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愁有并没有立刻住进那户牧人家里,而是依旧在松林里停留了一天之后,确定霍去病沿着祁连山向右开始突袭之后,才随着何右,华耳朵住进了帐篷。
霍去病开始突袭必定是一路上势如龙卷,鸡犬不留的,这是在受降城的时候就已经制定的方略。
军事打击对于匈奴人来说不一定能造成严重的创伤,从匈奴人的根本下手,才能真正打击到匈奴人。
匈奴人自吹是从荒原中天然诞生出来的,事实上,他们跟所有人一样也是爹生娘养的,本质上没有其余种族强大到哪里去,真正让匈奴人显得强悍的原因,是他们从祖辈就传承下来的勇武之风。
两天之后,头狼蹲在河水边上,瞅着河水狂叫,小狗子看过河水,叹息一声,就回禀何愁有道:“老祖宗,将军他们已经开始清理祁连山牧民了。”
何右嗤笑道:“你看见了?”
小狗子看了何右一眼道:“河水里有血腥味……”
何愁有笑眯眯的看着小狗子道:“你认为此时我们该做什么?”
小狗子躬身道:“截杀报讯者!”
何愁有继续问道:“你觉得这个任务谁去做最合适?”
小狗子瞅了何右,华耳朵一眼道:“何右,华耳朵最合适,我们八人中,何右的武功最高,华耳朵的箭术最好,如果为了安稳考虑,还应该算上我跟申屠豹,我们两人的骑术最好。“
何愁有笑道:“太自谦了,你才是这八个人中最适合截杀信使的人。
武功高的人总会遇到武功更高的人,箭术好的人,一般都会死在羽箭之下,这样的事情老祖宗见多了。
何右,你的武功最好,这很不错,这说明你在武功这一道上是下过苦功的。
你错就错在太依靠武功了,要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通过你的一对锤子解决的。
而且啊,当你手里有了锤子之后,你看什么事情都像钉子,只想一锤子下去了事。
这样的人是一个合格的死士,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绣衣使者,绣衣使者需要那种手头没有锤子的时候,用一根牙签也能杀死敌人的人。”
何愁有的这番话,让何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沉默了好长时间……
同样的话,以前也有人对他说过。
不过,他还是提着锤子出去了,毕竟这是他使用的最顺手的武器,现在可不是削弱自己武力的时候。
一匹疲惫的战马驮着一个疲惫的匈奴人从北方赶来,在看到了牧场之后,疲惫的匈奴人张开焦渴的嘴巴嘶声大叫:“快离开这里,汉人来了!”
小狗儿迎了上去,拉住那匹口吐白沫的战马,马上的匈奴骑士,很自然的跳下马,抓着小狗儿的战马缰绳道:“快走呀,汉人就要来了,他们已经杀光了西格部的人……快走啊,把消息传出去,我们要聚集大军,杀光汉……”
小狗儿小心的把插在匈奴骑手肋下的短剑一点点的抽出来,他不想弄得满身血污。
匈奴骑手呆滞的看着小狗儿,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眼中眼中满是疑惑。
“我就是汉人!”在短剑完全被抽出来之前,小狗儿在匈奴骑手的耳边低声道。
匈奴骑手倒在地上,肋下快速涌出的鲜血染红了沙地。
何右拖着尸体丢进了一个刚刚挖好的土坑,三两下掩埋好之后就对小狗儿道:“下一次我来!”
小狗儿笑道:“你要学会微笑……”
何右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然后就继续假装修理那架破烂的勒勒车。
天黑的时候小狗儿回来了,他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坐在火塘边上喝了一口热茶之后才算是精神了一些。
闭着眼睛假寐的何愁有低声问道:“杀了多少?”
小狗儿小声道:“二十八个。”
“我听见你们厮杀的声音了,可有谁受了伤么?”
“何右被砍了一刀,幸好皮袄下面有甲胄,否则很麻烦。”
何愁有缓缓坐起,从怀里掏出一个不大的玉瓶递给小狗子道:“去煮一锅羊汤,给锅里倒十滴这个东西,我想,赶路的人应该非常需要一碗热汤喝。”
小狗儿小心的接过玉瓶,就去帐篷外面煮羊肉汤去了。
报讯的匈奴人络绎不绝,他们亡命的从祁连山北方逃过来,一心想要把汉人到来的消息传递出去,结果,毫无例外的全部消失在了这个神秘的牧场。
毒药杀人比刀子杀人更快,何愁有提供的毒药,药性非常猛烈,一口大锅里就添加了十滴,这一锅羊汤杀死的敌人,比他们白日里用刀子杀的人要多得多。
最多的一次,是十三个骑士一起被毒药毒死了,他们的身份不同,其中一位是日逐王麾下的当户。
匈奴人没有文字,想要把一道消息传递到远方,只能依靠口传心授,甚至是一些动听的歌谣。
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在这个牧场里停留了三天,当他们杀死了一整支前往祁连山北面做生意的胡人商贾之后,何愁有就已经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了。
牧人的羊群已经吃光了这里的牧草,饥饿的羊羔咩咩叫唤,而长着羊角的大羊,已经开始用蹄子羊角刨着吃草根了。
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牧人该做的事情。
小狗儿很担心那些饥饿的羊把草地下的死尸翻出来,他不想看到那个场面。
丑恶的东西就该永远的被埋葬。
于是,在八匹狼的帮助下,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开始转场了。
此时的何愁有非常的富庶,他目前拥有一支马群,一支羊群,一支骆驼群,有两百匹战马的牧人,在匈奴人中绝对是豪富之家。
从那些报讯的匈奴人口中,何愁有已经得知,霍去病的大军已经沿着祁连山向北席卷了三百里之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南边匈奴主力还不知道霍去病在他们的后方大肆杀戮的时候,赶紧汇合,在突袭了镜铁山之后,就迅速的遁入荒漠,回到受降城。
夕阳西下。
霍去病的甲胄上有一层厚厚的血痂子,只要走动一下,已经干裂的血痂子就会跌落在地上。
三天不眠不休的血战,已经消耗光了他的力气。
站在冰冷的喝水中,他踢开了一具倒伏在水中的匈奴人尸体,准备痛饮一顿。
他刚刚掬起一捧水,却被他的亲兵霍寿给打掉了。
霍去病炭火一般红彤彤的眼珠子冷冷的看着霍寿。
霍寿却从背后拿出一个水壶放在霍去病的手里道:“军司马有令,我若让将军喝了一口生水,他回去就会砍掉我的脑袋!”
霍去病听了霍寿的话,想了一下道:“传令下去,擅自饮用生水者斩!”
说完话就拔出水壶塞子,咕咚咕咚的将满满一壶水喝的点滴不剩,余兴未了的舔舔嘴唇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怪命令,非要老子遵守不可。”
霍寿传达完毕军令之后,就用头盔舀着河里的清水为霍去病洗涮身上的血污。
清水从头淋到脚,干净的清水经过铠甲之后就变成了殷红的血水。
在他身后还有更多的将士也在清洗自己的甲胄,不大功夫,不到一丈宽的小河就变成了血红色。
赵破奴赤裸着上身,被冰水刺激的疵牙咧嘴的,三两下跑到霍去病的身边道:“你猜的真准,浑邪王果然在作壁上观,刚才斥候来报,我们身后百里之内无敌踪。”
霍去病冷笑道:“逃走的信使可不是一个两个……”
“管那么多呢,反正浑邪王的军队没来,我们也收集足够了牛羊财物,该转道去镜铁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