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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二百五十二章 老鳖惹来的注意
    雨下了一天一夜。

    陈凌惊讶的发现自家儿子在下雨天竟然乖得很,晚上也不哭不闹,睡觉可踏实了,打雷都不能把他惊醒。

    这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但是不管咋说,终于能让他和王素素睡个好觉了,这就非常不错了。

    听着雷雨声,一家三口舒舒服服的睡了一晚上。

    清晨雨停,农庄外蛙声不断。

    推开窗子,雨后的早晨,空气清凉,竹树如新。

    山上的微风轻抚而来,吹起莲池中的一片片荷叶,荷叶随风摇曳,叶片上的水珠便颗颗跃入水中,激起一阵清脆悦耳的“叮冬”声。

    陈凌难得睡了个踏实觉,心情大好。

    趁儿子还没睡醒,和王素素一块把儿子泡好的尿布搓洗出来,

    随后又去鸡舍、鸭圈的几个地方清扫积水。

    做完这些,就给鹞子换药。

    鹞子身上的伤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恢复了。

    只剩下翅膀上的伤还需要再换一次药。

    这个位置比较关键,如果恢复不好的话,对鹞子以后的飞行能力影响很大。

    陈凌给它用的药,还是老丈人家传的金创药,不过是用洞天的草药配置的,属于药效强加版。

    所以伤势好起来很快。

    “二秃子醒醒,出来上药了。”

    走到屋檐下,陈凌敲了敲放在水缸上的竹篓,他这一敲,竹篓里边立马就钻出来一颗鸟头,警惕的向四周张望。

    待看到是他之后,才放松警惕,任由陈凌把它抓出来,放到屋檐下悬挂的鹰杠子上。

    鹞子现在是白天站在陈凌给它准备的鹰杠子上休息,晚上就钻到竹篓里,在垫的布条和旧棉絮上缩成一团。

    山里晚上比较冷,在竹篓里边暖和得很。

    总之,这有了智慧,就是比普通的玩意儿懂得享受。

    每天还有灵水喂着,现在受伤了,食物也不用它自己发愁。

    这几日过去,它不仅长大了两圈,而且还比之前漂亮了不少。

    灰褐色的羽毛,腹部是栗色麻点,粗壮有力的黄色大爪子静静的站在鹰杠子上,脚趾极其锋锐。

    最突出的要属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活泼灵动,极具人性化。

    在陈凌跟前它完全放松戒备,享受着大手的抚摸,很是亲昵乖巧。

    现在的鹞子体型勐涨了一截,都能堪比一些小型的鹰和凋了,但是模样吧,还是鹞子的模样,比鹰和凋更加瘦长俊俏,看上去非常漂亮。

    陈凌对此非常满意:“行啊,二秃子,毛长齐了以后,还变得怪好看的。”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二秃子自从去年被陈凌救下来之后,身上就有些奇妙的变化,比如它的夜视能力,就比普通的鹰隼要强得远。

    普通鹰隼的视力白天很强,飞在高空中也能看清楚地面上的东西,但到了晚上,夜视能力极其弱,跟睁眼瞎没啥区别。

    二秃子已经摆脱了这个弱点。

    “来,快张开翅膀,让我看看你的伤好到啥程度了?”

    陈凌嘴上这么一说,它就真的听懂了,轻轻的鸣叫一声,便将翅膀小心翼翼的舒展开,眼神柔和乖巧,任由陈凌观察它翅膀上的伤势。

    “行啊,恢复得不错,再养上两三天就能飞了。”

    陈凌观察了一番,便伸手摸摸它的弯钩一样的喙,二秃子就舒坦的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他的抚摸。

    “黑娃,带着你的小兄弟去外边打两只老鼠回来。”

    转身吩咐了黑娃一声,黑娃就屁颠屁颠的带着小黄狗跑出农庄,不一会儿两个家伙就分别叼着一只老鼠跑回来,带到他跟前。

    果林内外老鼠洞不少,有山老鼠,也有地老鼠,这种小东西在哪儿都不缺。

    跟着黑娃、小金,小黄狗别的本事没学到,逮老鼠的本事却是青出于蓝。

    别看它性格和黑娃一样调皮捣蛋,没个定性,狩猎的本事也并不出挑,但骨子里的猎性却并不弱,有主动去捕猎的欲望,见了老鼠就想去抓,看到陌生的野东西闯入也知道驱赶。

    这是虎头黄与生俱来的,深埋于骨子里的猎性。

    可惜,它性子浮躁,太爱玩闹,也就只适合逮逮老鼠、兔子这样的小猎物了。

    耐不住性子的狗,是没办法带进山里的。

    老鼠抓回来,陈凌就把二秃子抓下来,放到老鼠跟前让它吃。

    二秃子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食。

    就用爪子踩住老鼠,张口撕扯起来。

    它的警觉性向来很高。

    在吃东西的时候也这样,往往逮到猎物后,按在爪子下面用嘴衔食,衔两下,就抬头四顾,向四周看看,观察一下情况。

    如果没有异常,就再次低头进食。

    爪子按着猎物,吃一次,就会抬一次脑袋观察四周情况。

    时间久了这都已经形成习惯了。

    陈凌兴致勃勃的看着鹞子进食,等它把两只老鼠全部吃下肚,就把它吃剩下的清理掉,自己去后面的厨房做早饭。

    早饭很快做好,小米粥,炸的馒头片,配上咸菜、酸萝卜,简单是简单,但是小两口吃的非常香甜。

    饭后,太阳慢慢也出来了,雨后初晴,农庄与果林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看到儿子安静的在王素素怀里吃奶,不哭也不闹,陈凌逗了他两下,就拿起渔网,从莲池、水渠,再到山脚的河沟,去清除落叶,顺便检查一下各类鱼的长势。

