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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笨的人总是希望靠近智者,这样的情形在后世那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里表现的不是很明显,毕竟,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多少还知道矜持一些。
至于大汉……会写名字的人都会在乡下鼻孔朝天,更不要说东方朔这种被皇帝承认知识渊博的人了。
小虫,红袖她们之所以喜欢靠近云琅,不是因为云琅是她们的主人,更不是因为云琅长得比较好看,最大的原因就是每天跟云琅说话,她们总能听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不论是玩笑,还是学问,哪怕是胡说八道。
农夫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一天,吃一顿饱饭,然后就呼呼大睡,如果还有多余的精力跟兴致或许还会干点别的,然后一天就算是过去了。
小虫,红袖这些已经脱离了基本生存需要的人,精神生活对她们来说就显得极为珍贵了。
至少,云琅没事干说的那些故事,即便是曹襄,霍去病跟李敢都听得津津有味,遑论其他人了。
世界对云琅来说是一个大球,对霍去病他们来说却是一大块平地。
张骞离开大汉,去了遥远的大月氏,这对所有的汉人来说,已经去了世界的尽头,对云琅来说……那家伙就去了一趟乌兹别克斯坦。
站在历史的高度看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哪怕是以智慧著名于世的东方朔。
“给我五万钱,否则我一句话都不说!”
东方朔在傍晚的时候终于来到了云家,他赶路的速度很快,只要看看拉车的两匹汗津津的马就知道他是如何赶路的了。
早就听仆役说过事情经过云琅四人,一起捧腹大笑起来,笑的非常放肆。
东方朔揉揉酸麻的腰肢跟着笑道:“妇人家要安身立命,总是需要一些钱财的,人家嫁给我就等着这一天呢,不给足了银钱岂不是显得东方朔无义?”
李敢大笑道:“她就不担心你丢脸?”
东方朔直起腰板大笑道:“你们邀请我过来陪你们闲谈,在这个过程中,我总要说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情,好供你们出去跟人宴饮的时候高谈阔论。
既然我有益于你们,收点银钱岂不是理所当然,然后再用你们的钱去补贴一下贫穷的红粉佳人,让佳人过得更好,不必胼手胝足的劳作,就能衣食无忧,如此一来,红粉佳人依旧是红粉佳人,美丽的容颜可以维持的更久。
能让世间少一个面目可憎之人,多一张娇艳的面孔,区区五万钱算得什么,快快拿来!”
李敢的笑容僵住了,他忽然觉得东方朔说的好有道理……
曹襄笑道:“钱财小事……”
“胡说,钱财才是大事!就因为有了钱财,陛下才能东征西讨,为我大汉国的子民打下一片平安的国土。
就因为有了钱财,大汉国才能修筑城池,将士们才会有衣食,丈夫才能给妻子买绸缎,才能给儿子买麦芽糖,才能给老父买酒浆……”
霍去病点点头道:“这些话说的在理啊,有了钱财你才能不间断的更换老婆,不管怎么说,你说的都很有道理,我们今天就为你这个道理好好的喝上一顿!”
