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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九十四章 亿万富翁收养女儿
    王正发笑道:“不过,你还是得早点成为银印啊,这才是最主要的。银印才是真正的登堂入室。铜印级别的只是入门,一听上去信服力就不高啊。”

    “唉,我尽量想想办法吧。”

    周逸总感觉这些人飘了,对待自己的期待越来越高。

    搞得铜印彻底烂大街了一样……

    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有好些人一辈子都卡在铜印呢!

    ……

    中饭时间,大多数的店铺都还没有开张,而西所食堂又实在太难吃。

    习惯性地来到了老孙黄焖鸡前溜达了一圈,连店铺都关门了,顿时有点儿意兴阑珊。

    一些原本的食客正在店门口侃大山。

    “老孙一家人发达了,攀上了城里的徐晓东,亿万富翁呢!说是要收京子为干女儿来着,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反正他们一家人都发达了!以后再也不愁吃穿。”

    周逸竖起了耳朵,微微皱眉。

    京子虽然可爱,但也只是个过了年才五岁的小镇姑娘,又没有什么特殊的天赋,突然被什么亿万富翁看上收为女儿,这是咋回事?

    这些村民一个个都议论的飞起,八卦之火熊熊燃烧。

    “徐晓东没有儿女?要找个不是亲生的当女儿,会不会是那种……变态啊。”

    “好像真的没有儿女,徐晓东有钱,但是身体有点问题,不能生!”

    某个处境远好于自己的人,居然不能生育,大伙都热火朝天的讨论着,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奇妙快感。

    “那为什么要找孙京京。又不同个姓,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啊。”

    又有一消息灵通之人,看了看四周,低声道:“据说孙京京和徐晓东是同个血型的,一个非常罕见的血型!什么P型血,说不定有着亲属关系呢。”

    “这也就难怪了啊,如果是远房亲戚的话。”

    “咋就这么好运呢?”

    “亿万富翁啊,哪怕一根腿毛,也能让老孙一家人发达了。”

    “难怪店都不开了……原来是发达了啊。”

    大伙感叹着命运的喜怒无常,为什么自己没有那种鳏寡孤独的亿万富翁远房亲戚呢?

    周逸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总觉得“徐晓东”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来着……又有点想不起来到底哪里听说过。

    皱着眉头,仔细地回忆了一番。

    脑海中猛地有一道闪电划过。

    有了!

    是在别人的记忆气泡中,了解到了这个名字。

    这不就是,傅林涛记忆中的那一位“徐哥”吗?

    也就是——让他们吃玻璃渣子的那个黑社会老大。

    “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

    虽然周逸没有权利管别人家的家事,但和黑社会牵扯上关系,总觉得怪怪的。

    那些人,还真不是好人。

    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微妙感。

    “算了,反正闲着也没事干,得去看看。”

    如果他和京子完全不认识,那也就听个故事,幸灾乐祸一番。

    但现在,既然和京子小朋友牵扯上了关系,再怎么说,还是得去看看。

    ……

    镇子不大,随便走走就出头了。

    在东边有一个六层楼高的饭店,算是方圆10公里内最为豪华的饭店了。

    过年时节,许多人在这里吃饭,一排的豪车停在广场上,难得排场了一番。

    镇子里这么多出去混的打工人,总归有几个混的不错,买得起豪车。

    孙京京一家人便在广场边缘,盼望着什么。

    京子被爸妈嘱咐了一整个假期,真的来到了这一天,有点儿慌张,一张小脸怯生生的。

    今天,她要认一个贵人为干爸!

    要是不成功,她就没办法去城里了。

    “干爸”这个名词,她哪怕排练了无数遍,一张小脸还是怯生生的。

    在父母带领下,孙京京走进一辆大巴车当中。

    里边摆放着各式各样的专业设备,有两位带着口罩的医生,对着她细细的手臂抽了好几管子的血。

    光是这些设备,就值不少钱了。

    孙京京硬是一声都没有吭,只是小脸微微皱了一下,显得很乖巧。

    真的很乖巧。

    她的爷爷孙兴民坐在停车场的一个泥墩子上,手里夹着一根香烟,慢慢抽着,隔着玻璃窗户,看自己的孙女被医生抽血。

    一点香烟的火星,忽明忽暗。

    冬天的中午,气温还是挺冷的,微风吹过,全省上下的毛孔都禁闭着。

    每个人都有些紧张,又隐隐期待着什么。

    孙兴民忽然有点反应过来了,紧紧地裹了身上的棉大衣。

    脑海中泛出了一点记忆:这个徐晓东,不就是城里臭名昭著的那个!

    店铺里的人流量那么大,他曾经从某位客人嘴里听到过:徐晓东是做土方生意的,和挖金子一样的暴利行业,从山上、河里挖沙子就能赚钱了。

    只能说没点关系,玩砂石料生意很难,一些小道消息甚至说,徐晓东手里闹出过人命!

    除此之外,徐晓东还经营着娱乐城、大饭店,还有好几所私人学校。

    “是个惹不起的人物啊。”

    这样一想,孙兴民又反倒有点不知所措了。

    他本身就只是个老实人,在乡下待了一辈子,赚不到大钱,生活也过得去。

    儿子跟着这种背景深厚的大人物,孙女变成了别人的干女儿,给他带来一种本能的不踏实。

    城里人玩的花样之多,是乡下人难以想象的。

    他只能抱着一种侥幸心理,期待自己的胡思乱想全都是错的……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马路尽头来了好几辆辆豪车。

    这些车子停在广场上,当中的一个,被周围人如众星捧月一般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得体的公文包,简单的平头,脚穿鳄鱼皮鞋,还披了一件黑色大衣,神色之间带着一股子飞扬的姿态。

    国字脸,唯独眼睛有点儿细长。

    “还真是他啊……应该没认错。”

    周逸躲在一辆汽车后边,眯了眯眼睛,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傅林涛记忆当中的那位——徐哥!

    每天都能赚一百万的人,跑到乡下来收女儿?京子应该还没有可爱到那种程度吧?

    搞什么名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