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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九百一十六章 黑角城(第四更!)
    还有背负着骸骨长弓和血钻投矛的半人马武士,也踏着整齐的步伐,如同一眼望不到尽头的长龙,从烟雾缭绕的地平线上滚滚而来。

    他们的眼窝里闪耀着电芒,他们的鼻腔里喷涌着火焰,他们的蹄子上都镶嵌着精铁打造,带刺的马蹄铁,马蹄铁上沁满了血迹。

    虽然体型没有牛头人那么健硕,但数以万计的半人马武士,前进的节奏却整齐划一,数万只马蹄几乎同时抬起,又在同时,狠狠践踏大地,发出的轰鸣,几乎要把叶子的心都撕碎了。

    还有野猪人。

    这些血蹄氏族中最贪婪也最野蛮的家伙,虽然没有牛头人那么高大,也没有半人马这么威严和军纪严明,但他们吞噬特殊矿物质之后,不断在曼陀罗树上剐蹭,将树脂凝固成最柔韧的战甲。

    又有一枚枚分泌着剧毒的尖刺,从战甲下面明晃晃地戳出来。

    就算不进入“图腾狂化”状态。

    他们都是浑身带刺,皮糙肉厚,整个血蹄氏族最疯狂,最难缠的家伙。

    然而,当蛮象人大摇大摆出现时,无论牛头人、半人马还是野猪人,全都变得娇小玲珑,黯然失色。

    这些身高超过十臂的彪形大汉,简直像是一堵堵移动的高墙。

    每踏出一步,就会在大青石铺设的道路上,轰出蛛网般纵横交错的裂纹。

    他们的象牙比牛头人引以为傲的牛角,更加粗壮三五倍。

    象鼻更像是长满了血色尖刺的蟒蛇,在脑袋前面甩来甩去。

    更别提他们扛在肩膀上的武器——那根本是将一根根曼陀罗树连根拔起,稍加修剪,套上一圈圈的铁箍,打造而成的“攻城锤”!

    在蛮象人雷霆般的脚步声中瑟瑟发抖的鼠民俘虏,真像是在大笨象脚下东躲西藏,稍有不慎就会被踩成肉泥的老鼠一样。

    面对这样的血蹄大军。

    叶子和所有俘虏一样失魂落魄。

    用好几天时间,才一点一滴,勉强凝聚起来的复仇之心,再度被碾压得支离破碎。

    他们并非第一批抵达黑角城的俘虏。

    比血蹄武士们数量更多十倍的鼠民,早就聚集在城市外围。

    荣耀降临,大战将至。

    黑角城是图兰五大氏族之一,血蹄氏族最重要的军事基地。

    来自四面八方的图兰勇士,源源不断汇聚到这里,令黑角城的人口瞬间暴涨数十倍。

    扩大城池,搭建营垒,储备军粮,挖掘矿石,铸造兵器……

    数不尽的工作,等待鼠民用他们的汗水、鲜血乃至生命来完成。

    光是城市外围,日夜喷发着剧毒浓烟,飞溅着钢花铁水的铸造工坊,每天都要活活累死和意外烧死、烫死、熏死成百上千的鼠民。

    他们应该感到荣耀。

    若非战争规模空前,急需大量长矛、箭矢和战刀的话,流淌着不洁之血的他们,根本没资格去触碰神圣的金属,更没资格将自己肮脏的血肉和骨骼,铸造成最锋利的兵器。

    而在铸造工坊喷涌的滚滚黑烟后面。

    叶子看到了黑角城。

    这是一座何等宏伟,何等霸道的大城啊!

    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城池,没用半根曼陀罗木做支撑,全是用黑色的山岩,白色的骸骨和红色的矿石,垒砌得结结实实,看上去,就连雷霆的震怒,都无法将它轰跨。

    最低矮的房屋,也有足足四五层高,在它后面,层层叠叠,鳞次栉比的最高处,仿造圣山的样子,建造的超巨型祭坛,至少有十层,不,二十层,不,三十层叶子家的棚屋那么高。

    三十层!

    若非祖灵的祝福和图腾之力的加持,这世上怎么可能有不用一根曼陀罗木的房屋,能垒砌到三十层的高度!

    这片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场景,就像烧红的烙铁,几乎要烙平深深镌刻在叶子脑海中,妈妈被烧死,安嘉被掳走的画面。

    他几乎要放下仇恨,相信妈妈和哥哥的死,还有半山村的毁灭,都是神圣的祖灵,不可违逆的意志。

    图兰人的法则。

    强大,就是正确。

    血蹄大军和黑角城是如此强大。

    他们所做的一切,包括毁灭半山村,当然也是正确,甚至是正义的。

    更何况,断角牛头武士还为哥哥进行了赐血仪式,给予了他最荣耀的想法,对吧?

    不,不对。

    有哪里不对!

