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百把竹木长弓,两千支硬木箭,三百把铜矛…你只能拿出这些了吗?不是有那个什么…四成的备用吗?…”
“红发的部族兄弟,这确实是我最大的诚意了!这次西去,不知道要打多久的仗,我总得留一半的武器备用吧?…”
啄木鸟埃啄一脸苦笑,握着脖颈间的主神护符,郑重起誓。
“主神见证!武器我确实只能匀这么多出来!我可以再给你十套皮甲,都是我庄园的私产。我想,这应该足够换这几件顶尖的山货,再加几篓普通的山货了…”
“嗯…我们荒原部族从不亏待兄弟,做买卖也公道的很!”
红发头领米奎摸着下巴,想了想。他回忆着啄木鸟埃啄之前激动的神情,决定把之前定下的顶级山货,价格翻上一倍。
“十件顶级的山货,都是从那啥圣城神庙里弄来的,换你两百把弓,两千只箭!至于三百把铜矛,你自己去地窖挑普通的山货,金的、银的、玉的都行,装满三篓…哦,四篓带走!…”
说着,红发头领米奎偏着脑袋,心虚地看了啄木鸟埃啄几眼。只见这个衣服花里胡哨的“火鸡”,瞬间呼吸变粗,连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
“十件?换十件神器?你确定?!”
“呃…”
红发头领米奎摸了摸鼻子,顿时有些后悔。早知道,就再翻一倍的价了。不过,也得亏这家伙识货,外加有钱。之前十把弓一百只箭,卖一件顶级山货,结果路过的小队武士全都嫌贵…
“主神见证!我们红发勇士说到做到!…今晚夜里交货,这十件最好的贵货,就是你的了!…”
“好!好!那就这样,就这样!不用等到夜里…天黑了,我就让人把武器送来,就在你们的地窖里交易!…”
啄木鸟埃啄兴奋的挠了挠手背,直感到猫抓心口的急切。他贪婪的看了会眼前的珍贵祭器,尤其是那件托尔特克人时代的“羽蛇面具”,脸都快笑歪了。
“哈哈!你是我的…是我的了!…”
看着埃啄那种令人发毛的傻笑,红发头领米奎咧嘴笑了笑,不动声色的退后一步。也不知道这家伙傻高兴啥,眼下该笑的不是自己吗?这分明是赢麻了嘛!…
“哈哈!”
双赢的交易达成,两人一同大笑了一会,再看对方的时候,就分外顺眼。红发头领米奎伸手招呼,邀请啄木鸟埃啄进驿站吃饭,埃啄喜气洋洋的答应了。不过在动身前,他想了想,郑重的提出自己的邀请。
“红发的部族兄弟,这样的交易,以后大可做得!我们交易过军队的货物,那从此就是一只蜗牛背上的蚂蚁了!…其实,我在京畿有不少朋友,都是王国的军功贵族,封的有大片田地和众多农奴,而我自己也有庄园…你们部族旗队需要的大件、中件,吃的、用的…我们都出产!”
“等今晚交易完,我就会安排几个亲卫,把这些山货带回我的庄园…不过我可靠的人手不多,还得留着带领这支营头!…你要是信得过我,就派几个人帮我一起运货,顺便去我的庄园看看!…我有个族弟守在家里,以后你们也不要在驿站摆摊了,太惹眼!…都交给我,我来帮你出手!价格嘛,肯定会比你想象的高,高出很多!…”
听到啄木鸟埃啄的话,红发头领米奎眨了眨眼睛,有些拿不定对方的用意。这家伙,不会想要把弟兄们骗到他的地盘上,然后下黑手吧?不过很快,他就爽快答应下来,反正要是旗队的人死了,就让对方一命偿一命便是…
“强大的主神见证!好,兄弟!我们会出几个人,帮你把货运到家!至于你说的那啥庄园,我们去瞅瞅…要是价格好,以后军中运回来的山货,都交给你也行!…”
“那就这么说定了!对了,按照你们荒原的传统,我们是不是要歃血起誓?”
“呃?你要和我歃血起誓?你确定?”
红发头领米奎有些惊讶,看着眼前不算能打,但懂得很多的埃啄,脸上第一次显露出严肃。
“兄弟!先祖见证!要是违背血誓…那可是不死不休的…”
“当然!既然要做大事,那就必须得互相信任!来!我来和你发血誓,结为真正的兄弟!而背叛兄弟的人,就灵魂坠入地渊,死后被狼啃食!…”
“好!真好!拿石刀来!趁着最后的日头,我们就在这办!…”
残阳坠入山河,带走最后的鲜红与光亮。而一场严肃简短的歃血仪式,也在驿站的角落中,悄无声息的宣告完成。啄木鸟埃啄手掌包扎着白布,隐约露出些血红。而旁边的红发头领米奎也是如此。随后,两人亲密地肩并着肩,走入驿站中心的长屋,互相招来族人和亲卫,聚在一起谈笑吃喝。
“来!啄木鸟兄弟,这是驿站的站长,也是我们黑狼军团退役的武士,祖沙子!”
红发头领米奎拿着酒碗,使劲拖着一个高个子的红发猎手过来。那个红发猎手很强壮,脸上身上都是疤痕,但是却瘸了一条腿,走的快不起来。
“啥?驿站长?他叫啥?祖沙子?”
