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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1676章 罗斯骑兵在布赖讷骑士领
    双脚踏在马镫,小腿又被牢牢捆在上面。

    欧奈骑士被反剪双手捆绑,嘴巴里塞了一团布,又被麻绳捆着并在后脑打结。

    他的双眼到没有被蒙住,如此得以看到浩浩荡荡的诺曼人骑兵前往奥布河桥,更注意到自己封地的采邑村庄并没有燃起滔天大火。

    想不到骑马的诺曼人居然履行了承诺,虽说这些恶棍到处撒野杀死了很多人,好歹自己的两个儿子都是安全的,绝大多数村民也都存活。被释放的扈从哪怕是赤手空拳逃走,他们尚有一战之力。

    欧奈骑士欧德,他对自己的未来完全没有概念。

    他还听说过一些疯狂的传说,便是诺曼人会故意抓一些俘虏,以离奇的手段杀死后进献给邪神。

    奈何自己被层层束缚,就是想逃跑也没有机会。

    也趁着机会,他得以好好观察这支疯狂的军队,寄希望好生窥探一番,去破解他们如何迅速取胜的。

    欧奈骑士同样也注意到,这群野蛮人带着的恐怖不止自己一个俘虏。

    那个老男人是怎么回事?

    衣着破旧黑袍,光秃秃的脑袋唯独两鬓续着一圈灰白短发,其人看起来也没有胡须……

    “该不会是一个教士吧?野蛮人为何带着一个教士赶路?难道他地位尊贵?”

    再仔细端详一番那位精神萎靡的教士,欧奈骑士本以为自己封地北部的那个修道院的院长,他认得那位可敬的老修士,现在定睛一瞧可以断定不是那

    位故人。

    “还能有谁?”

    欧奈骑士忙着胡思乱想有的没的,他计划趁着今日夜色找机会溜走,不料事情比他想得更极端。

    罗斯骑兵作战就是看人下菜碟,仅仅因为菲斯克需要一个本地贵族做向导,加之被俘的欧奈骑士很配合,作为交换,欧奈骑士领在一触即战败后并没有被毁灭。

    菲斯克的目的已经达成,进军之路上遇到的其他骑士领,当然是一锅端了。

    甚至对于接下来的作战,欧奈骑士哪怕不是出于真心实意,还是向这数百名流窜的精锐骑兵透露出重大情报。

    菲斯克率部过桥后继续向南,这一次,基于欧奈骑士的描述,罗斯骑兵在冲杀大教堂之前,突然有了一个亟待毁灭的目标、亦是南下进军时必然经过的目标。

    倘若那只是一个普通的骑士领,罗斯军可以以浪费时间为由放过他。

    倘若那个骑士领与特鲁瓦伯爵家族沾亲带故,毁了他岂不是理所当然?!

    据称南方有一片大湖,特鲁瓦家族的亲戚在湖泊北部定居,那里的一大片区域划归为骑士领地。大部分沿湖村庄都是该骑士领的采邑。

    在湖泊的南岸,以及到巴尔河河畔之地,就是所谓大教堂辖区,其规模实则有限。

    两片区域非常微妙得有一条罗马大道支线路连通,其实也正是这一原因,在欧奈骑士领的正南有一条修善得很不错的木桥。

    罗斯骑兵分明走在一条畅通无阻的道

    路,哪怕数百年前的石板路早已化作沙土,由于连成一串的骑士领的人群流动较为平凡,荒草休想覆盖大路,也是如此,罗斯骑兵只要放心大胆地沿路快速行动即可!

    上午到中午刚过,他们风卷残云般击败了欧奈骑士,自他们再度出发,事实上就沿着黄褐色的罗马古道行进了还不到一小时,就已经杀入所谓布赖讷骑士领。

    在这个时代,布赖讷家族最近三代人才从特鲁瓦伯国分家。

    还是因为伯爵并没有直接拆分自己领地、册封一个男爵的权力,这一代的特鲁瓦伯爵阿勒兰,只能承认自己的表亲的头衔是骑士。除非“皇帝”洛泰尔额外找一块无主之地将这位亲戚拉过去,无论做男爵还是伯爵都是洛泰尔的意愿。

    唯独一点,特鲁瓦伯国可以接受领地内有更多的骑士领,绝不接受有一位男爵横空出世,再把正统的统治者家族替换了。

    出于血缘与感情,布赖讷骑士领的范围可比欧奈骑士领大更多。

    在特鲁瓦城的正东方有一片天然洼地,奥布河分出细小的支流将洼地注满水,最后形成三片湖泊,在夏季雨水充沛时,三座湖泊连成一片,溢出的河水率先注入南方的巴尔河,继而注入塞纳河。拜这三座湖所赐,一时间特鲁瓦城毗邻的塞纳河,也会因为上游存在这样一个“水库”而快速涨水。

