遭众怒了。
“叔,我就说首领哪里会照顾荒兽,你看,灵兽都被他垫在脑袋底下当枕头了,要是惹怒了灵兽跑了可咋办?”
雷巨酸溜溜的语气,更多的是幸灾乐祸,他做梦都想要获得灵兽的认可。拥有灵兽的战士,才是大陆最强大的战士。而现在的雷巨的实力,和强大还搭不上边。没错,别看雷巨在蛮牛部落实力强劲,可放眼大陆,谁知道他啊?
拥有血脉的战士都不计其数,更何况他这个连血脉都无法觉醒的普通人?
拥有血脉,还拥有灵兽也不少……
放眼大陆,雷巨这点浅薄的实力,卑微如尘土一样。而被李顿垫在脑袋下的荒兽,是他成为强者最后的希望。
巫总管越来越觉得雷巨有碍眼的潜质,总之是越来越看不顺眼:“一边去,就你也想收服灵兽?做梦去吧!”
“哥,俺觉得巫说的很对,像俺们这样的凡人,要认命!”
雷巨扬起蒲扇大的巴掌,一下比一下重地往雷虎脑袋上扇去,一边打,一边喊:“让你小子认命,让你小子认命。我就一凡人,想要变强,怎么了?”
“别打,别打,我错了!”
“哎,不对,我怎么感觉到你刚才说话的口气很不对劲。”
“没有啊!”
“我想起来了,你刚才说的话,好像是首领经常说的,混蛋小子,让你学首领说话,让你学!”
“哥,别打,别打了,我错了!”
……
雷家的二兄弟正闹腾地不可开交,而熟睡中的李顿终于感受感觉到了周围的喧闹。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你们一个个都围着我,干什么,不要上工啊?”
李顿一醒过来,就是一副地主老财的嘴脸,可是在朴素的蛮牛部落的成员眼中,这种做法是非常负责的,是一个有责任心的首领,时刻将部落装在心头的表现。面对李顿的质问,要是在往常,部落成员基本上都去忙活工作了,可今天有点特别,大家松松垮垮的围成一个大圈,可就是不走。
“叔,怎么了?”
无奈之下,李顿求助的眼神看向了巫总管。
巫总管咳嗽一声,表情怪异道:“首领啊!你昨晚睡得如何?”
“挺好啊!”
李顿不明所以,很自然地回答。他丝毫没有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当然就算是觉察到了,也不会在意。就荒兽这等生物来说,其身体内能量大得惊人,枕一晚上也不会坏。再说了,越是强大的生灵,就拥有一颗越强大的心脏。荒兽要是连这点都受不了,估计也不会像传奇故事里,帮着最强大的战士共同战斗了。
巫总管见李顿没有丝毫悔改的样子,忍不住拔高了声音:“我昨天怎么告诫你的?要比大首领更加尊敬的态度来对待灵兽。可是你呢?”
“我又怎么了?”李顿也有些不耐烦,一早上就有人来找茬,是个人都不会舒服。
一回头,他傻眼了,他发现荒兽正趴在他的床榻的头上,怪不得昨天睡得比其他几天都要香甜。原来把它当枕头了。
心虚倒是没有,主要是李顿一阵后怕,这玩意的凶残李顿是彻底见识过的,一口吞下一条十几斤的鱼,一点问题都没有。既然十几斤的鱼没有问题,那么他的脑袋呢?
想到这里,李顿的冷汗如雨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