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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三百八十七章 便是发兵,亦是在所不惜
    听到还有比番薯强上千倍百倍的作物,殿内瞬间就安静下来。

    番薯已是超出了他们的认知,那强上千倍百倍的作物又该是何等的样子。

    完全想象不出来。

    “据臣所知,这番薯来源于极西的那些泰西之国,这泰西的国度最喜香料,这些年一直在海上寻访香料的出产国,数年前曾开船抵达吕宋,印度这等出产香料的国家,并与其进行贸易。

    顺道就将这番薯也带了过去,但似乎就带了番薯,因为这东西在他们那算不得稀罕物,倒是也有稀罕的,比如有个叫什么potato的东西。”

    破忒头.

    这名让人听着委实难以理解。

    但确实像是那些乱七八糟的国度用乱七八糟的语言给起得名字,毕竟番邦没有文化,哪能和泱泱大明比较。

    “这potato是泰西那些人的叫法,听着像是破忒头,但翻译过来就是薯的意思,比如他们那管番薯叫Sweetpotato,sweet在泰西人的语言里是甜的意思,所以就是甜薯。”

    甜薯,这个倒是十分贴切,毕竟那番薯确实是甜的。

    弘治皇帝开口道:“想不到夏卿家竟对这番邦的语言也有所涉猎。”

    “臣惭愧。”

    英语这玩意,夏源上辈子就没怎么读好过,也就只记得一些简单的词汇。

    不过这土豆是西班牙人先发现的,哥伦布就是西班牙的人,西班牙语里头管土豆怎么叫的,他记得好像是叫什么papa,听着像是在喊爸爸。

    总归先胡扯吧。

    先扯出个番邦的称谓再说。

    “臣将其叫作番薯,是想着其从番邦而来,所以就叫这么个名字,叫红薯也行,毕竟是红的。

    而这potato,就叫土豆吧,听说这个东西也是在土里长出来的,颜色金黄,和黄豆的颜色很像,但比黄豆要大上无数倍,个头小的也和一个拳头差不多,个头大的能抵得上小孩的脑袋。”

    “听说这土豆远比番薯要高产,一亩地高产者能达上万斤,而且是纯粹的主粮,比小麦,稻谷这等作物要有营养的多,功效堪比人参,但哪怕是天天吃也不会像吃人参那般有副作用,比如上火,或是流鼻血,或是虚不受补的情况。

    同样在任何地区都可种植,而且一年能种两次。”

    亩产上万斤。

    仅凭这个亩产,便已让满殿哗然,还尼玛的功效堪比人参,而且还没有副作用。

    亩产上万斤的人参,一年能种两次。

    这唬人的吧。

    望着满殿的哗然,夏源一脸正色,反正他没忽悠,土豆确实是营养价值最高的主粮,没有之一,有着地下人参之称。

    亩产虽说有待商榷,但后世可是有亩产两万斤的土豆,也不知是真是假。

    不过万斤在后世是能达到的。

    而等土豆传到了大明,没有亩产上万斤,也没有人参的功效,那和他夏某人又有什么关系?

    他也是道听途说听来的。

    弘治皇帝的呼吸加快了数倍,眼睛都冒着绿光,大明若是有了这亩产上万斤的土豆,那岂不是这天下人人都吃上人参了?

    “你说的这人参,不,这泰西之国在哪儿?”

    “就是那个被我大明称作佛郎机的国家。”

    “佛郎机?”朱佑樘一怔,随即在脑海中检索着大明什么时候将某个国家称作佛郎机,但思来想去,却是死活想不出来。

    “诸位卿家,你等可曾知晓这所谓的佛郎机?”

    一众大臣面面相觑,也是尽皆懵然。

    瞧着这幅场景,夏源略一皱眉,这佛郎机不是大明给起得名字吗?

    还有什么佛郎机炮。

    不过转念一想,他又理解了,肯定是大明朝还没接触到这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毕竟这帮人才刚刚抵达东南亚没几年,这会儿正忙着往家里搬香料呢。

    没听过好,没接触过好,这样才便于忽.不,是便于讲述。

    不过先得给这佛郎机的来源找一个注脚。

    “陛下,这佛郎机是臣幼时听家乡一老者提到的名字,这老者的父辈曾跟随三宝太监下过西洋,想来这佛郎机是当初下西洋时,三宝太监给起的名字吧。”

    一听下西洋,在场的君臣瞬间便了然了,弘治皇帝道:“也即是说,当年我大明太宗皇帝下西洋时,三宝太监曾与这什么佛郎机国有过接触?”

    “应是如此。”

    这时有人提出疑问,“既然这佛郎机国有如此神物,当年郑和又去过这佛郎机,为何不见当初郑和将其带回我大明?”

    此言一出,其余人也缓过神来,当初郑和下西洋,听说沿途到过不少的国家,也与不少国家有过交流,这才有了后面的万国来朝。

    若是到了那佛郎机国,听说了此地有亩产万斤的土豆,还有这诸多神异之处,理应将其带回才是。

    莫非这等作物其实并不存在?

    夏源摇摇头,“并非是三宝太监不往回带,而是当时的佛郎机国也没有这等作物。”

    “听闻,佛郎机也是从别的地方得来的这土豆。”

    “得到之后,那佛郎机人如获至宝,绝不肯让外人知晓,更是下了禁令,严禁此物或是种子流到他国。”

    “这佛郎机好不.”

    此言不吝于给在场的君臣照头浇上一盆冷水,有人想指责这等敝扫自珍的行为,但话一出口却又咽了回去。

    若是大明得到了这等神物,必然也是敝扫自珍,下达重重严令,断然不能让此物流通到别国。

    毕竟这可是亩产上万斤,而且功效堪比人参。

    当世之人,或许对什么营养成分,对什么蛋白质不了解,但都清楚,只有吃得越好这人才能越强壮。

    而成天拿着没有副作用的人参当饭吃,这身子骨不强壮就怪了。

    身强体壮的人当兵打仗,那都是精锐。

    这等作物流通到别国,那就是在养虎为患。

    可这等作物,在场的君臣只有一个想法,必须拿到。

    为了天下百姓也好,为了他们自己也罢,总归得拿到。

    毕竟人参很贵,整天用人参滋补很费银子,而若是有了这土豆,就可以成天拿着人参当饭吃,必然可以延年益寿。

    试问,谁不想多活几年?

    刘健出口道:“陛下,此物若真有夏詹事说得这般神异,那我大明必要得到此物,若有此物,我大明朝必能复现三代圣王之治,甚至远超三代之治!”

    “哪怕是派兵抢夺,亦是在所不惜!”

    弘治皇帝深吸口气,带着斩钉截铁的口吻,“不错,现下要寻觅到此国下落,从而谋得此物,便是为此发兵,大动干戈也未尝不可!”

    其余人也纷纷表态,“便是师出无名,有失德之嫌,但为了我大明江山社稷万年计,此举尤可为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