两个金饼子递过去之后,东方朔立刻就笑的看不清眉眼了,转手将金饼子给了曹氏家仆道:“拿给良姬,告诉她,家里的东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搬空都无所谓,只要给我留下两张毯子一个枕头就好。”
曹氏家仆笑嘻嘻的骑上马走了,这家伙今天看见了良姬雪白的身子,很是有些心动。
办完紧急的事情,东方朔就大笑着道:“主人家快快开宴,今日家中没有饭食,某家已是饥肠雷鸣了。”
云琅皱着眉头,从头到尾都没听见东方朔提起指南针的事情,这让他有些郁闷。
曹襄见云琅的脸色不好看,就低声笑道:“他今日焦头烂额的,恐怕没机会看你的书信,估计这一次来,就是奔着钱财来的。
不管怎么说,今天你都赢了,毕竟,能让东方朔不辞劳苦的奔赴宴会,也就这一次了。”
阿娇走了之后,云家就重新变得宽敞起来了,阿娇人走了,被那些宫女们装饰的房子可没走,就连新换的帷幕,窗纱,案几,锦榻,宫灯,香炉,金击子,金钟,十余种漆器,架格上的小摆设,两张巨大的漆器屏风,全部留了下来。
因此,东方朔进了云家的大厅,就啧啧赞叹不绝。
很明显,东方朔就没有把云家当成外人,进得门来,径直坐在客位上,拿起一根肥硕的肘子,朝其余四人弯弯腰,就开始死命的撕扯。
老虎抽着鼻子走到东方朔的身边,看着这家伙在吃自己的饭食,就打了一个响鼻。
东方朔诧异的瞅瞅老虎,再看看装肉的大盘子,他刚才也觉得那块肉似乎没有煮熟,咬了一口上面还有血水渗出来。
不由得叹息一声道:“看来我吃错了?”
霍去病把一盘子鱼推过来道:“你该吃这个,云家的老虎不是宠物,是主人,所以每次宴会都有它的一席之地,你坐的位置恰好是老虎最喜欢的位置,而且,你还坐在它的毯子上了,不知为何,它居然没有发怒。”
东方朔把咬了一口的猪肘子还给老虎,老虎却闻都不闻,蹲坐在东方朔的身边,伸着舌头散热。
东方朔苦笑一声道:“看来我已经把主人给得罪了。”
坐在一头陌生的老虎嘴巴地下吃饭,一般人都没有这个胆量,东方朔自然也没有,趁着老虎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和蔼,迅速地来到了他该坐的位置上,举起一杯酒朝老虎示意一下,然后就一饮而尽,大呼好酒!
曹襄端起酒杯走到东方朔面前道:“你是第二个与老虎相亲而不畏惧的人,是真猛士,请满饮此杯!”
东方朔来者不拒,一口喝干了美酒,然后拱手道:“且容某家填饱肚子,美食当前,容不得片刻迁延。”
云琅见东方朔呼吸之间就把一钵子胙肉吃的一干二净,就把一盘子胡萝卜推过去道:“胙肉太过油腻,吃些西域特产,解解油腻。”
东方朔遗憾的看着空空的胙肉盘子道:“主人家何其不公也,虎君尚有肥美肉食,焉何待东方朔如此严苛?”
云琅拍拍手,撅着嘴巴的小虫就匆匆的跑出去,不大工夫就给东方朔端来了足足有五斤重的卤肉。
东方朔鼓掌大笑道:“早就听说云氏卤肉美味,此次定要大快朵颐,诸君莫要拦我……”
云琅咬一口胡萝卜道:“此物可比肉精贵的太多了。”
嘴里咬着肉的东方朔道:“某家宁愿吃肉!少年时随兄嫂过活,日子过得艰苦,每每有肉食吃,都是先紧着我兄长吃,我们只能吃毕竟,只有兄长吃饱了,才能有力气养活我们。
因此,某家少年时就发誓,愿意此生吃肉到老死!”
云琅端端酒杯叹息道:“先生随意!”
肉食者鄙这四个字很多人都知道,这四个字出自于《左传》,书里面将肉食者引申了一下,指的是权威者,认为食肉者大多目光短浅,没有长远打算。
吃肉算得上是人的一种本能,就热量而言,肉食比粮食更能为人的生存提供更多的热量。
爱吃肉,也是一种珍爱生命的本能,其实没有什么错。
能与东方朔比赛吃肉的,只有老虎,当老虎从嘴里吐掉一根猪骨头的时候,东方朔恰好也吃完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
吃肉跟喝酒是最配的,很显然,东方朔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抛弃了酒杯,开始用大碗来喝酒,一坛子酒下肚之后,他就扯开了胸襟,露出白皙的胸膛大笑道:“今日吃肉吃的痛快,喝酒也喝的痛快。
既然主人家不满某家先前在云氏的话语,现在就能敞开来说了,听某家一一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