    普通的鱼他目前是不怎么关心的。

    主要还是细鳞娃,以及胭脂鱼、斗鱼之类的观赏鱼。

    等忙活完之后,陈凌先去看细鳞娃。

    细鳞娃在外界的水渠中有养,洞天的水渠也有养。

    这种鱼生而性急,喜欢在山涧清澈湍急的溪流中生存,遇激流而勇进,非常喜欢逆流而行。

    所有的这些特点,造就了它独有的肉质,紧实美味,鲜美异常。

    农的庄水渠中,这一小段里养的细鳞娃经过几个月过去后,变化不小。

    不止是长大了很多,体型变得更加修长,身姿曲线更加完美。

    陈凌捞出来两条,抓到手里后,它们扑腾扑腾挣扎不休,那力道真是不小。

    “看着挺瘦的没啥肉,抓到手里肥实得很嘛。”

    感受到手上细鳞娃的肉感,陈凌开心的笑了,不错,没白养。

    于是把桶提来,又捞了几条放进桶里,准备晌午就尝尝味道。

    随后就把鸡鸭鹅放出来,自己也跟着去到山上,进入洞天去观察那些单独培养的观赏鱼。

    这些鱼当初在往农庄放的时候,陈凌刚开始是想在莲池内养的,后来觉得莲花没长起来,光秃秃的也不好看,就先不往里边放。

    就把它们全都挪移到了洞天之中,专门为它们开辟了一个新池塘。

    不过在鱼放进来后,他总共也就来看过一两次而已。

    现在走过来一看,胭脂鱼的变化倒是不怎么明显。

    繁殖的挺快速的,胭脂鱼的鱼苗一群一群的,带着黑色、浅红色的横纹,大鱼就很漂亮了,除了肚皮是浅色之外,全是浓烈的胭脂红色,游动起来,像是火焰在飘,极为美观漂亮。

    “这胭脂鱼也都能吃了啊。”

    陈凌咂咂嘴,看着自己养的这些鱼越来越大,越来越肥实,还是颇有成就感的。

    养殖的乐趣,无非就是这样。

    看着自己养的东西一天天长大,斤量一天天上涨,到了收获的时候,再卖出一个好的价钱。

    心里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随后他又拨动着池塘里茂盛的荷叶去找其它鱼。

    与胭脂鱼相比,这些鱼个头小,人走近,它们就游走了,有荷叶遮挡,要是藏在水里的水草和石头旁,非常不容易看见。

    结果这一找,别的鱼倒是没啥,斗鱼是真把他给吓了一跳。

    没别的,这鱼太能生了。

    仔细水渠底部一瞧,好家伙,趴了密密麻麻的一层,跟一大群蝌蚪似的,不过比蝌蚪小得多。

    他这一扒开荷叶,里面的鱼苗就乱哄哄的到处游窜,从上往下看都成了一个旋涡,彷佛海中的鱼群一样壮观。

    “好家伙,这么多鱼苗,要不往外边放一放吧。”

    正滴咕着,他突然神色一怔,发现一个现象,这些大鱼好像变得漂亮了,颜色更加鲜艳,尾巴变得越发长,越发流畅舒展,游动起来也越发漂亮。

    风雷镇以南就有很多这样的叉尾斗鱼,那里的人把它们称之为“花手绢”,说的就是它们的颜色和长而蓬松鱼鳍和鱼尾在水里像是花手绢一样好看。

    现在陈凌更加认可这个称呼了。

    “有的确实是变漂亮了,可有的咋还变丑了?”

    又仔细观察一阵,陈凌突然皱起眉头。

    说丑也不是丑,就是尾巴不分散了,变得不像是斗鱼了,但身上的颜色还是挺好看的。

    仔细想了想,然后陈凌就把变漂亮的,和变丑的,全部挑选出来,分别放入茅屋外面的两道水渠中。

    “倒要看看你们接下来会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嗯,将这些有明显特点变化的鱼单独挑出来养,每次出现变化,就选一次种……”

    “咦?”

    “以前老祖宗们培养金鱼不就是这么搞的吗?”

