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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洲城 第128章:稳妥极了
    小青瞬间瞪圆了眼睛!

    “我怎么不知道朱医师的能力这么厉害?”

    听起来简直是神仙手段。

    郑医师也瞪圆了眼睛:“能将人的身体状态变成三个月之前的……以上我说的能力岂不是应有的?这么强大的灵术,他都用来干啥了?”

    小青:……

    他突然有点惭愧,心虚道:“朱医师他……您也知道,他以前没正经学过,我跟着师傅走街串巷的时候,大多数都是卖符水和膏药的。”

    “所以……倘若有人想要治病,若是三个月之内的新病,他就接,三个月之前的,就不接。”

    比如时阅川的病,因为已经延续了好久,所以他骗钱的时候就没想接,不过是想占些便宜罢了。

    郑医师痛心疾首——这不是抱着金饭碗要饭吗?

    苍天何其不公!

    怎么把这么好的灵术给了这样的人呢?

    虽不知使用起来有没有什么限制,可再有限制,只要能用就是大好处啊!

    酸。

    好酸啊!

    ……

    小青作为一个头脑简单且没什么文化的小童,此刻是不能理解这种酸溜溜的情绪的,此刻反而纳闷:

    “郑医师,我师傅以前常骂我不聪明,你不是跟阿麓姐姐商量要出书吗?为什么还要收我做徒弟?”

    郑医师翻了个白眼:“你懂什么?”

    “我都要出书了,倘若书出的好,天下医者都要称我一生半师,那干嘛还要挑剔徒弟的天分?是个老实本分孩子就行,你好歹有做徒弟的经验,我这不是图个省事嘛。”

    转而又眉头紧皱:“我记得路上聊天,那个朱医师不是都扔下你了吗?你怎么还叫他师傅?哪有签卖身契的徒弟?”

    小青的表情突然呆滞了。

    “那个……我的卖身契,他没给我。”

    唉,搞忘了。

    郑医师:……

    ……

    收徒事业很不顺畅,好在小青干活还是麻利的,这会儿在郑医师的床前给他铺了纸笔,这信心满满的小老头儿,正郑重的开始起稿子呢。

    第一个故事,啊不,引言, 就从这赤霞州为了裹小脚,不惜折断自己脚掌的千金小姐说起吧……

    嗯, 要写实。

    虽然他没有见过崔小姐的伤口, 可行医之人, 这种伤处往常也不是没见过,必然是可怖又痛苦的……

    他洋洋洒洒, 着重描绘了其中痛苦,这才又重新下笔:

    “老朽以年迈之身,仍不得见翠小姐伤处, 可见缠足之风,当先裹住的却是脑子,后世之人当引以为戒。”

    “谨在此,以余经验作药方一份,倘各处神医另有高见, 但请不吝赐教……”

    ……

    白麓过去瞅了瞅, 心痛的发现自己是个半文盲, 有些繁体字就是对不上号, 只能痛苦的也跟着看了起来……

    唉!

    别的都能含糊,不识字是不能忍的!

    因此, 等到时阅川回来,惊讶的发现——

    “话本写的竟这样精彩吗?”

    阿麓都看得紧皱眉头,也不知情节是怎样的揪人心脾。

    看到他回来, 白麓赶紧丢开书:“快快快, 没有标点符号还是竖排版,我要疯了……时阅川, 你读给我听吧!”

    不仅没有标点符号, 甚至还不空格, 一长段话之后才舍得换下一段……本来认字就很磕绊, 白麓瞬间感受到了文盲读书的痛苦!

    那真是半点乐趣也没有!

    怪不得古代人看个话本都要那么长时间,哪像她,当初一目十行……

    这也不全是水的原因。

    时阅川:……

    这一刻, 他心态有些复杂。

    至于这复杂的来源,也不知是因为阿麓不识字,还是因为阿麓看话本都费力……

    由此可见,她之前还能代写书信一封, 想来已使出九牛二虎之力了。

    不禁又怜又乐。

    ……

    差生上课总没有那么快就能集中精力的。

    此刻话本扔给时阅川, 白麓生无可恋的趴在桌上, 顾左右而言他:

    “你们出去干嘛了?”

    时阅川不紧不慢的翻开话本,在心中默默将故事通读一遍,说不出的悠闲。

    他一边缓缓翻着页,一边分心回答:

    “入莲苑文会,总要拿上一副请柬——好在此次审核并不严格,大约是想多拉些人,因此我只做了一篇文章,便得了两处坐席。”

    他说的轻描淡写,白麓也觉得理所应当:“那是!你曾经是探花呢。”

    时阅川便微微一笑:“多谢阿麓信任。”

    不过……

    “你好有效率!”白麓夸人是从不吝啬的!

    时阅川也微微颔首:“确实如此。”

    “所以,明日文会,阿麓你还要保持不识字的状态吗?”

    白麓:……

    对不起,她给九年义务教育丢人了。

    “你先读一遍吧……你读完了,我再对号入座。”

    练字是来不及了,先跟这些繁体字做个初步社交, 混个脸熟吧。

    ……

    就在这时,隔壁突然传来一阵哭声!

    白麓和时阅川面面相觑。

    因为隔壁并不是崔家兄妹,而是小书生程溪云啊!他不是一大早逛街去了吗?

    走的时候昂首挺胸,脚步沉稳,相当的矫健呢!白麓甚至还暗暗赞他一句——疼必然是疼的,毕竟小书生为了表示决心,昨日七进七出,逛到宵禁才瘸着腿回来,今日一大早又出了门……

    他既然能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想必还是有两分坚韧心态的。

    可如今怎么这么快又回来了?

    众人出门一看——豁!

    这矫健的小书生此刻扒着栏杆坐倒在地上,呜呜咽咽格外可怜:

    “郑医师,我的脚呜呜呜……脚坏了……”

    他们读书人想要博取一个前程,不仅脸面不能有损,肢体也同样如此啊!

    可只不过穿小鞋连续走了两天,如今……如今脚底竟连地面都沾不得了!不仅如此,此刻哪怕他坐倒在走廊上,整只脚仍旧热胀火辣,脚趾头还有钻心的疼痛……

    恰逢另一处崔小姐的房门打开,那不知从哪里请来的医师正神情严肃——

    “……初时不觉有什么大事,可如今皮肉嵌甲,碎骨狰狞——这双脚,怕是好不了了!”

    “唯今之计,想要散除高热,还得使出我的独门绝技——砍手砍脚术!”

    “小姐放心!我砍下的腿脚,没有八只也有十只了,其中有三成病人都活的好好的!”

    “稳妥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