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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章 蛊?
    午夜,魔雾山。

    震耳欲聋的枪声骤然止歇,丛林里除了树木和甲虫被火烧得噼啪作响,其他声音居然一瞬间全都消失了。

    所有人都怔愣愣的仰起头,望着这道神兵天降般的魁伟身影,被惊得瞠目结舌。

    杜蔚国的救场太及时了,出场方式也足够震撼,尤其是老雷和狗剩,更是惊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们刚刚根本就没看清杜蔚国是如何从哪来的,如何来的,仿佛真的像神仙一样,凭空出现!

    要知道,他们以前共事过很久,还不止一次并肩战斗过。

    虽然当时杜蔚国的战力就无比彪悍,冠绝三军,但是绝对没夸张到这个地步。

    这特么都已经不是人类的范畴了!

    “妈惹法克!你们都特么傻愣着干啥?看戏吗?还不赶紧滚!”

    杜蔚国咆哮如雷,瞬间惊醒了发呆的所有人。

    “头!”

    狗剩声嘶力竭的喊了声,眼泪不争气的涌了出来,瞬间把满脸的血污冲出两条沟壑。

    “头!咱们一起走!”

    老雷的眼圈血红,因为过于激动,他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了。

    “boss!我们要是走了,剩你自己怎么办?”

    吉布森也很激动,声音发颤,杜蔚国的救场方式太炫了深深的震撼了他。

    尼姆虽然一个字都没说,但他的眼神变了,里边多了一层深刻的认同和归属。

    他的经历丰富,始终行走在阴暗中,见遍了这世间的龌龊与背叛,但是冒死救援手下,并亲自断后的老板。

    这种事,他只听过,没见过。

    那些道貌岸然的领导们,从来都是冲锋在后,撤退在前,他们最常见的口头禅是什么?

    给我上,给我冲,给我顶住!呵~

    更何况杜蔚国还是当今世界明里暗里的第一人,地位已经高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夸张地步,依旧愿意以身犯险,就更显得难能可贵了。

    “我特么不用你们管,赶紧滚!”

    杜蔚国夜枭般的落在地上,扫了一眼众人的惨象,不禁眉头紧皱,脸黑如铁。

    不过他虽然嘴里骂骂咧咧的,语气倒是不自觉的软了下来。

    “丫的,一个个搞成这幅死样子,就没个省心的!我自有办法脱身,趁着火还没灭,你们赶紧滚蛋。”

    嘴里骂着,他手头的动作也没耽误,飞快的又扔出几枚燃烧弹,精准补上了几处即将熄灭的火圈漏洞,死死的挡住了虫潮。

    随即,他把一个背包扔给尼姆:

    “沿路做标记了吗?你们能自己下山吗?”

    “做了!可以!”

    尼姆接过背包,言简意赅的回道,同时麻利的翻开背包瞄了一眼,顿时脸色大变。

    “老板!你把燃烧弹都留给我们了,你自己怎么办?”

    他的语气焦急,是发自内心的,而且还自然而然的改变了称呼,以前都叫卫斯理先生的。

    “我身上还有几颗,而且我的速度快,它们追不上,行了,别废话了,快走吧!”

    “好!老板保重。”尼姆用力的咬了咬唇,郑重其事的点点头,随即扯着脖子吼道。

    “我们走!都别愣着了,只会耽误老板的时间!”