    “这么说路子对了,还是很有搞头的嘛。”

    陈凌思考一番,又把变漂亮的斗鱼捞了些出来,回到农庄后,把它们放进了另一道水渠中,这边距离他倒灵水的地方更近,把斗鱼养在这里,适合进行一些日常观察。

    现在有两条溪流四个水渠,两个环绕农庄,两个注入莲池。

    放鱼的就是注入莲池的这两个水渠,被陈凌用网眼隔挡住了,一边是细鳞娃,一边是斗鱼。

    “行嘞,忙活完,回去杀鱼了。”

    拍拍手,陈凌提上装细鳞娃的桶就往后边走。

    越往后走他就发现农庄后边可是热闹的很。

    “六妮儿,猪娃,你们带着人排好队,咱们现在就开始算钱了啊。”

    陈凌穿堂而过,走到农庄后边,就发现小姨子正翘着腿坐在一个竹椅上,挥着手里小本本大声吆喝。

    吆喝完,向站在身旁的喜子道:“来,喜子,你帮我记着,谁领了钱,你就在名字上打勾。”

    喜子是个老实的姑娘,听到她的吩咐,就轻轻地点头应下。

    王真真满意的点点头,掏出一把钱,有模有样的点了几张:“六妮儿,你抓了三斤七两蝎子,知了壳三两,这是五十八块钱,你拿好。”

    “鼻涕娃,你不到三斤,姐姐,姐夫都说给你算三斤,来领钱。”

    “小森、猪娃……”

    叫到哪个小娃子,那个小娃子就乐颠颠的跑上前,喜滋滋的把钱拿到手里,数个不停。

    好家伙,这场景把陈凌都看呆了,手里提的桶都差点给掉地上。

    愣了半晌,才走过去,“真真,你们这是干啥呢?”

    王真真仰起头,坦然说道:“我们在发钱啊,卖蝎子的钱,姐姐说要给他们发来着,我看她还要看着睿睿,就帮她发了。”

    “这,你们咋跑这儿发钱来了?”

    “姐夫你可真笨,发钱怎么能在外面发,让人看到咋办?”

    王真真很是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让别人知道我们捉了蝎子卖了好多好多钱,肯定就都来抢着捉了,到时候我们就捉不到了。”

    “就是就是,叔爷爷,咱们去年的蝎子卖了二十块钱,他们知道以后就都抢着去捉,俺达达说,他们为了抢蝎子,还在山上打架哩。”

    “俺也听说了,富贵叔这蝎子是在你家果林抓的,让别人知道这里蝎子多,肯定都得跑过来捉,能把你烦死。”

    小娃娃们七嘴八舌的这么一讲,陈凌竟然觉得有点道理。

    “行吧,那这样,分到钱后,都把钱拿好,赶紧回去交给你们家长。”

    “这些钱可不是小钱,你们婶婶说给你们发,肯定是让你们小姑姑去给送到家里的。”

    陈凌说着瞪了小姨子一眼,以王素素的脾气,肯定不会直接发给小娃子们,肯定是这小丫头自作主张。

    看到王真真心虚的冲他吐舌头做鬼脸,他摇摇头,“现在钱发到你们手里了,就都好好拿着,不能给弄丢了,今天先别玩了,把钱放到家里再出来玩。”

    看到陈凌脸色认真严肃,他们一个个乖乖点头,说知道了。

    等王真真带着小娃子们散去,陈凌就在厨房外面收拾鱼。

    前天去赶集卖药材和鸡鸭蛋,由于不想在县城的中药材铺子把石斛卖掉,所以反倒是卖蝎子钱成了大头。

    虽说其中将近一半是小娃娃们抓的蝎子卖掉的钱,但陈凌自家抓的也不算少,所以加上鸡蛋鸭蛋、钩藤,这趟也卖掉了一千多将近两千块钱。

    而就这外面的蝎子还是层出不穷,只要含有灵水的水流在此流动,它们就会在此繁衍不息,说不定时间久了还会出现变异,种群越发壮大起来。

    就是下了场雨后,现在比较难找,得连续放晴两天去找才会再次多起来。

    不过下一场雨可不是什么坏事。

    这场雨后,也冲澹了家人对“驱蚊草”的注意,前两天蚊虫泛滥的事,就好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

    细鳞娃杀完,鱼肉粉红,肉色肌理润泽,肉质细嫩软弹。

    陈凌也没用啥花里胡哨的做法,就是单纯的熬了锅清澹的鱼汤,这样做出来喝鱼汤吃鱼肉,最大程度的保留了鱼肉本身的味道。

    这锅鲜美可口的鱼汤,不仅王素素赞不绝口,连老丈人和丈母娘都直说大半辈子白活了,就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鱼。

    或许二老说的有些夸张,但用陈凌养刁了的嘴去尝,也觉得惊艳,这就是真的好吃,骗不了人的。

    他们还有空闲评价。

    王真真话都顾不上说,鱼汤就已经呼噜呼噜连干两大碗了。

    品尝着细鳞娃的美味,全家人吃得十分舒坦。

    饭后,安静了一天半的睿睿又哭闹了起来。

    陈凌小两口都已经有条件反射了,听到哭声,就打起精神来,又是一通忙碌。

    “小姑姑,小姑姑,快出来,水库有好几个那么老大的大老鳖,老大老大了,快跟俺们去看。”

    小两口正围着儿子忙碌,一群小娃娃再次跑过来找王真真。

    只是他们嘴里喊的话,一下子吸引了陈凌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