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五章角斗士金日
老虎经常狩猎的区域就是黑松林一带,这里出现次数最频繁的猎物就是野猪。
大王喜欢吃猪肝,还必须是生猪肝,所以捉到野猪之后,他就会用爪子撕开野猪的肚子,吃掉猪肝之后才会把其余的战利品带回家。
黑松林这地方可不是一个放马,养马的好地方,且不说经常有野猪,豹子一类的东西出现,仅仅是松树上的长毛虫就足以让人退避三舍。
松林边上的草木也不适合马吃,有些植物很奇怪,长在别的地方是很好的喂马饲料,长在一些稀奇古怪的树下,它就成了能让战马拉稀的杀手。
冬日里草木干枯,植物种类很难辨别,在这样的地方牧马,还放牧皇帝的御马,难道说金日说的都是真的?
他真的已经跟皇帝好到可以无视他犯一些常识性错误的地步了?
金日是一个匈奴王子,可是,即便是匈奴王子,牧马对他来说也是很寻常的事情。
别以为匈奴王子就不用牧马,一个长在马背上的人,牧马这东西是他们的生存本能,生下来就该掌握的本领。
在跟老虎一起巡查了一下事发地之后,云琅就已经很肯定的认为金日这家伙是故意来这里牧马的。
云琅四处张望,他发现只要向西走百十丈远,就是云氏的苜蓿地。
秋日里长成的最后一茬苜蓿云氏从来都不收割,留着给家里的马在冬日里有个撒欢的地方。
因此,那里的干苜蓿长得还算茂盛,只要是牧人,绝对不会放过在这里让马吃饱肚子的机会的。
所以,老虎大王被骗了。
瞅着老虎剧烈的喘息着叼来一只野鸡放在脚下,云琅没有半点埋怨老虎的意思。
一人一虎找了一处草厚的地方坐下来,平遮跟过来轻声道:“有问题。”
云琅一边摘着老虎脑袋上沾着的干苍耳,一边道:“当然有问题,坑人也就算了,被坑的那个比较蠢,坑了我也认了,坑我家老虎……这就太过了。”
“君侯,此事交于小人去办!”
云琅笑道:“去吧,怎么歹毒怎么坑,反正陛下不会杀他。”
平遮对家主的反应非常满意,这件事明摆着是皇帝默许金日干的事情。
找皇帝的麻烦,这事很不靠谱,找找金日的麻烦,平遮认为这非常的合适。
现在,就该考虑是对金日的名声下手,还是从他的下手,或许,让他名声跟一起倒霉应该比较好……
平遮走了,云琅跟老虎又在黑松林边上呆坐了一会,也就捡起那只还有一口气的野鸡回家了。
进门的时候,正好遇见金日醉醺醺的被霍光送出家门,从金日的神态以及走路的姿态来看,他确实是喝的有些多了,不过基本的感觉还有,还知道向云琅行礼,说一些感谢的话。
云琅自然是一笑而过,告诉他年轻人多读书没有坏处,想看书了就来,不用分时候。
回到书房不长时间,霍光就回来了,微微叹口气道:“在交友这件事上,他比我还要积极一些。”
云琅笑道:“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只是文人的通病,不过呢,这个人的目的不纯粹啊。”
霍光皱眉道:“此人身上的破绽太多。”
云琅道:“一个匈奴人能做到这一步你还要求什么。”
霍光抬头瞅着屋顶遗憾的道:“想当年冒顿单于纵马天下,鞭策万国何等的英武,子孙太差了。”
“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我西北理工的密藏吗?你以为每个人都有机会从这些秘藏中看到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吗?
如果没有这些助力,你如今能达到金日的地步,为师就很满意了。
你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小人儿,说什么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的大话。”
霍光傲然道:“弟子是西北理工大弟子,祖先的荣光智慧自然就该是我登天的阶梯,等我时候,后来的弟子自然也可以踩着我这道阶梯继续登天。
就像师傅您一样,既是开创者,也是铺路者。”
云琅无声的笑了,指着霍光道:“我是不同的,我是一个搬运者。”
霍光很疑惑,可是,云琅不给他提问的机会,摆摆手道:“金日将有大难,等差不多的时候,你出面帮一下他,最好能通过这件事在你与金日之间分出一个主次来。”
“狗子出手?”