    一边喊,他还拉走了泪流满面的狗剩,用力推了目眦欲裂的老雷一把,伸手扶住摇摇欲坠的吉布森。

    关键时刻,尼姆卓越的决断力,以及团队领导力凸显出得一览无余。

    即便大家都是来自各个领域的精英,不过依旧能分出三六九等。

    不得不承认,无论是战斗力,见识,还是情报分析能力,综合知识储备,老雷他们都比出身中情局出身的尼姆差个档次,甚至都比不上吉布森。

    没办法,这是信息差和现实条件导致的。

    现在的华夏才刚刚建国,又处于困难时期,国际影响力很低,离了境,基本上两眼一抹黑。

    片刻之后,目送所有人都安全脱离了虫潮的包围,那些甲虫也没继续追他们。

    杜蔚国这才松了口气,蹲下身子,从地上拈起一具还算完整的甲虫尸体,放在手上仔细的端详着。

    “丫的,这虫子~”他的眉头皱得紧紧的,目光凛冽,吞吐如剑。

    黑色的甲虫,乍一看像蜣螂,也就是屎壳郎。

    体型圆滚滚的,脖颈短小,背甲上还有几条不太明显的绿线,大小跟硬币相仿。

    这虫子的外壳很硬,头上顶着一小撮黑毛,两只墨绿色的复眼,嘴里上下各自外翻着一对巨大的,中空的鳌钳。

    这玩意跟骷髅岛神庙里的见过尸蟞看起来有些相似,实际上却完全不同。

    这玩意不光牙尖嘴利,它的肚子里还有“货”,满满的全是密密匝匝的小虫子,体型各异,大的如同粟米粒,小的肉眼不可见,应该都是虫卵。

    单是杜蔚国手里的这只甲虫,肚子里就装了上百枚虫卵。

    不难想象,一旦被这玩意咬中,这些细小的虫卵必然会顺着中空的鳌钳进入猎物体内。

    杜蔚国现在大概知道蒂莫西的腿伤是怎么来的了,应该是被虫卵破体而出时生啃的。

    “丫的,这特么根本就不是虫,这是蛊!”

    杜蔚国把手里的死虫弹进火堆,眼中闪过一丝渗人的厉芒。

    在暹罗甘烹碧府的时候,他曾在蛊师的手上吃过血亏,逼得不得不自己给自己开膛破肚。

    出道以来,杜蔚国受伤无数,甚至重伤濒死的情况都不止一次发生,但是被迫剖腹的经历依旧是他最刻骨铭心的。

    所以,他无论对蛊,还有蛊师,全都深恶痛绝。

    “有蛊,就一定有蛊师,马勒戈壁的!居然敢动老子的人,老子高低也得砍下你的狗头。”

    蛊这玩意,是不可能自然诞生的,,一定要有外界干预才行。

    尤其是这么大规模的虫潮,还表现出了超乎想象的智力,必然有幕后操控指挥者。

    而能干预蛊的形成过程,并且操纵它们的,就是蛊师。

    打狗还得看主人,这话不好听,但话糙理不糙,杜蔚国的嫡系部下们,这次在虫潮的袭击下,吃了血亏。

    吉布森左臂上的伤,应该是已经被蛊虫寄生,甚至是繁殖了,他不得已之下,只好壮士断腕,削掉了好大一片血肉。

    杜蔚国刚刚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就可以断定,吉布森这条胳膊彻底废了,之后就算不用截肢,也不可能恢复如初了。

    换句话说,吉布森从此后基本上就得告别武职,只能干文职了。

    还有狗剩,这家伙混身都是伤,造得跟个血葫芦似的,虽然处置的还算及时,没有被蛊虫寄生繁殖,都是轻伤。

    但是,他的脸花了,狗剩至今还是个黄花大小伙子呢,这就毁了容,以后去哪找好媳妇?

    尼姆和老雷略微强些,不过也都各自带伤,杜蔚国但凡再晚来一会,他们就得团灭。

    除此之外,吉布森带来的3个六处战术行动小队,18名精锐外勤,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能跟着撤走的,只有3名,剩下的全都喂了蛊虫,成了它们繁衍后代的养料。

    帕玛说得没错,这些蛊虫不是一般的凶。

    它们不仅在咬中猎物的瞬间就能寄生后代,外凸的鳌钳上还能分泌一种未知的酸液,连骨头都能消融。

    此刻,火圈外围就倒着几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被无数甲虫淹没,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着。

    这些六处外勤,虽然不算杜蔚国的麾下,但终究是帮他办事,才落了个尸骨无存的凄惨下场。

    于情于理,于公于私,他都得为这些人讨个说法,揪出并弄死幕后黑手。

    此时,火圈有多处火势变暗,虫潮立刻悍不畏死的硬趟着余焰,踩着同伴的尸体,朝杜蔚国漫卷过来。

    杜蔚国当然不会跟这些虫子纠缠,他的心念一动,瞬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卫,卫斯理先生,您回来了?”

