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用了三日,少年们纯纯的友谊就建立起来了。
阿曼林成日和少年们混在一起,邀请他们在部落里面吃住了几天,最后甚至都跟着他们来到了营地。
第一次看到朋友们画里的大海船,阿曼林嘴巴张得大大的,这船怎的如此高如此大?一艘船能装他们部落多少人呀?
无与伦比的震撼,尤其是这么多的船密密麻麻停泊在港湾里,阿曼林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所见所闻。
等他被请到船舱里参观,更是对船上什么都很好奇,小黑手不断的这里摸摸那里摸摸。秦柯他们给他示范他看到的这些物件的用途,阿曼林如同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摩擦声就没有停下来过。
黑娃作为家主,当然要好好招待儿子们请来的小客人了。看见与丛林部落与众不同的做法方式,阿曼林看得目不转睛。
尤其是被架在土灶上的几十口大铁锅吸引了,这玩意能煮多少肉汤啊!
伯府的厨子们想给小土著露一手,不但就地取材,还拿出了一些伯爷的私藏,给阿曼林做了十个大菜。
阿曼林的鼻子都快忙不过来了,太香了,实在是太香了,这是什么肉的味道?小家伙直接蹲在灶房那片不走了,闻着味道满脸痴迷状。
直到所有的菜都出了锅,看着这些用盘子装的各种他不认识的菜,还有蒸出来的南瓜麦面馍馍,阿曼林局促了起来。
他都不知道该不该用手抓了,毕竟他的几个朋友都用着两根棍子,夹起来吃的。
黑娃看出了这小孩儿的纠结,拿了一个大盘子,把每一样菜都夹了一大筷,装了满满的一大盘,放在阿曼林跟前,示意他,用手抓着吃。
阿曼林感激的对着黑娃笑眯眯,嗯,这个是朋友们的阿父,应该也是这群人的首领,是个大好人。
除了一大盘子的菜,黑娃还给他拿了一个大馍馍,阿曼林接了过来,对着馒头咬了一口,小眼睛溜圆,哇,这是什么?这也太好吃了。
他完全顾不上盘子里的肉菜,一脸专注的啃馍馍,又松软又香甜,咀嚼都没有仔细咀嚼就给吞上了肚。
吃完一个馍馍,阿曼林还没过够瘾,眼巴巴的看着黑娃。
黑娃好笑的摇头,看来这娃儿吃馍馍上瘾哟,又给他拿了一个。
直到第二个馍馍吞下肚,阿曼林才把眼光看上了盘子里的肉。
看着朋友们吃菜吃得香,他也对着盘子里的菜肉发起了进攻,一开始还咀嚼了一下,慢慢的感受了一下味道。
等吃出滋味来,那一个狼吞虎咽,吃到最后,还舔盘,袁文武高兴的,又给他夹了一大盘。
阿曼林最后都吃撑了,肚子鼓鼓的,胀得非常难受,黑娃也给吓到了,赶紧给他吃山楂片消食。
酸甜的口感,让阿曼林小眼睛都笑成了一条缝,最后,人家都不想回部落了,直接和袁文杰他们住到了一起。
晚上睡觉前,看见这些朋友又是洗澡又是用盐洁牙,他都好奇得要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洁牙。
这?这不是盐巴吗?阿曼林仔细的用舌头舔了舔这些白色的颗粒。真的是盐巴,比他们部落换来的盐巴好太多了,除了咸一点都不苦。
而朋友们,居然拿这么好的盐巴来磨牙齿?太太浪费了!
为了满足阿曼林的好奇心,这夜袁文杰他们都住在了船上。
这么热的天,朋友们居然晚上还要盖“皮子”,阿曼林实在搞不明白,为何朋友们的“皮子”如此的轻薄,又如此的柔软。连头都能有专门搁置的地方,这里睡觉可比他们家的草窝舒服百倍了。
可惜这么舒服的床,阿曼林居然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着!
新世界一旦被打开,小孩儿就跟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整整和他们混吃混喝了七日,直到阿木酋长派人来找他,阿曼林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已经把阿曼林当做跟班小弟的少年们,在阿曼林回家之际,把早已经准备多时的铁锅给他搬了出来。
知道他稀罕他们的盐巴,用了大罐子给阿曼林装了二十斤盐巴。
特意给阿曼林改制过的,衣裳裤子还有鞋都齐活儿了,小孩儿终于穿上了人生当中的第一件衣裳,第一条裤子,第一双鞋。
珍惜得不行不行的,小心翼翼都怕踩到烂泥巴。
黑娃还送了他一张弓箭和一百只箭羽,不过这弓箭就比他的身量矮一点,他可完全拉不开的。
秦柯给他示范过,阿曼林决定拿回去,让部落里个子最高力气最大的猎人使用。
归家的阿曼林,被家里人包围了起来,大家摸着他的衣裳,扯着他的裤子,气得他不断的发出警示声。
“这到底是用什么皮子做的啊?”