    叶子的犬齿深深嵌入嘴唇,用刺痛和鲜血,苦苦对抗这种想法。

    却有不少鼠民俘虏,已经坚持不住。

    在血蹄大军和黑角城的气势碾压下,他们的复仇之心荡然无存。

    往昔种种,都随着付之一炬的家乡,烟消云散。

    现在,他们只想像一个真正的图兰勇士那样,去杀戮,去掠夺,去焚烧,去毁灭一切!

    “让我加入血蹄氏族吧!

    “我通过了荆棘丛林和野牛瀑布的考验!

    “我饿了三天三夜,却还有足够的力气,能撞断一棵曼陀罗树!

    “我能帮老爷们砸碎一切敌人的头颅,无论是黄金氏族,雷电氏族,还是信奉圣光的蛮子,杀,统统杀光,杀杀杀杀杀杀!”

    前方一名身高超过三臂,格外强壮的鼠民俘虏,忽然如疯似魔地呐喊起来。

    他拼命挣扎,不小心撞到了押送自己的牛头人。

    牛头人自然岿然不动。

    但俘虏尾巴上的血污和淤泥,却不小心蹭到了他的脸上。

    或许是回到黑角城,心情比较放松的缘故,牛头人竟然没有恼怒,反而咧嘴笑起来。

    “好,只要你能挨过这一拳,就有资格成为我的仆兵!”

    牛头人用两根手指拧断了束缚鼠民俘虏的牛筋绳索,示意俘虏做好准备。

    更多血蹄武士兴致勃勃地围拢上来,吆五喝六地再次下注。

    “五步!”

    “七步!”

    “我看他不行,太瘦弱了,最多坚持三步!”

    他们说着俘虏们听不懂的话,甩出一串串用图腾兽骸骨打磨而成的钱串子。

    最强壮的鼠民俘虏深吸一口气,双目圆睁,胸膛像是风箱一样鼓胀起来,变得如盾牌般坚固。

    他硬憋着一口气,已经说不出话,只能用眼神示意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牛头人:“来吧!”

    牛头人喷了个响鼻。

    也不蓄力,松松垮垮,随手一拳,貌似轻飘飘落到鼠民俘虏的胸口。

    鼠民俘虏先是满脸震惊,没想到这一拳会这么不痛不痒。

    随即欣喜若狂,认定自己已经成为黑角城和血蹄大军的一员。

    他转过身,张开双臂,朝叶子等俘虏们走来。

    一步,两步。

    “光荣啊,血蹄——”

    刚刚跨出第三步,话才说了半截,这个鼠民俘虏的胸膛就继续膨胀。

    伴随“噼噼啪啪”的骨骼爆裂声,他的上半身就像火山爆发般,整个儿炸裂开来,鲜血和稀烂如泥的内脏,染红了七八臂范围内的大地。

    血蹄武士们没想到这家伙如此没用,竟然连三步都没坚持住,输个精光的家伙,纷纷朝仍旧戳着的半截残尸,喝起倒彩来。

    “笨蛋,想活着加入血蹄氏族,可没这么容易。”

    叶子身后的伙伴,小声嘀咕起来。

    他告诉叶子,现在战争还没完全爆发,五大氏族仍在招兵买马和磨刀霍霍,是不需要那么多鼠民来充当炮灰的。

    鼠民被“征召”到黑角城,主要是来打铁、挖矿,筑路,修城,运粮,承担最辛苦的劳作。

    按照以往荣耀纪元的经验,一百个鼠民,至少有七十个会在战争准备阶段,活活累死。

    但“累死”这么不光彩的死法,是不可能有资格,被赐予氏族之血的。

    “无论打铁、挖矿还是修桥铺路,都不可能加入血蹄氏族。”

    伙伴说,“我们想要摆脱鼠民的身份,只有一条路——进入角斗场!

    “虽然我们没资格成为真正的角斗士,顶多只是角斗场上的消耗品,是最尊贵的角斗士们,上演华丽战斗之前,消磨时间的玩具。

    “但至少,我们有机会得到锻炼,参加战斗,有那么一星半点的希望,变强,变强,不断变强。

    “就算我们无法在一场‘游戏’中,弄伤角斗士,但只要在角斗士的强大攻势下,支撑一段时间,就有可能获得某一名观众的青睐,成为他的仆兵,加入血蹄氏族了!”

    叶子心中一动。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想加入血蹄氏族。

    熊熊燃烧的棚屋,妈妈一声不吭在烈焰中扭曲;哥哥凌空旋转,重重落地;还有安嘉错综复杂的眼神。

    和威风凛凛的血蹄大军,气势恢宏的黑角城。

    这两副画面严丝合缝地重叠在一起,令少年看不清自己的命运和心意。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

    无论是否加入血蹄氏族。

    他都渴望变强。

    无所不用其极,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不计任何后果地变强。

    变得比所有鼠民都强。

    变得比包括蛮象人在内的所有血蹄武士都强。

    变得比黄金氏族,体内蕴藏着足足九副图腾的图兰之王更强。

    然后,他要用最残暴的方式,杀死断角牛头武士。

    以及那天出现在半山村的每一名血蹄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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