    听到动静,帕玛战战兢兢的起身,他的声音抖得很厉害,杜蔚国匪夷所思的速度,吓到他了。

    “帕玛,人已经找到了,你下山吧。”

    杜蔚国夜枭般从天而降,稳稳的落在他的身前,把一个小鹿皮口袋塞进了他的手里。

    口袋里装的是金砂,分量不多,也就半斤左右。

    可别小看了这些金子,天竺目前经济混乱,官方发行的卢比信誉极低,要不是有英镑帮着托底,早都崩盘了。

    即便如此,很多地方都采用最原始的以物易物方式进行交易。

    而全境流通的硬通货,除了美元,英镑,就是黄金了。

    这袋金砂,按天竺当下的黑市价,大概能兑换5000英镑,1万美元左右,足够帕玛生活很久了。

    甚至不沾赌毒的话,以天竺低廉的生活成本,都够他潇洒的过完下半辈子了。

    帕玛的手上一沉,先是微楞,随即立刻意识到这是什么,还飞快估出了具体价值,顿时惶急道:

    “卫斯理先生,这,这太多了!狼帮已经给过~~”

    别看帕玛是个听见特长者,他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日常中,也没有什么施展能力的机会。

    另外,他被狼帮圈养了,就算想找活赚钱,也没人敢用他。

    狼帮那些既贪婪又吝啬的土鳖,根本就没意识到帕玛的真实价值,用到他的时候,就给点钱粮,用不着的时候,连管都不管。

    比如,这次让他带杜蔚国进魔雾山,就给了他几百斤米,十几斤腌肉,还有些许烟丝咖喱啥的。

    狼帮其实很少能用到帕玛,有时候几个月,甚至大半年都用不上。

    所以,帕玛也就勉强混个温饱,或者说饿不死,否则也不至于跟条细狗似的。

    杜蔚国不以为然的打断道:

    “没事,你拿着吧,先把家里安顿一下,吃点好的养养身子,等我处理完事情,会派人接你。”

    顿了顿,他又补了句:“帕玛,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一听这话,帕玛噗通一下子跪了下来。

    “多,多谢卫斯理先生,不,多谢老板赏识,我必定全心竭力的为你工作~”

    帕玛眼盲心亮,一点不笨,知道杜蔚国看上了他的本事,想用他,他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都说良禽择木而栖,帕玛有个有本事的有心气的,当然也想换个好东家。

    杜蔚国的真实身份,他并不清楚,不过看狼帮三孙子一样的谄媚态度,肯定是个不得了的大人物。

    至于本领,帕玛也心里有数了。

    别的不说,光是700多斤的体重,能无声无息的走路,然后爆发的时候,快得跟闪电一样,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大树底下好乘凉,跟着这样的新东家,有权势还有本事,最主要是看重他的本事,帕玛必定能过的比现在舒服。

    杜蔚国伸手把他拉了起来:

    “帕玛,我不喜欢也用不着你下跪表忠心,行了,你赶紧自己下山去吧。”

    “卫斯~呃,老板,你不跟我一起下山吗?”

    “嗯,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杜蔚国的声音很平静,但是其中却隐藏着凛冽的杀机。

    帕玛听出来了,非常识趣的没有追问:“好的,老板,那我下山了,你注意安全。”

    凌晨2点,杜蔚国重新回到了火圈处,此时,火已经灭了,魔雾山的湿气太大了,这里应该永远都不会着火。

    虫潮也退了,只剩下为数不多的蛊虫还在啃噬地上残留的尸体。

    不过杜蔚国刚一出现,这些蛊虫瞬间就沸腾了,它们先是停在原地震了一下,随即就飞快的朝他冲了过来。

    “高频震动,原来这些虫子跟蝙蝠一样,也能靠超声波定位,还能传递信息。”

    杜蔚国蹲在树叉上,眯着眼睛,冷静的观察着这些蛊虫。

    “哗啦啦~”

    只是几分钟过后,丛林深处响起浪潮翻涌的声音,恐怖的虫潮再次席卷而来。

    它们速度很快,跟人类全速奔跑的速度大致相同。

    此时,杜蔚国栖身的那大颗树,已经爬满了蛊虫,眼看就要够到他了,他不得不换了颗树。

    “3分42秒,按照它们的行进速度,这些虫子的老巢应该在2公里左右。”

    “淦你娘的,我特么倒要看看,究竟是何方神圣,躲在这大山里炼蛊害人!”

    杜蔚国眯起了眼睛,里边寒芒吞吐,下一秒,他骤然跃起,朝着虫潮反向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