“弟弟,弟弟,你这脚上穿的是什么?能给我穿穿吗?”
“不行,不行,这是朋友们送给我一个人的!你们的脚比我的大,穿不了!”
“这个皮裙我们穿得了!”
“啊!啊!不给你们穿,这是我的,这是我的!”
“哈哈哈哈哈哈.”哥哥们逗起弟弟来不遗余力,气得阿曼林跳脚。
大铁锅和盐巴,马上让大夫人接了过去,这么大的锅他们还是头一回见到。
阿曼林赶紧给他阿母讲解:“这个是用来煮肉汤用的,可比我们的石锅好用多了,两块柴火就把能把汤煮开!阿母,这个盐巴也好,一点都不苦!”
“我儿子真能干,这些客人喜欢你,都送你这么贵重的礼物!”大夫人把阿曼林夸了又夸,惹得哥哥们眼红得很。
除了猎物,部落里最珍贵的可不就是盐巴了吗?!
可谁能有弟弟这般聪明,有弟弟这般讨人喜欢呢?
阿木酋长却仔细的看着儿子拿回来的这张弓,在阿曼林比划了射出的距离后,陷入了沉思。
弓箭他们也有,箭头他们用的都是木箭头,而儿子的这些箭头他摸了又摸,非常坚硬,估计比猛兽的牙齿还硬,这些要是用来打猎,猎物还能逃到哪里去?
可如果用来射人?也是无人能阻挡这些利器的!包括上次那位首领送他的刀子,这些时间他都用来分割猎物的皮肉,锋利得骨头都能切开!
思绪越想越远,这些外来人的杀伤力,阿木酋长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阿父,朋友们都是好人!”阿曼林看得出阿父的担忧,可他有非同一般的直觉,就是觉得这群人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他的族人。
阿木酋长不知道应该怎样同儿子说出他的担忧,这孩子还思虑太少了。
“阿父,朋友们乘坐的船只像山崖一样高,比丛林里的猛兽还要多!
他们的吃的食物比我们任何食物都美味,还用非常非常好看的罐子装着。
除了这些,他们有我们没见过的弓、刀,湖里的鳄鱼他们都杀死了好多条!
这是一群很厉害的朋友,他们的人数比我们整个部落的人还多。
要是想伤害我们的族人,我们早就和那些鳄鱼一样,被杀光了”
阿木酋长听着儿子细细的讲述了,他这些时日的见闻,对这些他既没听说也没见过的事物,感到迷惘。
袁文杰他们那日带来的一百多张图,还留在他们部落里面呢。
不但他看了吃惊,族老们看完也都觉得很神奇,这是一个离他们非常遥远,但是一看就很富饶,很大的部落。
这些人的衣食住行,都比他们强上百倍。
土生土长的丛林部落,哪怕高龄有四十八岁的族老,这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场面。
既然儿子如此笃定,他的朋友们不会伤害族人,阿木酋长就暂时放下心来。
当晚,大铁锅就煮上了十多只野鸡,比以往用的柴火和时辰都不到一半,鸡肉就给炖熟了,大夫人亲自从罐子里,挖了一大勺盐巴进去。
盐巴他们家也不能独享,还要给部落的其他人家,一户分上一些。
“吸溜.吸溜”阿木酋长第一个吃肉喝汤,没有筷子也没有晚,他们用的是从海边捡到的一些贝壳和大海螺盛汤。
“这锅真好用!”所有家人都发出了感叹,一大锅汤,他们家大半的人都能分上一口!
被分了一个大鸡腿的阿曼林,边啃鸡腿边同阿木酋长商量:
“阿父,朋友们还要在我们这里住一段时间,他们还想往那边走走,我能不能一起去啊?”
“让你一起去做什么呢?”
“他们和其他部落的人不认识啊,我可以帮他们传话,现在朋友们画的画,我都能看懂的,朋友们都夸我厉害呢!”
人家阿曼林真没有白混这七天七夜,不但袁文杰他们图画的表达他能看懂,简单的大夏语他也能听出个高低,说就完全不会了。
“儿子,你想去就去吧。”阿木酋长心思不算复杂:族里的男人们长大成年后,都要出去狩猎,找寻新的猎场。他这个最聪明的儿子,看来找到了一条更好的路。
他也很好奇,这群一看就比他们富裕的人,在此逗留到底都图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