“不是,狗子出手不给人活路,现在并不能弄死金日,所以,出手的是平遮。”
霍光道:“好吧,这几日我正好要与刘据去一遭细柳营,离开几天比较好。”
“嗯,去吧,记住了,莫要跟刘据纠缠过甚。”
“弟子明白。”
日落之前,云琅陪着苏稚在庭院里漫步,虽说才刚刚怀孕,时不时地走走路也是很好的。
苏稚在显摆了几天之后也就没有显摆的心思了,在大宴过亲近的几家妇人之后,连医馆都不去了,安心在家中养胎。
年节过后,春天就不远了,向阳的台阶下,已经有一丝丝的绿草冒头了。
不过,在长安气候多变的春日里,提前发芽并不算是什么好事情,有时候一场倒春寒,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就会把刚刚萌发的生命毁掉。
天色刚刚暗下来,长安城里的角斗场早就灯火通明,人头涌涌,不论是坐在石头台阶上的贩夫走卒,还是戴着幕篱坐在有炉火的小房间里的贵妇,在这一刻都在为即将出场的角斗士疯狂呐喊。
只穿着一条犊鼻裤的金日手里提着一柄长刀,孤独的站在空旷的角斗士场地上。
他不知道自己今天能否幸运的活下来,这个时候已经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
冷冽的风从高大的甬道里吹出来,将他一头漂亮的金发吹拂的蒙在脸上,这让金日自己都觉得有些悲壮。
他不记得自己当时为什么会在暴怒之下杀了那个愚蠢的角斗士,也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代替那个角斗士出战六场。
他只记得,自己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站在角斗场上,手里捏着一把刀子面对另外一个相对瘦弱的角斗士。
战斗是匈奴人的本能之一,当那个匈奴角斗士扑上来的时候,他就本能的开始了战斗。
长刀割裂了角斗士的衣衫,也同时切开了他的胸膛,直到一对饱满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才赫然明白,他的对手竟然是一个女人。
每一个新上场的角斗士都是从屠杀一个女人开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向世界宣布,他已经放弃了身为武士的尊严,从这一刻开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角斗士,不再是骄傲的休屠王王子。
名誉丢掉了,金日并没有悲伤太长时间,如果在名誉没有了之后,连合约都不能遵守,他将彻底的失去在长安城立足的根本。
风很大,金日却感受不到寒冷,他轻轻地移动自己的脚步,让自己站在上风位,很小的时候,师傅就告诉他,战斗的时候能站在上风位的时候,就一定要争取。
即便做不到,也不能让对手占据这个优势。
今天是第四场决斗,金日能感受到他面对的敌人已经越来越强大了。
昨日那场角斗,他与敌人整整鏖战了半个时辰,才将对手送进了地狱。
为此,他的腰肋上,被对手重重的抽了一铁棍,直到今日,那里依旧隐隐作痛。
他知道事情不对头,可是,他不敢多想,每天一场角斗,是他首先需要面对的事情,只有从角斗场上活下来,才算是活过了这一天。
金日将金发撩到脑后,冲着无数来看角斗的人怒吼一声,引来无数的喝彩之声,尤其是那些贵妇们,更是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一个灰衣人站在阴暗的角落里,正在跟一个肥胖的大秦人低声细语。
“不能坏了他的脸,不能让他残疾,当然,更不能要了他的命。”
大秦人嘿嘿笑道:“只要钱给足,我就能让角斗士用命把这事完美的圆过去,不会坏了他那张漂亮的脸,不会让他残疾,更不会让他死去,他只会认为是自己在经过苦战之后,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灰衣人笑道:“很好,这是最后三场的钱,对了,我们不认识是吧?”
大秦人笑道:“不认识,您也知道,大秦人看大汉人,总觉得每一个人都长得一样。”
灰衣人点点头,随即就走进了甬道,从甬道里走出来,他已经变成一个挑着两个空酒坛子的商贩,在一群同样挑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以及美酒的商贩中间一点都起眼。
在人群中走了一会,灰衣人身上的担子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也不再是一个灰衣商贩,而是变成了一个赳赳武夫,他从不向后看,只是,总在不经意间,他的身份总是在变化,面容也跟最先前的灰衣人有了天壤之别。
当他蹲在一个灶台前面开始烧火的时候,掌柜的走过来道:“没人跟踪。”
烧火活计点点头瞅着远处的角斗场,听着那里出来的山崩海啸一般的呐喊声,摇摇头道:“角斗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