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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行剑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举剑走沙
    “既然要出剑,那光图一个快可不成。”唐不枫笑道,意味深长地拍拍云仲肩头,“江湖当中用剑的高手,这些年下来没见百八十号,怎个也有几十位,虽说出手各有高下,不过大抵可分为两流派,估摸着齐陵以外大概亦是如此。”

    少年一愣,他还真没听过这等稀罕说法,即便是吴霜路上谈起过不少风土人情,用剑技法乃至江湖上的剑术大家,可关于流派一说,从来未曾说起只言片语。

    在他看来,剑术各有妙处,如何归结为流派一说,只可说人人递招不尽相同罢了。

    唐不枫斜眼瞅瞅云仲,“依我看,流派大抵分为快慢两式,快剑讲究一个快字,行剑出招似夹带风雷,力求在他人尚未抵住之时,破其招式,以快压人;慢剑重势与力,势大力沉,乃至压过刀势,重若千钧。”

    “你这剑,终归是归结在快剑一流,不同那帮剑术大家相比,可谓是我所见用剑之人中的翘楚,但论及慢剑,则有些差强人意。”

    唐不枫这话实则极其在理,云仲入门以来修习的剑招,大抵以轻快迅疾为主。除却下楼叠瀑,便几乎再无其他以力道压人的招式,故而在快剑一途进境显著,于慢剑一途则有些不尽如意。

    “的确如此,但剑术若是强行分为二流派,似乎还是有些牵强。”少年仍是觉得不妥,于是皱眉说道。

    “理儿也没错,不过我们这等习武之人,最好还是一碗水端平。”唐不枫仔细想想,朝饮马的木桶一指,“若说将你全身的本事比作那桶,边沿一周桶木乃是你各样本领,倘若是想令那木桶盛多些水,就得将短板拉长些才可。”

    “习武之人行走江湖,最容易死于短处:唯擅轻功者死于正面对招,唯擅斧钺者被数位脚步轻快者耗死,在这江湖里的先例笔笔皆是。”唐不枫难得有些唏嘘,借着原本深沉醉意,再饮一口朔暑。

    少年朝后一倒,将酒水轻轻倒入喉中,“可这力道如何修行是好。我曾跟随师父每日以钝剑劈柴数月,亦曾跑山数日,每日出剑四时辰,竟还是输在力道上。”少年如是道,并未在意唐不枫此刻面皮上的神色。

    “云仲,由始到今,你练剑共有多少年头?”

    “大概七八月有余。”

    话音刚落,唐不枫摁住云仲脑门,朝云仲腰上就是一掌。

    练剑不足一载,便已经达到这步境界,这还能叫天资平平?此时的唐不枫,心头除却想骂娘之外,再无其他。

    “没想到,我这兄弟还是个妖孽一般的人物。”唐不枫擦擦头上汗水,斜斜靠着车厢边,愤然灌了一口酒,“持剑不足一载,恐怕传到外头去,江湖上那些个剑术大家都得坐不住。真不晓得你小子是如何练的。”

    一边的云仲疼得龇牙咧嘴,那一掌力道不大,可却如无数小刺划肉,扎人得很。再仔细瞧瞧唐不枫双手沟沟坎坎的老茧,云仲一时间语塞。

    “看来天资如何,的确在武道中分量极重,并非是靠着苦练便足矣弥补的。”先前出过一身大汗,醉意稍降,故而此刻唐不枫还可再饮两口苦酒,怔怔出神道。

    “自从我爹死后,我每日出刀足有四时辰,兼修体魄脚力,与齐陵这一路的高手切磋无数次,未有败绩。可始终进境缓慢,仿佛出刀愈多,反而却越发不敢出,皆因我太过于懂得我刀法中的错漏,故而停滞不前。”虽说做派依旧粗犷,可少年仍可听出唐不枫刹那间的落寞之意。

    “不过兴许熬过这段,我的刀将与江湖中那些老辈高人比肩,算不得什么。”唐不枫看向长刀,眼中一扫落寞,反而比先前的痴意更甚一筹。

    “还得多亏云兄弟方才那一句话。”

    “我也想出一刀,也想在天下走一圈,顺道将那圈里的不平事,尽数当成磨刀的砺石,一刀下去,都给砍得崩碎。”

    少年盯着唐不枫老茧横陈的一双粗手,突然出言。

    “打今儿个起,我同你一道修行体魄。”

    唐疯子眯眼,嘴角邪邪一勾,“此话当真?”

    于是打这天起,商队上下三五十人,都发觉商队当中除了唐疯子,又多了个小疯子。

    唐不枫将老三斤那对锤借来,以坚韧枯草绑扎于剑上,令云仲每日举剑站桩两个时辰,再从当家的那里借来裹马的毡布,注满沙砾捆于云仲双腿上,意为抬升云仲脚力。

    仅仅举剑一项,便累得云仲双臂酸痛,头两日若说是苦不堪言,那往后几日,双臂早已麻得彻底,连同臂膀也跟着肿起一周,就连寻常饮酒用饭,都得颤颤巍巍多加小心,免得酒水饭食给倒入鼻中。

    老三斤那对锤虽说不至于重不能提,可令双锤尽数悬于一剑上,所耗费的力气自然大了不止一倍。再说唐不枫这等人,对自个儿下手狠辣不说,对云仲更是毫不留手,索性将两柄锤悬于剑尖之上,如此一来,所耗的力气更是奇大,就连劈柴数月的云仲,都难以应对。

    倒不是说吴霜不忍徒儿受苦,而是这一路上教修剑招居多,至于筋骨打磨熬练则是其次,要晓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那女子步步生莲,并非不可。

    可到唐疯子这儿,哪里管什么揠苗助长,狠命锻熬云仲筋骨就是,只要不落下什么日后弊病症结,褪去层皮又能如何?难不成还要学那风尘女子,靠一张面皮示人不成?

    除却举剑之外,云仲还得于厚实沙地当中疾行,用以提升脚力。商队上下中人皆知,就这片古国所在的荒漠,那可是良马都不愿涉足其中,稍不留神便会将马蹄陷入沙土当中,轻则半晌不能动,重则抬蹄不及拗断马腿。

    更何况少年双腿上均是绑束沙土,起落间极为艰难,要在这等易陷的地界奔行,谈何容易。

    一连四五日,云仲连行气的功夫都无。

    每日唐不枫都得前去将昏睡之中的云仲拍醒。

    倒是苦了这位酒鬼,自打这以后,时常喝不着朔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