    最近的日子没有暴雨,连续

    的好天气令罗斯骑兵有些担忧,他们明显感觉到空气很潮湿,每一个早晨他们都是从浓雾中醒来,生怕过几日下一场大雨弄得大家浑身湿漉。

    现在,趁着天气尚好当然要扩大战果。

    五百余精锐骑兵突然杀入新的骑士领,首当其冲的就是名为莱斯蒙特的村庄。

    村子就坐落于罗马古道旁边,极好的地理位置使得平日里村民往来之交通难得便利,也是如此,敌人快马加鞭而来同样非常便利。

    顷刻间,毗邻大路的村庄遭遇灭顶之灾。

    时间恰逢傍晚,田间地头劳作的农夫陆续拎着工具麾下,放牛羊的牧童待一会儿也要回去。

    莱斯蒙特村是布赖讷骑士的采邑,这里的土地都是骑士家族的,村民普遍是农奴,少部分才是佃农,而他们所拥有的值钱财产,就是驯养的牛羊与家禽了。倘若遇到了灾祸,活不下去的佃农也就卖身为奴。

    正收工回家的农夫赫然看到一群骑兵浩浩荡荡而来。

    他们本能的觉得那是一河之隔的欧奈骑士。

    贵族领主间也打算夜间拜会么?还是说欧奈骑士得到了更上位的伯爵大人的命令?

    这个骑士领的农民,因其领主与伯爵是直接亲缘关系,他们得以窥探一些活动空间外的消息,譬如获悉整个已知世界都在打仗。

    特鲁瓦伯国面临着战争风险,贵族间的战争一般不会毁了普通小民的生活,贵族为战争投入而增加赋税,这才

    是农民们最担心的。

    然而,昏黄阳光之下,农夫们看到那些疑似欧奈骑士领的骑兵队,居然直奔村子而来。

    那些骑兵见人就杀毫不留情,第一批意识到情况不妙的村民,顷刻间又被精准的箭矢射杀。

    留在村里的居民果断逃进家中,却不料迅速控制整个村庄的骑兵,居然开始了恶意放火!

    菲斯克在之前的作战中一再保持他定义的仁慈,途径的很多村庄并未放火。

    可怜的莱斯蒙特村,完全因为它是布赖讷家族采邑村庄,如此遭遇烈火惩罚。

    罗斯骑兵在村口处找到一团篝火,村民们其实是围着篝火集体烘烤衣服。长期住在如此水草丰美的地域,恼人的臭虫藏匿在麻布衣服上吸血咬人,村民想到的招数便是收集衣服集体烘烤,意欲热死所有虫子和虫卵。

    甚至附近的森林都属于骑士家族的财产,农奴与佃农连捡拾煮麦粥的柴火都要缴纳一笔税赋,如此一来民众自己算账,也就更乐意去最近的磨坊和烘焙坊做大面包了。而磨坊与面包房也都是骑士的财产。

    点火完全为了杀灭臭虫,这种事是骑士许可的。

    他们如何能料到,难得点燃一摊烈火,突如其来的庞大骑兵队,士兵就地捡拾燃烧的木枝,嘴巴念叨着本地人听不懂的语言将之扔到草垛房上。

    菲斯克与布罗迪,两人站在村外目睹村子燃起浓烟,夕阳下扶摇直上的烟尘完全成了橘色,

    它壮观瑰丽,可在被俘的主教海尔度因看来,仿佛大地裂开一个口子,无数魔鬼顺着烟尘冲了起来。

    海尔度因见过疯狂杀戮,他已经精神脱敏,不至于被吓的疯掉。

    被俘的欧奈骑士欧德,他依旧被捆得严实,睁大双眼目睹莱斯蒙特村的覆灭。他很害怕,于是裤子、靴子都湿了。他很自责,是自己给骑马的诺曼人指了这条路,此身分明已经是与魔鬼合作了。他同时也很清醒,幸亏自己提供了正确情报,否则被烈火吞没的就是自己家了。

    罗斯骑兵有充足能力将并不大的村子团团围住,不甘被活活烧死的村民陆续出逃,结果刚刚逃到村口就见到平生前所未见的景象。

    菲斯克面色如铁,他的战士们也是人狠话不多。

    他们箭矢精准,行动又好似打猎。

    逃亡必被射杀,退回必被烧死,进退维谷的村民很快全部死于包围圈中。

    见得村庄毁得差不多,菲斯克再一眼昏黄的夕阳,觉得时间还有一些,是时候继续扩大战果!

    他注意到如果沿着大路前进,在正南方向还有一个村子。

    也许还有人在大火中诸如钻入地窖等手段存活,菲斯克不愿继续逗留,因为无论如何这个村子已经废了,零星的逃亡者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他大手一挥,勒令号手吹号。

    他再大声命令:“兄弟们袭击下一个村庄,我们在当地过夜!”

