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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结拜
    “请讲?”

    何啸云眸色一戾,“只要不是楚白山的三千万两银子,公子要何要求,益泰和定能不遗余力。”

    “好,既然大公子这样说,问题就好解决了。”

    花兰狡诘一笑,指着那套海川玉的首饰,道:“这套首饰今日我就买下了,大公子可否能够割爱?”

    定制的首饰非一天两天之内就能完成,要结交到何啸云这样的人物,三千万两银子买不上这个人情,那就砸钱买首饰。

    花兰的逃跑计划不能拖时间,只能速战速决。如今这套海川玉的首饰是益泰和最贵重,价格最高的,八千万两银子怎么也有不少盈利。

    这样大大买卖,益泰和会拒绝吗?

    拒绝一定是傻瓜,和耿直不阿的人可以谈生意,可是和傻瓜就不同了,除非自己也变成了傻瓜。

    花兰没这么傻瓜,何啸云也没这么傻瓜。

    花兰执意要买下这套首饰,何啸云却是真为难。

    他为难的凝着眉心,沉吟了一下,才惋惜的叹道:“实不相瞒,这套首饰原本可以卖给公子,可是真的不能割爱。实话实说,这套首饰是河神大人精心打造的珍品。河神大人如今已经不接首饰工艺了,公子大概不了解,河神大人每月直接一单生意,况且,接单非常苛刻。益泰和仅存的河神大人的三件工艺首饰,均是做了样品。这三件首饰视为益泰和的珍贵宝物,断然不能出售。”

    “你是说河神老伯吗?”

    花兰在东方兄妹的口中也听过河神首饰的得之不易,但从益泰和的如此珍视上看出来,河神在京都城的首饰工匠之中的地位真是非常尊贵。

    何啸云的话,让花兰大为撼动,但她急于买下这套首饰,便直言不讳道:“公子放心,河神老伯如今做了花满楼的半个东家。他老人家已经开始出山,公子不用再忧虑打造首饰的事情了,这套首饰大可卖给我了。”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

    何啸云惊讶的张着眸子,眸光里涌着质疑:“你是说河神大人吗?他在花满楼,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我家主子请了河神老伯接管了花满楼的生意,河神老伯还说要收徒弟呢。公子再也不用担心没人给你做首饰了。首饰卖给我家公子,您就放心好了。”

    春蚕赶忙过来解释。

    她说的小心谨慎,一个字一个推敲,说完之后吐了口气,看向主子,眼神带着笑:“主子,我没说错话吧?”

    春蚕自然没说错话。不过,想借机生出是非来的人,任你说的是什么,也能找出与己有利的话头来。

    花兰自然不会在意春蚕说的什么,不过,这小丫头总是在关键时机助她一臂之力,让她心存感激,便对她点了点头作为鼓励,向何啸云道:“这下,大公子可将首饰卖给我了吧,没有什么顾虑了?”

    “若真如此,的确是没什么顾虑可言。”

    何啸云看着海川玉的首饰犯起了难,“若说公子说的都是实情,这套首饰卖给公子倒真无妨。不过,我的建议,公子还是在考虑一下。这套首饰,原本是怀王在去年下的单子找了图样定制的首饰。可如今,怀王谋逆,公子再买下这套首饰,是不是有点太过风险?”

    “大公子,您这说的是什么话?若真不卖我家主子就明说,刚刚推出河神老伯,现在又扯上了怀王,究竟是什么意思?”

    春蚕这次可真是 气急了眼,分明故意刁难主子,她不得不上前替主子讨上几句公道。

    “公子不要误会,在下所言都是出自诚心,别无他意。”

    何啸云的确不想将首饰卖给这位年少稚气未脱的少公子。

    他眼中的花兰,不谙世故做事只凭着一腔热肠。他心底十分的欣赏,但也十分的担忧。

    这位少公子,来到京都城,不是为了赚什么银子,而是来花银子的,这些挥霍无度?究竟是有多少银子任他如此挥霍,他是在为他忧心忡忡。

    这种忧心,带着亲切的关怀。

    花兰有些感动,一拱手:“大公子不必顾虑,我是诚意想买,你是商家,东西没有买走,就不是真正的主人。既然没有主人,自然可以买卖。无论是谁,都没有强加之理?”

    她说着,将八千万两银票掏出来,放在柜面上,伸手去接首饰盒子。

    伙计见状没敢动,慌着眼神去看东家。

    何啸云见此,只好点头:“好吧。”

    他示意伙计收下银票,开了单据契约给花兰。

    花兰将单据契约收在首饰盒子里递给春蚕,思考了片刻,又道:“大公子做事公私分明,小弟还有个请求。”

    何啸云见花兰收了首饰,心中难免有些遗憾。

    他看花兰只是个爱使性子不管不顾一腔任性的放浪公子,但心底里也有些小小的佩服,便扬起了眉色,道:“公子客气,有什么要求请讲?”

    “不少要求,是请求!”

    花兰正色起来,“我是敬慕大公子为人光明磊落真诚可信,想与大公子义结金兰,不知大公子可否答应?”

    “义结金兰?”

    何啸云面前劈出一道电光来,他很愕然的注视着花兰。

    没错,他没有听错,面前的这位娇嫩如花的俏公子正是请求和他结拜兄弟。

    他活了三十二年,也曾见过仰慕的眼神和爱慕的眼神,但如花兰这般明媚清亮不杂一丝微尘的眼神却未曾见到过。

    这眼神明媚如朝阳,让人看在眼底生着暖意,化开心底的坚冰,让人生出生活的希望来。

    有希望的眼神都是最让人心动的。

    何啸云的心底怦然一动,呐呐着问:“花兄弟真的想和我结拜?”

    “怎么?”

    花兰挑衅的眉色一挑,“我买下了楚白山的数年心血,将他赶出了京都城。在他心中,我便成了他的仇敌,楚白山的仇敌,也是定远侯的仇敌。我有意拉拢大公子与我一同对抗我的仇敌,大公子是 怕了吗?”

    “怕?”

    何啸云仰头哑然一笑,骄傲的挺着身躯:“我自问顶天立地,无愧于世人。怕什么!怕他阴险算计?怕他暗中奸诈?这世上,活在光明之下的生意才是最长久的,活在光明之下的人,无所畏惧!”

    “好!今日我就与花兄弟义结金兰,从此刀山火海永结同心。”

    何啸云豪迈的一挥手,向伙计道:“去把益泰和尘封五年的好酒拿来。今日我要与花兄弟结拜,敬天敬地敬着辉煌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