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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二百五十九章 老店新探
    晚风习习,魔都夜空都躲起来,举目一望,除了霓虹就是楼体,人坐在车里,就像身处一个移动的温暖的家。

    这种感觉令人倍感舒适,可能可以解释为什么国人喜欢车子有大天窗。

    白玫坐在副驾,如今这里是她的专属车位,她很小女人地一坐便知,这个位置没有给人动过。

    这里是她的领地,旁边是她的男人。白玫舒服地放倒了一些座椅,倾靠着,可以用余光看着林妙开车。

    她不喜欢盯着他,或者说是刻意为之,这样可以让自己女王一点,否则,就显得恋爱脑。

    女人切记,不要恋爱脑。用白玫的战语来说,就是【越渴望越要冷静】。

    吃点啥呢?他们二位没有一般小情侣的那种纠葛,比如,一个问,吃啥呢?

    一个答,随便。然后就是各种不随便的否决。人们都喜欢审视别人的大众化生活,而让自己的生活过得些微的与众不同一些。

    只有与众不同,方能有被治愈到的感受,物以稀为贵。林妙也不问白玫想吃点啥,而是直接开车将白玫带到距离目的地钰丰商都不远的一处地方,不远到,将车直接停在钰丰商都的地下,走过去即可。

    路上,林妙还不忘给白玫渲染一些气氛,让氛围感拉满。这是文艺男的优势,擅于讲故事。

    而且各种细节,很致命。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文艺男和渣男有点雷同,容易混淆。

    话句话说,在渣男这个词还没有流行起来之前,可能,文艺男青年才是渣男的代名词,或者说是它的鼻祖。

    与之对应的,是木讷的理工男。这也就是为什么如今科技越来越发达,而文艺越来越没落的深层原因,原来,竟然来自于理工男的发愤图强,来自于报复。

    【让你们踏马的当年抢劳资的女朋友。】路上,林妙一边开着玩笑,一边给白玫预热这家餐厅的差异化。

    原来,这家店,是这附近很有名的一家老店,老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在林妙小的时候,这家店就存在了,那个时候林妙大约只有七八岁,特别喜欢走舅舅家,为什么,只要来舅舅家,就有可能会到这家餐厅里头吃饭,或者点个菜当加菜。

    当然,那个时候,还没有钰丰商都这个建筑,这附近都是平房,是巷弄,老房子。

    这家店就是这些老街坊的网红一般的存在。后来,因为城市的变迁,附近的老街坊都已经七零八落,建筑也改头换面,平地起惊雷,但这家店依然在,搬来搬去,屹立不倒。

    就是因为口味,也是因为老板的情怀。从这一点上说,这是很稀缺的,尤其对国人来说,能够专心从事一事,安于一隅,似乎很不那啥。

    如今的当下,多浮躁啊,浮躁才是国情。反倒是正是如此,才令林妙念念不忘,带着白玫前来,愿意将这个陪伴他童年的宝藏介绍给她。

    进了店门,林妙很自然地跟门口的少老板打个招呼,这种感觉就跟发小相见似的,顿时就加分不少。

    别说在魔都这么个大城市,就是在任何一个城市,发小这种人情味的东西越来越罕有。

    “这店是他爸开的,如今他算是接班了,别看他现在只是个店老板,但人家留过学的,学的是音乐,伯克利应该听说过吧,对,他就是那里毕业的,只是因为形象过于普通,学的又是流行乐,没有红起来。”林妙给白玫如数家珍地说,

    “我们小时候一起玩呢,我来这里吃饭,他在旁边桌子上做作业。”

    “哟,今天怎么带人来了?”少老板送上两瓶汽水,打量了一下白玫。

    “她有没有带过别的女孩子来吃过饭?”白玫兴致勃勃地打听。这么直接的吗?

    这下把两个男人都吓得有些僵硬。少老板说:“他?怎么可能,要么你看上他!他可是一个宅男,稀有动物,难得一见那种。”白玫被这人的话逗得笑到颤抖。

    林妙递了一个眼色给他,让他滚蛋。不用问了,这美女是林妙的女朋友,少老板很懂事地又道:“美女,今天我送个菜给你们。”

    “呀,这么好?无功不受禄啊!”白玫道谢,客气一番。

    “我跟他是发小,一起光屁股长大的,我都俩娃了,你们结婚的时候别忘了发个喜帖给我,我封大红包。”说完,少老板帮白玫点菜,推荐道:“我们家分量大,你们俩看这身材就知道一个主菜就够了,你再点这三个小菜,正好四菜搭个汤,完美。”

    “谢谢,那就按老板说的来。”白玫说,

    “等会你也过来吃点,听你讲讲他小时候的不堪往事。”

    “我后厨还有事呢,下次,下次吧。”少老板赶紧借口溜了,刚才林妙就已经让他滚蛋了,此地不宜久留。

    不过,这个女孩子倒是很飒,很讨人喜欢。林妙有福气啊!好饭不怕晚,原来还有这么一说,可以适用在晚婚。

    当然,能不能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要看林妙的造化才是。少老板跑到后厨亲自督阵去了,这么重要的客人,可不能砸了招牌。

    “他们是湖南菜,是新魔都人,不过算上去也有两代了,他们家可有钱了,真是一铺旺三代。”林妙在等菜的工夫,继续和白玫聊着天。

    “是的呢,能够感觉到他们做生意的基因已经深深地刻在了血液里,很会做。”白玫说,

    “做生意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更不简单,凡是做到传代的,那更是不容小觑。”

    “朱敬轩也是传代,你为什么不待见他呢?”林妙笑问。

    “他那不一样,他家的生意做到那么大了,就等于是跟他没有关系了,是个会喘气的都能继任。”白玫说。

    “哈哈,话也不能这么说吧,朱敬轩还是蛮努力的,他现在的自媒体这块和他的行业自救计划联动起来了,有点效果了,如果做得顺利的话,估计能够出圈。”林妙趁机帮朱敬轩讲点好话,毕竟,他现在是热热的男朋友,也是自己的大金主,白玫就是他的

    “娘家人”。这关系,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