    明知道傍晚的突袭战可能会引起所

    谓布赖讷骑士的反扑,倘若那家伙胆敢反扑,能在战场上将之擒拿最好,次一点的就是直接杀死。不过菲斯克内心里已经将那个,仅仅从欧奈骑士嘴里获悉的、应该是真实存在的布赖讷骑士,他已经将此人判了死刑。

    至于生擒了,对如此俘虏的手段是耻辱性的杀死——这是展现诺曼人恐怖的重要方式。

    新目标的名字无关紧要,因为它马上就要消失。

    五百余骑兵在回收了箭矢,来不及擦干净箭簇的血迹,马不停蹄攻击新目标——奥兹村。

    奥兹村所在地数百年前就有这样的名字,它曾是一个凯尔特部落的定居点之一,地域居民来了又去,罗马人、勃艮第人、法兰克人……如今甚至是佩切涅格人也混在罗斯人中光顾这里。

    不同的是,罗斯军毫无定居之意。

    奥兹村作为一个很小的采邑村庄,村中五十余名村民本来已经做完农活,待在家中修养身体享受晚餐,不曾想今日的晚餐就是最后一餐。

    村子成了罗斯骑兵的落脚点,仅仅因为大家要利用一些民居驻扎才没有纵火破坏,倒是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燃烧的莱斯蒙特村已经染起滔天大火,夜幕之下它无比显著。

    ……

    篝火破啪作响,作战一整天的战士们终于坐下来,他们以缴获的粮食饲喂战马,牵着马匹到小溪旁河水。

    他们梳理一天的战果,兄弟们连续在两个骑士领内

    作战,整个白天不是作战就是行军非常充实,现在静下来强烈的疲惫感也逼得大家吃过干粮倒头就睡。

    难道本地领主意识到灾祸降临会连夜组织军队反击?

    法兰克人什么时候懂得野战了?

    考虑到布赖讷骑士应该不是大傻瓜,菲斯克自己非常疲惫,他仍旧命令战士们睡觉时不准卸板甲衣,武器必须放在触手可及处。对于战马一样有着别与过往的要求,马匹不能舒服的侧躺于草地睡觉,马鞍与箭袋依旧挂着,战马只能跪着四肢蜷缩睡觉。

    所有的举措都是提防敌人可能在明日早餐发动的偷袭。

    为此,菲斯克按照罗斯军的老传统,一些精力不错或是自告奋勇的战士,他们被安排在村外的草地上,三人组成哨所小组,这样的小组有四个。每个小组各有一支牛角号,三人轮流执勤,发觉敌情立刻吹号。

    没有人觉得菲斯克的举动过于谨慎,一来罗斯王留里克对“军队扎营必布置哨兵”的执念根深蒂固,二来这个村子据说距离布赖讷骑士的老巢已经很近了。

    之所以不乘胜追击端了那骑士的家,菲斯克倒不是高看那家伙有什么实力,实在是兄弟们太累了。

    不仅战士疲乏,再是耐力强大的突厥马,一个白天的高强度作战,若不能好生休息,万一在下次作战不慎马失前蹄,一匹劳苦功高的英雄坐骑就此潦草谢幕……

    菲斯克与布罗迪也都清楚,

    军队停滞不前就是给敌人充分的喘息,恐怕敌人会比被俘的欧奈骑士反应强烈数倍。

    那可是特鲁瓦伯爵的血亲,搞不好一名信使快马加鞭连夜将消息告知到特鲁瓦城呢。

    如此一来,坐在篝火边的菲斯克不得不对未来做出一些审慎的思考。

    六位百夫长都坐在这里,同样坐着的还有被俘的欧奈骑士欧德。

    可怜的欧德裤子湿漉漉,他被不怀好意问了一下,虽然本人不想承认,诸位百夫长就是嘲笑这家伙是个怂货。

    菲斯克让兄弟们乐一阵子才打断大家的欢愉,再看着仍被捆住双手的骑士。

    “欧德。我们的手段你都看到了,哈哈,如果你不是合作态度,你手里的十个村庄都将像我们身后的那个。你瞧,天空的云朵都被烧红了。”

    骑士不情愿谄媚,他憋了一肚子骂人的话,为了家乡的妻儿与村民的安慰,他抑制住情绪,这便愤愤说道:“你们毁了那个莱斯蒙特村,现在把奥兹村也毁了。我知道,你们明早一走一定会点燃村子。”

    “聪明。毕竟你说了,这地方属于那个布赖讷骑士,那家伙是特鲁瓦伯爵的亲戚,所以本地的村民我见一个处决一个。”

    菲斯克的话很轻巧,好似杀死无辜村民如打死一只野兔般简单。

    欧奈骑士不能直白表现出自己的愤怒,他灵光一闪,干脆说道:“你们还不如像之前那样不纵火,这样布赖讷骑士就不知道你

    们的存在。可惜,莱斯蒙特村有着滔天大火,那个骑士必然看到,待到明天,你们势必要与他战斗。”

    “战斗?好啊,能战场杀了他也算是那小子最后的光荣。”年轻的布罗迪不怀好意地插话,“既然如此,我来问你。我军的新敌人,他强吗?比之你如何?”