啄木鸟埃啄大口喝着果酒,大块吃着炖雁肉。他酒量不行,只是喝了一点,就脸上发红,舌头也大了起来。
“嗝!还有叫沙子的?”
“有啊!这名多常见,荒原上都是沙子…他几岁的时候,就遇到大寒潮。整个部落都在寒潮中迁徙,结果在沙地里没吃的,又没柴火,全都冻死了…我们部落也没吃的,不过比他们能熬些,就有了吃的…”
红发头领米奎喝的迷迷湖湖的,嘴上也没个把门的,把啥事都往外说。
“族里的老人说,当时带丁壮去捡尸体回来的时候,发现这小孩命硬,居然还有口气…给他喂了肉汤,嘿!就活下来了!…因为是在沙地里捡的,就叫祖沙子,先祖的沙子…”
“后来啊,他果然命硬!我们南下的时候,打了那么多仗,他每次冲在前头,都死不了。部族祭司说,他身上有一个部族的先祖灵魂,每次要死的时候,就有一个先祖替他死。而什么时候他腿不行了,那就是先祖告诉他,你没人护着了,不能再冲了,再冲就死定啦!…”
“果然,他跟我们归顺大大酋长后,一路打南边的特科斯人,打东边的特拉斯卡拉人,打东南的米斯特克人,打更东边的托托纳克人…上了那么多次阵,一直都没负过伤。结果在五山城那里,讨伐后方叛乱的海滨部族,只是和几百叛军打,竟然就伤到了脚踝,嘿!瘸了!…没的说,腿不行,赶不上大队行军,那就只能退啦!…不过守着这个驿站,吃喝不愁,我看倒也不错…”
“去你的!不错?不错个啥!”
听到这,一直闷头的祖沙子终于忍不住了。他使劲跺了跺自己的瘸腿,没好气的骂道。
“先祖看着我,我都没眼看他们!我跑了一辈子,打过那么多仗,竟然没死在战场上,反而倒是瘸着腿回来了?!这土狼不能跑了,也不能去打猎了,每天就守着一片屋子,去个林子都费劲…像这样残废的人,我从没在荒原上见过!活着又有啥鸟意思?”
“嘿!沙子,活着你还不乐意啊?那么多兄弟都战死了,就你活下来,那都是先祖的安排!部族祭司老早就给你预言了的…”
红发头领米奎醉醺醺的,扯着大嗓门,笑着喊道。
“你也别抱怨啦!这要是搁在荒原的时候,你想活也活不下来!但在这儿,大伙定居下来,不缺吃的用的,你想死也死不了…你就在这驿站安心呆着吧!说不定啊,比我们活得都久…对了!记得把你的射术,教给那些旗队新生的娃儿们…现在这帮小家伙,日子好了,也有了专门的猎弓,但射术反而不行了…那么近的靶子,不动弹的都射不中!…”
“想我们小时候,拿着破破烂烂的弓,拿着破破烂烂的箭,不知道咋回事啊,那就是能射中!把个仙人掌果扔到天上,落下来前都能射中三次!…我看啊,这帮新出来的没用娃,以后都得扛着农具,低头种地去…”
听到这,瘸腿的祖沙子长叹了口气,脸上的伤疤都在抖动。他也干了杯酒,又端起雁肉汤干了几口,使劲摇了摇头。
“可不是嘛!粮食多了,大伙都像在荒原上一样,拼命的生孩子。旗队的娃越来越多,这才几年,都生了一堆了!荒原上是生四个死三个,只有最强壮的才能活…这里倒是好地方,大部分都能活下来,但我瞧这胆量和身手,就明显不大行了…倒是学种地比我们快…”
“想当年,我们七八岁的时候,几个人拿着破弓石刀,就去找离了狼群的老狼…跟上好几天,然后猎了杀了,剥了皮,肉都半生的吃!滋滋的,吃的满脸血…”
“嘿!你说捕狼,我也想起来了!那一次,我好像足足饿了四天,才吃到肉,都没烤熟,但吃的真香啊!…现在部族不愁吃的,我却没吃过那么香的东西了…”
两个中年的红发猎手,喝着酒,醉呼呼地,谈起荒原的回忆。他们脸上的神情一会唏嘘,一会大笑,只是没有眼泪。而啄木鸟埃啄就坐在旁边,烤着温暖的篝火,安静的倾听着。
他倾听着部族的过去,那是他在睡梦里,也从未想象过的艰难。他也倾听着部族的现在,那是两个红发猎手小时候,也从未想象过的富足。
至于部族的未来?眼下谁也说不清楚。但啄木鸟埃啄觉得,总有一天,这些充满野性的荒原部族,会彻底定居下来,就像那一处处生机勃勃的普雷佩查民屯村庄一样,再也分不出彼此。
“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第一代定居的部族旗队,就是荒原上飘了几十年的狼,是不可能老实乖顺的…但是,新生的幼崽,在村庄中长大,接受村庄祭司们的指引…用不了几代人,他们就会与王国的子民同化融合,发自内心的皈依主神!…而胶人的后裔,也会在不断扩张中壮大…”
“这或许,就是部族旗队的未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