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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双喜临门
    田兰芳的确已经不是田兰芳本人了。

    从昨天晕倒那一刻起,她就换了芯子。

    她前世的名字叫田兰心,是三甲医院的大夫;毕业于医学院的她,将所有的时间跟精力,一股脑奉献给工作了。

    她是一个工作狂,医院的同事都说,田大夫不是在手术室,就是在做手术的路上;昨天晚上,接连做了五台手术的她,累的她眼睛都睁不开。

    她坚持着做完最后一台手术;刚下手术台,身体一软,直接倒了下去。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成了八十年代的村妇田兰芳了。

    一开始,她懊恼的要命。

    身为学霸的她,医学院读了四年,研究生三年,在医院做主治医生十年,治疗病人无数,怎么偏生就救不了她自己?

    一个打盹的功夫,就一命呜呼了?

    赶了一波穿越潮流,成了一个没有多少文化,被男人闺女嫌弃,动不动就藏在被窝里流眼泪的包子农妇?

    都被男人欺负成这个样子了,连一点还击的想法都没有,反而一门心思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自然,这些记忆,都是她醒过来之后,慢慢接收的。

    那可不行,好死不如赖活着。

    既然她接收了田兰芳这具身体,两个人的年龄姓名都差不多,说明这也是缘分。

    既然如此,那她就在八十年代,好好替原主活一次。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男人不靠谱,大女儿也不是省油的灯。

    可现在看来,这肤白貌美的大闺女,她稀罕的很啊。

    这连渣爹都不放过的小辣椒脾性,简直是太对她的味了。

    她还担心找不到一个掏心窝子的人说话呢,有了唐月在身边,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在八十年代奋斗。

    就是到现在为止,她还没有找到小说中,跟随穿越女主,一同来到穿越年代的金手指。

    这个她倒不关心, 她前世就是大夫,做三甲医院的主治医生十年之久,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就算是没有金手指,依靠身上的本事,她照样能混个风声水起。

    这么一想,心情豁然开朗。

    自然,她可不能让别人知道她是穿越人的身份;就是一个兴奋过度,嘴巴老是瓢,容易说出一些现代词来。

    还有,闺女唐月看她的眼神, 就好像看出什么端倪似的……

    罢了,自己人!这说明闺女聪明!

    她决定,就以田兰芳的身份,代替原主好好生活下去。

    就是,突然间多了两个闺女,就连准女婿都有了,有点太突兀了。

    上一世的她,只顾着工作了,是个连恋爱都没有谈过惨兮兮单身狗。

    还有,生活条件如此简陋,睡炕头,上旱厕,实在是有些忍受不了……

    所以,她心里憋着劲呢,她要赚钱,要到城里买房,住宽敞明亮的楼房去!

    看到唐大山将盖着红章的离婚文书拿到她跟前,她急溜溜按了一下印泥,快速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摁下了手印。

    一抬头,正对上唐月的一双眼睛。

    糟糕!

    田兰芳不由暗暗叫苦。

    一个不小心,又露出破绽来了。

    原主田兰芳是个认识不了几个字的半文盲,虽说能写她自己的名字,那字写的是东倒西歪,跟螃蟹爬的似的。

    而身为研究生的她 ,那可是饱读诗书,更能写一首遒劲有力的庞中华字体。

    这不,就连赵兴华都看上了她在文书上的签名。

    身为老师的赵兴华,为了板书好看,那是刻意练过字的,写的都不如田兰芳的字好看!

    一个半文盲,能做到这些,简直是个奇迹!

    她不由仔细打量起田兰芳来。

    她目光清澈有润泽,整个人身上洋溢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喜悦,光芒四射,哪里有半点离婚妇女的颓废模样?这样的妇女,在当时的农村,简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嫂子,你这字写的真是好看。”

    佩服归佩服,赵兴华压根没有往别的方向上想,发自内心由衷赞叹一句。

    “嘿嘿,弟妹啊,那天来大叔家里来,看到一本你的书,上面有你写的字,我看着是真心好看,我就回去多写了几遍……”

    好在田兰芳是个脑子灵活的,大脑中有这么一段记忆,立马拿出来做了托词,非但不违和不说,还一下子拉近了她同赵兴华的关系。

    赵兴华一脸的高兴,这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捧她呢。

    两个人在说话的功夫,唐有德早已经拿着戳着红章的离婚文书,灰溜溜的窜了。

    此时已经到了午饭时候,村民看热闹看的差不多了,离婚已经成了铁板钉钉的事情,尚冬梅这能闹腾的不在,也没有什么热闹看了,干脆三三两两也离开了。

    趁着赵兴华同田兰芳聊天的功夫,唐月干脆拉着李建宁走到唐大山跟前来。

    “爷爷,这个给您……”

    变戏法一般, 唐月从兜里掏出一袋糖来。

    塑料袋刚刚打开,一股浓郁的奶香味扑面而来,三岁的胖孩子唐泉看见了糖,乐的嘎嘎直笑。

    孙子可是唐大山两口子的心尖尖,看孙子如此高兴,心里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也跟着咧嘴笑起来。

    这糖还真是好吃,又甜又香,比儿媳妇从县城买回来的高粱饴还要好吃几分。

    “爷爷,还得麻烦您个事情,帮我跟建宁开一个结婚文书吧……”

    趁着唐大山高兴,唐月趁热打铁。

    “大叔,差点忘记这茬,家月月跟建宁已经定亲了,我打算过初五就张罗酒席,到时候,还得大叔来家里喝喜酒!”

    田兰芳乐嘴巴都合不拢。

    离婚是好事。

    结婚更是好事!

    有了建宁这个勤快小伙子,这个家的日子,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写结婚文书, 这事,唐大山自然是愿意的很。

    建宁这小伙子,长相周正,人品好,又是个勤快能干的, 跟着他保准有好日子!

    “唐月,建宁,你们,你们……”

    就在一屋子人又说又笑,一派欢快的时候,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匆匆冲进院子。

    没有等把自行车放稳当,一头冲到了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