    只恨自己实力太多又毫无准备,虽然做到了迅速集结军队奋起反击,还是败于实力不济。欧奈骑士将自身全部的不甘,都化作对布赖讷骑士的吹捧。

    “那个男人叫安格贝特,据我所知,他与伯爵阿勒兰的爷爷有着共同的父亲。”

    “哦?”菲斯克眼前一亮,虽然自己的法兰克语不怎样,欧奈骑士的这番话他听得懂。布赖讷骑士与特鲁瓦贵族是这样的血缘关系非常好理解,大抵自己与留里克本人也是这样的关系。

    昔日的罗斯部族的本部人员都是沾亲带故,最早的那批人始终把持着部族权势的上层,于是从其他部落陆续迁移来的民众,他们被接纳后自动归入部族的下层。当年的部落上层、中层的后裔,现在构成整个罗斯王国的核心。

    尤其是已经杀到特鲁瓦伯国的两支精锐骑兵队,超过一半的兄弟,都是昔日部落中上层人士的直接后裔。

    他心里默默低估:“布赖讷之于特鲁瓦,就好似我之于留里克。”

    想到自己在留里克心中的地位、在军中的地位,就更加深了菲斯克必须毁

    灭布赖讷骑士家族的决心。

    “那个家伙能组织多少人?他能调动多少骑兵?骑兵可广泛布置甲胄?”菲斯克问。

    与布赖讷关系其实很一般的欧奈骑士,他倒不是有意帮着那家伙炫耀,仅仅是为了恶心、吓唬骑马的诺曼人,便故意吹嘘道:“他毕竟是伯爵的亲戚!仅仅因为规定禁止才只能做一个骑士。依我看,那个男人其实也有成为男爵乃至伯爵级大贵族的资格。至少现在他肯定能组织出五百骑兵与一千名步兵。”

    “这么多?”菲斯克摇摇头:“我不信。”

    注意到秃头将军有些急躁,欧奈骑士得意洋洋地继续吹牛:“五百骑兵普遍有甲衣,一千步兵很多也有甲衣。你们在他的地盘到处杀戮、放火,所有农民都会团结起来和你们拼命,到时候……”

    “又是一触即溃?”菲斯克已经不想再听了,便笑呵呵打断话语。

    “你不信他很强大?”

    “我信了。所以,我们距离他到底多近?”

    欧奈骑士也知道自己吹牛得过了头,还是继续说明:“你们要去南部的那个大教堂破坏,就必须先毁灭布赖讷。你们在这里做得非常过分,特鲁瓦伯爵说不定得到消息,就集结城内的精锐和你们决战。你们敢不敢打?伯爵的军队会歼灭你们。”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菲斯克心情躁动地催促道。

    “好吧。估计只有半天的脚程就到布赖讷家族城堡了(

    今pey村)。”

    “一个城堡?可有木墙?”

    “是一圈石墙。”这一点欧奈骑士确实没有吹牛,又故意拱火地反问:“难道你们的战马还能插上翅膀飞过石墙?”

    “你在讥讽我?当心我处决你。”

    欧奈骑士急忙否认,有好似自嘲地苦笑:“我已经向魔鬼出卖了良心,我对你们还有利用价值,你舍不得杀我。”

    看看这家伙死皮赖脸的模样,菲斯克也想不到中午时分这家伙以寡敌众率部冲锋英勇无畏,现在像是个痞子无赖。

    “也罢,我的确舍不得杀你。”菲斯克长出一口气,“我们是公平的。你提供了情报,使得我们顺利在特鲁瓦伯国破坏,未来我的国王会赏赐你。”

    “诺曼人还有国王?你们……”突然,欧奈骑士意识到自己到现在还不知这群装备精锐的野人到底是什么身份,仅仅是“诺曼人”根本说不过去。“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可以告诉你真相了。我们是罗斯国王的骑兵,我们从梅茨方向而来,我们愚巴伐利亚公爵结盟,凡是效忠法兰克国王的贵族,我们都将按照盟约攻击。仅此而已。”

    “啊?!”菲斯克已经说明了事实,可是如此多的信息砸下来,根本不是小小的欧奈骑士能接得住并理解的。

    倒是有一点欧奈骑士终于有了清楚的认知——眼前的骑马诺曼人,就是一个强大势力的正规军。